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继续推动学校各类科研平台的发展,根据《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2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21号)和《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发第二批科研助理岗位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2022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及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再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科研助理6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具体岗位招聘计划等详见附件1。
科研助理是指学校根据承担科研任务和学校科技长远发展需要聘用的协助平台(包括团队与个人)从事项目研究、实验(工程)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标准:本科生待遇33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硕士研究生待遇3850.5元/月(含个人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四、岗位学位学历要求
2022届毕业生(包括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相关学位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
五、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高的素养与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工作技能,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和处理办公室基本事务能力;
4.具有各学院、各平台所涉相关专业背景;
5.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等重点群体毕业生优先。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限报1个岗位,请于2022年8月14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到附件1文件中相关岗位的联系邮箱进行报名。请根据填报的具体岗位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代码+拟聘岗位来源+项目名称+姓名。
2.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助理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2);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1份(见附件3);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
(5)学历证、等(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本科学士学历;本科生提供本科学士学历;在读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等相关在读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6)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考核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3.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电子邮件报名提供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学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核
学校相关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
(三)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信息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官网(http://www.guet.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龚老师,0773-2319230;,0773-2208378。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8月9日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第二批科研助理招聘岗位情况.pdf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建于1984年,原名广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曾用名广西师范大学外语实验学校。1997年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现办学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内。学校建校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广西唯一的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学校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优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是 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建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现为促进学校新校区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原则上2022年5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2年5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6月7~13日,9:00~12:00、15:00~17: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恺能老师;联系电话:0773-3858333。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扫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分数低于70分,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试讲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讲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考核
按照试讲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广西师范大学审批。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广西师范大学人事部门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请自觉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09222;邮箱:gxnuflsjw@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限桂林户籍,限男性;
(四) 专业不限,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岗位要求
(一)从事中文及新闻写作、文秘工作专业、哲学专业优先。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他人建议,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
(2) 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电子邮箱gxglsymj@.163.com。联系电话:0773-2868151. 网上报名后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二)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 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单位报名。可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后需到单位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公布成绩及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七、聘用及待遇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待遇(2443.5元/月,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 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解释。
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