2021年春季期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适应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于2021年5月25日在广西师范大学面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114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六)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先进行报名参加应聘,如被聘用,需在考核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和取消聘用资格。
(七)贵港市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纳入人员总量管理的控制数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及对象。
具体招聘单位、专业、岗位、招聘人数以及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
三、招聘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13:00。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图书馆前广场(雁山区雁中路1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各招聘单位现场接受应聘人员的咨询、报名和面谈,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
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获奖证书及佐证材料。
研究生同时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生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成绩表及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复印件1份,并现场核验原件。
同时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5月23日前先发电子简历到应聘学校的电子邮箱(详见第七大点),但务必持纸质材料到现场报名方有效。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面谈情况和应聘人员的政治道德品质、学历条件、教师资格条件、专业能力、毕业生综合素质排名、教育教学素质潜能等多方面条件,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方式。招聘工作组采取试讲(讲课)形式(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察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和教学思路及设想、教学过程展示等能力。
(四)拟聘用人员确定及就业协议签订。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经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报名前注意核对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本人所持专业必须要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才能符合报考条件。本人所持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设置要求不一致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中未收录的,必须现场提供所学专业内容与报考岗位专业内容80%以上相同的书面证明材料。专业设置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进行核对。
2.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广西师范大学就业网(http://gxnujyb.good-edu.cn/)查看本次招聘会的具体要求及调整通知。
3.参加招聘会的人员须按广西师范大学防控要求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就业网上的邀请函附件材料,入场持健康绿码,体温检测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入校。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自觉接受校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五、其他有关手续
(一)考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2人及以上组成考核组,负责拟聘人员的考核工作。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者不能列入聘用对象,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照要求对递补人员进行考核、体检。
(三)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贵港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
六、有关待遇
(一)标明“事业编制”岗位招聘的教师纳入编制管理,由贵港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贵港市规定的教师待遇。
(二)采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教师,经编制部门登记备案,由贵港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岗位竞聘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七、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一)贵港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0775-4573877,邮箱:aa4573877@163.com
(二)贵港市高级中学
电话:0775-4588422,邮箱:gg4588422@163.com
(三)贵港市江南中学
电话:0775-4332645,邮箱:jnzx4332645@163.com
(四)贵港市达开高级中学
电话:0775-4272200,邮箱:dagao4272200@163.com
(五)贵港市民族中学
电话:0775-4589568,邮箱:mzzxbgs@163.com
(六)贵港市港北区高级中学
电话:0775-4580433,邮箱:gbgz4580433@163.com
(七)贵港市港北区港口高级中学
电话:0775-4280915,邮箱:gkgz4280679@163.com
(八)贵港市港北区贵糖高级中学
电话:0775-4201837,邮箱:gtxs001@163.com
(九)贵港市荷城初级中学
电话:0775-4369059,邮箱:hccz1105@163.com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附件1: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1年贵港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赴外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2021年广西平南县招聘特岗教师250名公告
2021年平南县招聘特岗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党委编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岗〔2021〕2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特岗教师的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党委编办批准,今年我县招聘义教特岗250名,其中初中岗位136名、小学岗位114名;招聘中职特岗10名。
二、 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以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鼓励本科师范专业毕业生应聘,小学岗位和初中音乐、美术、地理、生物岗位可适当招聘师范类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师范类生需具有相应的书,应届本科、师范类生是否取得书不作为报考条件要求。
(三)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四)应聘中等职业学校岗位的考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企业人员,或者是在相关行业领域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同等条件下优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专科。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且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
4.在职在编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招聘方式:采用面试考核和笔试的方式。面试考核主要是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要求的身体条件,对考生的形体仪表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考评;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试题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
(二)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县委编办等共同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具体考务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6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报到并验证,应聘人员提供:1.身份证,2.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证明),3.(或认定机构出具的受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4. 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生提供)等材料审查,并提交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一份和小二寸免冠彩色相片两张(背面写上考生姓名和学科岗位)。如所提供证件与原通过区厅资格审查提供的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则取消招聘资格。逾期不参加验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对考生的五官、四肢、形体、动作协调、普通话水平、语言组织能力与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评。6月26日核验证件通过后马上安排面试,面试合格者才有资格参加笔试。
核验证件和面试考核合格进入笔试环节的应聘者将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参加笔试考试的应聘者于7月9日下午3:00——5:00带身份证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7月10日上午9:30—11:30。
考试地点: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由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改卷,笔试考试成绩于考试当天(7月10日)下午在平南县教育局公布。
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用于填涂答题卡。
四、录取办法
(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笔试考试成绩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如有拟聘人员末名考生成绩并列者,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抽签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7月16日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布,同时公布学校岗位。
各学科岗位生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该学科岗位总数的40%,如报考该学科岗位的本科毕业生全部录取后仍有空缺岗位,生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录用。
(二)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
拟聘人员于7月24日上午9:00前携带1.身份证,2.毕业证,3.(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4.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证明》(生提供),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人征信报告》等材料到平南县平南街道东湖小学进行资格复查,核查通过后根据所报学科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报学校岗位志愿。如有拟聘人员逾期未到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待定)。
(三)考核、体检。考核和体检时间和方式在资格复查和填报志愿时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和签约上岗。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tgjszp.gxeduyun.edu.cn)通知公告栏及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nxzf.gov.cn/)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县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根据自治区的有关文件规定,县人社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招聘的所有人员必须申领健康绿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健康通行绿码、佩戴口罩和测量体温,验证进入招聘场所,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还需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平南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1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招聘辅警23人公告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关于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 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贵港市公安局批准,我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勤务辅警岗位。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23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2021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
4.勤务辅警应当具有高中(含中专以及相当于高中)学历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6.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类职位的,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正在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3.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罚的,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4.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7.现役军人的;
8.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9.属我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0.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招聘资格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缺席、中途退出参加本次招聘的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一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所有招聘环节,应聘者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后,方可参加。
四、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薪酬晋升。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
五、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5月21日起,可以通过贵港市公安局贵港公安( 微信公众号:ggsgaj)、贵港警事(微信公众号:ggspolice)、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ggjjzx122)、贵港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xgg.gov.cn)等查阅本次招聘公告、职位计划表相关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4日-- 5月28日期间工作日的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00。
2.报名咨询电话:0775-4290087
3.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1064号(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一楼大堂)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属于优先招聘人员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烈士证明、因公牺牲证明、士兵退役证等)。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应聘者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经核验后退还本人。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计划表,理解岗位职责、性质任务。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其中,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六、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一)体能测评项目及评定标准
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4'25"
≤4'35"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二)体能测评实施方法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每个测评项目分别记录成绩。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10米x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三)体能测评结果评定
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两项成绩均达标方为合格
(四)相关要求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评承诺书》,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
七、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一)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信息化应用等。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公安基础理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知识,具体内容见《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附件3)。信息化应用主要是计算机日常办公相关内容。
(二)笔试组织形式。采取统一组织,分组实施,电脑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结果运用。理论成绩于考试当天现场公布。招聘机关视全体考生理论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线。不低于理论成绩合格线的,视为合格。合格者的理论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八、面试
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原则上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考官5名,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名考官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面试合格。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九、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招聘总成绩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按4:6权重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十、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属优先招聘类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人选;其余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
确定人选中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体检。体检参照人民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其中视力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
(二)考察。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及劳动合同签订
(一)聘用前公示。根据政审情况,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聘用为贵港市公安局辅警,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期合同,合同期三年。初聘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建立侯录库
面试成绩合格但本次招聘未聘用的考生全部纳入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侯录库。自本次招聘结束起一年内,如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警务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人岗相适、择优录用原则,可直接从本侯录库中人员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执行同等待遇。
十三、有关纪律要求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坚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应聘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四、相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通过 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等形式统一发布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通知以及各招聘环节考试考核结果的公告,不再另行采取其他方式告知。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贵港警事、贵港资讯官方微信、贵港市公安局网站。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应在体能测评当天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体能测评、面试期间可摘除口罩外,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
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后,方可参加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有变动的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本次辅警招聘考试不收取本公告明确的体检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各类辅警招聘培训均与本次辅警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
2021年5月21日
附件2:贵港市公安局交通支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贵港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复习题库.pdf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23个岗位108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县乡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初级专业技术的招聘岗位,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岁(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随军未就业家属、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招聘岗位,年龄可以放宽到45岁(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面向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招聘岗位,可以放宽到50岁(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是否放宽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确定。
2.直接考核招聘岗位,须获得博士学位或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免笔试招聘岗位:
(1)部分岗位须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部分面向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须获得大学本科以上或持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4.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或试用期未满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人员。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处罚处分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6日,其他涉及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除有明确规定外,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的人员报考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为贵港市(含县市区)或2021年4月6日前常住户籍为贵港市(含县市区)。
(三)市直、各县市区单列定向招聘其辖区内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必须符合《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的规定。即2021年4月6日前经批准随军并办理了随队户口迁移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随军现仍未就业家属。
(四)定向招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仅限于在贵港市辖区内服务期满2周年(服务期限截止2021年8月31日)且在岗或服务期满、考核均达到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含)以上的户籍或生源地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
(五)定向招聘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仅限于村委所在的县(市、区)并任期满3年且在岗的村两委班子成员报考。
(六)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专设岗位,面向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或中国人民武装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且户籍为贵港市辖区(含县市区)的人员报考。
(七)桂平市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仅限于桂平市户籍(或者生源地)人员报考。
(八)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乡生源地或户籍岗位,仅限于平南县马练瑶族乡生源地或户籍的人员报考。
(九)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仅限于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报考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
(十)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成员毕业生岗位,仅限于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报考。不得跨县(市、区)报考。
(十一)凡已入编(含已享受过定向招聘倾斜政策) 或入编后解除人事关系的人员,不再具备报考定向招聘岗位资格。
(十二) 根据《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文件精神,取得祖国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我市各级政府直属及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相应岗位。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登录全区统一网络平台报名。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使用全区统一网络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2日17:00
(二)报名方式、填报要求和专业相同举证
1.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gxgg.gov.cn)或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链接 “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人员报名系统”进入全区统一网上报名平台—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报名。
2.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报名系统中的报考须知和《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资格审查单位应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见附件4)。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三)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3日17:00
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依据本公告和《计划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人社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本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在报考人员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资格审查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直接与《计划表》所列的电话联系。
2.查询资格审查情况。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名信息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机会。因此,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4月15日17:00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字〔2010〕269号文件规定,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缴笔试考试费,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考试费每科50元,报考人员缴费共100元。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考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家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开考比例
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岗位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17:00
1.乡镇及驻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和定向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1:3开考比例,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2.其他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紧缺专业岗位,于2021年4月18日中午12:00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市区先报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汇总审核)报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同意;不同意调整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的,应给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在改报时间内进行改报岗位,改报其他岗位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于2021年4月22日18:00前完成,改报成功考生必须重新缴费确认,缴费时间截止至19:00。
(六)退费
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之一的,报名结束一个月内按考生缴费帐号退还考试费。①不选择或不符合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考生;②报考免笔试岗位,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不须参加笔试的考生;③已改报成功重复缴费的考生;④已提交申请并符合政策减免考试费的脱贫户家庭、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
脱贫户家庭或城市低保家庭考生2021年4月22日前提交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和《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申请表》(附件5),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其中,城市低保家庭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贵港市辖区以外的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的扫描件。
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考生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ggrspkb@126.com,联系电话:0775-4562101。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七)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方法
打印时间:2021年5月15日至2021年5月22日10:00。
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从报名系统上下载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并使用激光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笔试准考证照片必须与报名系统照片一致,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报考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的岗位,加分事项按《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9〕35号)规定执行,由贵港军分区工作处核准提供。
加分累计计入笔试成绩。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总分300分。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考试内容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见附件2)对应内容。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四类)
上午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分四类,其中医疗卫生类分六小类)
(三)笔试地点及考试规则要求: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严格遵守。
笔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职位数情况,统一或分类划定笔试成绩(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笔试有一个科目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2021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 “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六、面试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含加分)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岗位,笔试后合格人员再减少,及笔试后岗位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面试比例,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必须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于2021年7月5日中午12:00前,报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审查
1.入围面试名单公布时间:2021年7月中旬。
2.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下旬。
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含免笔试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2021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
(2)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和毕业证。
(3)国家承认学历的中专(含中师)、高中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或证明生源地为贵港市的相应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是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没有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
(6)2021年普通高校、职业技校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其他有效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面试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4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7)定向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届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须提供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材料。
(8)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9)定向招聘随军未就业家属人员的岗位,须提供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随军随队手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户口簿。
(10)原在贵港市辖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或“协议书”或相关证书。
(11)定向招聘退役军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专设岗位
的须提供户口簿、退役证件。
(12)定向招聘扶贫开发重点县特设岗位须提供户口簿或生源地为桂平市的有效证明。
(13)定向招聘少数民族岗位,须提供平南县马练瑶族乡户口簿或生源地的有效证明。
(14)定向招聘村两委干部岗位,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同意报考证明。
(15)定向招聘脱贫家庭大学生岗位,须提供《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3.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1年7月下旬。
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机关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长期关机致无法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2021年7月下旬。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gxgg.gov.cn)和贵港人事人才网(gg.gxrc.com)发布面试公告。
(三)面试的方式
除市体校招聘专业项目教练员岗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外,其他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四)面试的组织实施
1.市直事业单位的面试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的面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程序。
4.面试考官的组成和资格。每考场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 其中主考官1人。面试考官由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由行政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副科级以上领导;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必须是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织面试部门建立具备考官资格的考官库,开考前再抽取考官、考场。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考生携带报名登记表)验证进入候考室,按编组抽签确定岗位及出场顺序。
6.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与面试合格成绩权重按5:5比例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加分分数)÷2 。
八、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核准计划1:1的比例,按照笔试、面试分数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和加分的合计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再次并列时,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仍然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考核人选。
免笔试岗位人选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各类优先政策确定人选;再次并列时,按面试“综合分析能力”要素分高的确定人选;再次并列的,须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一)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体检
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各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考生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到市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也可以到所在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公布。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九、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疫情防控有新要求,我办将于5月上旬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诚信档案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十二、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考试招聘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一)面试公告发布前,如有考生书面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如再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不按时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二)因考生考核、体检等出现不合格或个人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根据单位需要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考核体检同上。
(四)报考免笔试岗位的考生,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需参加本次统一笔试筛选。
十四、本公告由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招聘单位电话见《计划表》
贵港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60560
桂平市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3325216
平南县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7867700
港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58050
港南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591715
覃塘区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75-4861026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咨询电话:0775-4561336
监督电话:0775-4560910
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附件1: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pdf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x
附件6:2021年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报考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