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151人公告
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公告
为鼓励更多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林市大学毕业生士兵征集激励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大学毕业生入伍士兵参加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全市共计划招聘15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意识形态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符合2022年下半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条件,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并于2022年8月10日前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
(五)符合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规定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对象年龄应符合全国征兵网明确的男(女)兵征集年龄范围。
(七)自愿从桂林市应征入伍且符合征兵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标准。
(八)根据国家征兵政策规定,女性青年应为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审查确定公布的2022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届时本人可通过全国征兵网查询)。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被选拔为直招军士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6.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和不得服兵役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应征报名、体检政考、报名和资格审查、招聘考试、役前训练、人选确定及公示、签订聘用协议、退役上岗等环节进行。
三、网上应征报名
1.时间:网上征兵报名开通日起至8月10日18时(女兵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8月10日24时)。
2.方式:个人登录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网上应征报名时,选择“应征地”即选择了报考该“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地”包含以下三种情况:
①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
②应征公民户籍所在地不在桂林市,但取得桂林市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③在桂林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
四、体检政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适时组织报考的应征男青年进行体检政考。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
8月中旬,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将公布2022年下半年应征女青年预征对象名单,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集中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对体检政考“双合格”人员发放预定兵通知书,并签订服现役承诺书。未进入预征对象名单的女青年,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guilin.gov.cn/)、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 /)发布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表。
(二)事业单位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5日-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只能报考应征地所在县(市、区)的事业单位岗位。应征大学毕业生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双合格”后,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或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备审(原件审查后退回、交复印件),近期红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具体地址详见附件1)填写《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服现役承诺书》(附件3)。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考生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招聘单位无法联系考生,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在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不设1:3开考比例的限制,均予以开考。
六、招聘考试
对已签订服现役承诺书的预定兵对象,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为客观性试题,全部在答题纸上作答,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主要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哲学基本原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历史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公文写作等。
3.笔试时间:2022年8月27日(星期六)上午8:30-10:00(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笔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入围人选。考生可到应征地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考生无须缴纳考试费。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8日(星期日)
面试地点: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标注的信息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低于45分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有0分、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形式为公共面试,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等个人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七、役前训练
男兵的役前训练,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征兵工作程序确定的时间和要求为准,时间不少于7天。未参加役前训练或役前训练期间主动放弃入伍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政考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役前训练,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八、人选确定及公示
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带编入伍”人选。同一职位招聘数内出现两人以上总分并列时,面试合格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如果此时出现面试合格成绩也相同,以增加面试环节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为“带编入伍”人选。综合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审批定兵结束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联合相关单位按规定签订聘用协议。公示有异议的人选,经查实后,取消“带编入伍”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女兵的审批定兵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其余事项同上。
九、签订聘用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人选,与入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退役军人事务局签订《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附件4),而后参军入伍。
十、退役上岗
“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持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和《桂林市“带编入伍”大学毕业生退役就业协议书》,到入伍地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登记。按照人岗相适、公平公正原则,参考本人专业特长和功绩量化评分,最迟在退役下一年度第一季度前安排到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带编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不再实行试用期,部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役年限计入工龄。
以下情形协议自动终止:1.服现役不满2年的;2.服役期间选拔为军官的;3.服役期间受到部队纪律处分、除名,或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的;4.服役期间因公、因战、因病致残且丧失劳动能力的;5.退役后符合安排工作方式安置但个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或灵活就业方式安置的;6.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7.不服从安排的;8.本人自愿放弃“带编入伍”退役安排的(放弃后不影响其他方式就业);9.其它与国家新出台安置政策不一致的情形,以国家新出台的安置政策为准。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本公告《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桂林人才网上发布,请及时关注。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按要求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咨询举报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
桂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834344、2282222;
灵川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49100;
兴安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213331;
全州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69180;
灌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09222;
资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19280;
龙胜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7929300;
永福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39366;
荔浦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89380;
平乐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79456;
恭城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99491;
阳朔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8822187;
临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6929560;
象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11580;
秀峰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38900;
叠彩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03620;
七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2189688;
雁山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773-3820052。
举报电话: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3-2827168
桂林警备区纪委:0773-2282236
附件:
1.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岗位表.xls
2.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报名表.docx
5.桂林市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征入伍大学毕业生士兵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doc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7月19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员_司法公告
2022年平乐县人民法院招聘员、司法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员和聘用司法,欢迎符合条件者报名。
一、招聘职位
1.平乐县人民法院聘用员4名;
2.平乐县人民法院聘用司法4名,其中3名男性,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员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5.工作地点为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居住地或户籍地为院机关、法庭所在地优先考虑。
(二)聘用司法
1.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5.工作地点为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居住地或户籍地为院机关、法庭所在地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员、聘用司法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证明、2寸彩色近照2张等相关材料至平乐县人民法院部(803室)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73-7887668。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19日18:00止。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选携带报名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审查,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包括现场测试和面试两个项目,分值各为100分,现场测试成绩占考试分数40%,面试成绩占考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现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
1.现场测试。报考员职位的,现场测试报考人员照打中文的打字速度,打字速度60字/分,准确率60%以上为60分。
报考司法职位的,现场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的项目和标准按人民法院司法基本体能测试标准进行。
2.面试。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现场测试人选不高于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的现场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员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司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聘用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四、薪酬待遇
月薪参照本院聘用人员标准。
五、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平乐县人民法院
2022年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桂林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英语专任教师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具体条件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二)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荣获区(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相关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持校级及以上学科相关课题者。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07739385
邮箱:54843239@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6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者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在后续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
(四)审查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七星区驻村辅警招聘19人公告
2022年七星区驻村辅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桂林市委办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桂林市推行一村一辅警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落实一村一辅警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七星区委政法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驻村辅警19名:新建村委1名;岩前村委1名;西南村委1名;樟木村委1名;光辉村委1名;穿山村委1名;和平村委1名;七星村委1名;汇丰村委1名;屏风村委1名;三联村委1名;合心村委1名;丫吉村委1名;湖塘村委1名;龙门村委1名;卫家渡村委1名;敢兴村委1名;竹江村委1名;马家坊村委1名。19名驻村辅警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进行招聘、管理、使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4年5月17日至1982年5月16日期间出生);有驻村经验的,对村委事务熟悉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本村人员优先。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进行招聘,并对应试者进行体能测评、上机考试和面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七星区驻村辅警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9日。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七星大队,联系电话:13507739374。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桂林市七星区驻村辅警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共2张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户口本、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人教科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另行通知;地点:桂林市人民学校。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纸质考试。纸质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各村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驻村辅警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七星分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
(一)七星公安分局将通过七星区各村村委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七星公安分局人教科0773—582184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负责解释。
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