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政府招聘公告
桂林市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象山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聘用人员补充到象山区相关部门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见《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涉及相关专业请参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的;
3.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十县、六城区及荔浦市);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0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详情见《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象山区银锭路654号)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共两页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一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笔试要求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10月15日或16日,具体时间、地点于2022年10月14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四)面试要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2022年10月19日在象山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根据综合能力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聘用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象山区人事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
执行桂林市象山区机关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及按国家规定休假。
五、其他
1.所有职位笔试、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象山区政府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lxsqzf.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础信息公开-人事信息-考录聘用栏目进行公布。
3.咨询电话:
象山区就业服务中心:0773-3850099
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3-3835416
4.监督、举报电话:
象山区监察委: 0773-3836044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广西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14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根据桂林市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414名,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14名(详见附件1),根据需要从事战斗员岗位、驾驶员岗位和通讯员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岁以上;
3、拥护宪法、拥护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要合格;
6、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考战斗员、驾驶员、通讯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4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
1、中国党党员;
2、原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4、具有1年以上专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初级及以上汽车维修工证、具备医疗救助相应资质、财会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刑事立案审查的;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人才市场发布招聘信息。
桂林人才网:http://www.glrcw.com/
发布招聘信息时间:4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一是网上报名: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附件2《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和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连同个人简历、正面生活照一张等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glxfjw@163.com。二是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119号)五楼队务督察科提交附件2《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填写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
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企业专职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所有证书(件)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政审
本人到当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全部报名材料经支队部门政审合格后,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
(四)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桂林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岗前培训及考核
培训内容:条令条例、队列训练、业务技能。
培训时间:6月上旬,集中培训1个月。
培训地点: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训练基地。
(六)公示
培训及考核合格后,对拟录用的政府专职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监督电话: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委员会0773-3889633。
四、聘用待遇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城区专职消防员工资为3000元,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城区专职消防员工资为2600元。县城大队按照本单位试用期进行发放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每月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励工资执行。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单位统一安排,标准与消防指战员相同。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执勤战备制度,每星期可申请外出一定时间,每月有8天的休息时间。
(四)按照规定培训、休假、治病期间,工资照发。
(五)按国家相关规定负责购买相应的保险。
(六)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劳动法》执行。
五、聘用者要求
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像,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六、各县城大队报名及资格审查联系方式(具体联系方式看原文链接)
(一)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临桂大队(临桂区榕山路241号)
电话:0773-5592119
(二)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阳朔大队(遇龙消防救援站)
电话:0773-8827119
(三)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灵川大队(灵川县八里街)
电话:0773-2635818
(四)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州大队(全州湘山消防救援站)
电话:0773-7986082
(五)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兴安大队(兴安双拥路42号)
电话:0773-6220119
(六)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永福大队(永福县盛祥路86号)
电话:0773-8551119
(七)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灌阳大队(灌阳镇民乐路6号)
电话:0773-4210680
(八)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龙胜大队(龙脊消防救援站)
电话:0773-7514705
(九)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资源大队(丹霞消防救援站)
电话:0773-4317109
(十)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平乐大队(平乐县正北街113号)
电话:0773-7887119
(十一)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荔浦大队(荔浦市荔城消防救援站)
(十二)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恭城大队(恭城县迎宾路135号)
电话:0773-8213119
附件:1.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2020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表
桂林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4月1日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240人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及《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40名,主要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逻防控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士兵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岗位八、岗位九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放宽学历:服役期间担任过士官或表现优秀的;在偏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8:00至9月14日17:30截止。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并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评需要参加全部三项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上机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统一公开上机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上机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面试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资格审查通告。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推荐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占比之和作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03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50元。
3.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1.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
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0773-8995187。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特警支队)0773-2260915,0773-2260900。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
桂林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12人。根据工作岗位特点,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积极肯干,有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执法阅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到38岁。
3.大专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有相应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及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于3月27日至4月7日期间,发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档(或扫描件)至我单位电子邮箱:glsjtyszfzd@163.com。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4月8日上午10:00,将在我支队一楼会议室进行招聘事项讲解及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工作,请应聘者准时到达,并携带本人的免冠2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福旺路38号,交通苑。联系电话:0773-3843198。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法律、交通运输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写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一楼会议室,笔试时间:2020年4月13日。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汇总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
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上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集中封闭式出题。
3.面试由我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4)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补录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具有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或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较长者,,有C1及以上驾照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
1.试用期1810元/月(应发工资)。
2.正式聘用2443元/月(应发工资)。
3.按规定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本《招聘简章》由我支队负责解释。其他信息请见我支队网站:http://www.gljtyszf.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