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桂林市阳朔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2名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精神,我局计划在我县继续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2名,从事畜牧水产养殖技术推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热爱农业农村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主要从以下两类群体中招聘:一是动物疫病防治员;二是家畜繁殖员。
(三)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以上、5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农村系统体制内在岗在编人员。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
三、服务内容及期限
(一)服务内容
特聘农技员为本县养殖(场)户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能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手机端下载中国农技推广APP,每月报送有效日志、农情等信息人均分别不少于2条,回答问题人均每月不少于 3 次。
(二)服务期限
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1年。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7-10月10日。
(二)报名地点:阳朔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四楼(县水产畜牧技术推广站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阳朔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报名表》纸质2份。咨询电话:。
五、聘用办法
(一)招聘录用程序
由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聘工作,通过局公众号发布公告,符合条件的个人首先向我局申请,经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后确定初步人选,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服务期管理
阳朔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聘、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
(三)工作补助
特聘农技员基本服务补助按每月1000元/人标准预发,服务到期再根据其工作任务、工作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分等次给予增加补助,考核优秀的增补250元/月,合格的增补150元/月,不合格的不予增补。
 
附件:
                                         阳朔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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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广西师范大学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14人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3年第一批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充实学校专职辅导员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共14名,具体岗位信息如下: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B01
| 1
| 不限
| 心理学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
B02
| 2
| 男
| 体育类、艺术类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基于辅导员须入住学生宿舍管理需要,设置性别要求。
|
B03
| 4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
B04
| 1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博士
| |
Y01
| 6
| 不限
| 不限
| 研究生/硕士及以上
|
(二)岗位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的情况。
2.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服从组织调配。
3.熟悉大学生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大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一般规律、基本知识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中员(含预备党员),年龄不超过28岁(1995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应聘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按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或提供同意授予学位的证明材料。
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者、或具有高级职称者、或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在各类辅导员职业技能竞赛或辅导员评优评先等活动中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奖励表彰者、或具有2年(含)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且指导学生参加思想教育、创新创业或学科专业技能竞赛获省部级二等奖(含)以上奖励者,年龄可放宽至33岁(1990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具有研究生支教团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0岁(1993年7月31日之后出生者)。
6.B01-03、Y01岗位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等教育阶段获得过校级(含)以上表彰、奖励或奖学金。
(2)在高等教育阶段担任过1年(含)以上学生干部,或在高校担任过6个月(含)以上专兼职辅导员。
7.同等条件下,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4日。
登陆我校招聘网(https://rczp.gxnu.edu.cn/zpNew)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将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已毕业的提供毕业证和)、国(境)外高校毕业应聘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奖证书、担任学生干部或学生工作经历证明、研究生支教团经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等,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格式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招聘网站。
(二)资格审查
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参加考试。如B01、B02和B04岗位审核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聘数,则在岗位招聘计划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至B03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存在虚假不实之处,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数为百分制。考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报考人数的50%确定面试人选,若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岗位招考人数时,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数。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考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B01-03、Y01岗位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3:7比例进行综合成绩排序,B04岗位按照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若考核对象放弃考核的,则从面试考生中依次递补。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也可列为考核对象。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我校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体检与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通知拟聘人员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公示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若有考核、公示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或有自动放弃人员,可从参加考核的其他人选中依次递补。
三、时间安排
(一)考试时间:12月中旬,具体时间通过我校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二)考核时间:考试结束后即开展考核,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三)凡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逾期不参加相关环节考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具有博士学位者可纳入事业编制,并享受学校的人才引进待遇。
(二)其余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设置监督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招聘咨询电话:学生工作部(处)0773-369816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0773-3639650
人事处 0773-3690076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8日
2023广西桂林七星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招聘5人公告
为加强社区人员力量,储备社区工作人才,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
一、公开招聘名额、招聘人员报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招聘名额
招聘专职化社区工作者5名,从事社区工作。具体职位如下:
单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拟安排岗位
| 拟招专业
| 性别
| 学历
| 年龄
|
桂林市七星区所辖社区
| 5
| 专职化社区工作者
| 不限专业
| 男女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二)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水平;
4.身体健康。
(三)报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为1987年8月21日至2005年8月21日期间出生);
3.中员、退役士兵/士官或有两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4.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处罚期限、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3年8月21日为截至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七星区社区工作者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桂林市七星区创意产业园14栋3楼303办公室,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填写《七星区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打印一份,贴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委托书、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参聘资格。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进入面试考核。
(三)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被考察人选。
政审考察内容为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合格的,进入体检。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面试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七星区委组织部、民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现行的七星区专职化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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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1日
2023广西桂林市红十字会项目人员招聘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桂林市红十字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合同聘用人员2名。
二、工作岗位
1.三献管理、宣传工作等;
2.会员管理、备灾减灾项目管理等;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二)有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文秘、医学等专业,具有较好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聘用人员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中员、红十字志愿者或新媒体编辑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请将需提供的电子版材料压缩包发送至市红十字会邮箱:。(材料名称格式:姓名+招聘)
(二)应聘人员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桂林市红十字会聘用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扫描版;
2.身份证扫描版;
3.学历、书扫描版;
4.获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技能登记证书扫描件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17:00。
(四)单位地点及联系方式:桂林市临桂区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红十字会办公室,。
五、招聘流程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即行取消资格。
本次招聘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情况进行面试。未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聘用方式及薪酬
(一)聘用方式:根据笔试、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
(二)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桂林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按有关规定缴纳。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桂林市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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