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协管员45人公告
2022年桂林市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 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2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招聘单位:七星区统计局、雁山区统计局、临桂区统计局、阳朔县统计局、灵川县统计局、全州县统计局、永福县统计局、灌阳县统计局、资源县统计局、平乐县统计局、荔浦市统计局。
(二)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政策,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市、区)统计工作,制订县(市、区)统计工作规划,统计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组织领导、协调本辖区县(市、区)直各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统一组织管理县(市、区)统计报表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市、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协调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
4.搜集、整理、提供全县(市、区)性的统计资料,对辖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监督,向县(市、区)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或建议,审定、管理、出版全县(市、区)性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市、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的统计公报。
5.建立、健全管理全县(市、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市、区)统计数据库体系、建立健全统计工作网络,不断推进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6.负责全县(市、区)统计干部专业理论知识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
7.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4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2《桂林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3日-2004年9月23日)。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范围见附件2:桂林市2022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六)身心健康。
(七)县(市、区)统计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含在校研究生);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统计局网站(http://tjj.guilin.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9月23日8:30至9月29日18:00。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报考人员可网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间,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23日8:30至9月30日18:00。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9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者职称证书。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版》。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与招聘单位联系(详见附件1)。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2年10月17日18:00至10月23日8:30。
(三)考试
考试由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根据疫情情况可调整;地点见准考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持广西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如有变化,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见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筛查表》(见附件3),确保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后,发送扫描件到对应招聘单位邮箱。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一次性医用口罩,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022年11月下旬,报考人员可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面试入围的基本条件,不计入总成绩。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分为参加笔试人员和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两种。
需笔试的人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单位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将本人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报名申请材料送到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如有面试入围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导致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按照笔试成绩可以递补,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规定提交书面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不需笔试的人员:符合所报考招聘单位免笔试条件(见附件2《桂林市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报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3.发布面试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桂林市统计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录取,以此类推。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桂林市统计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3-2822560。
附件:
1.桂林市2022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单位及联系方式一览表.docx
2.桂林市2022年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xlsx
桂林市统计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2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100名(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9:00至2022年1月11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学历证明、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职位,在面试前视情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特殊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同期,核验报考人员个人征信记录。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十)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2022年广西桂林市永福县直接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60名公告
永福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附件1 永福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pdf
附件2 2022年度永福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pdf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建于1984年,原名广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学校,曾用名广西师范大学外语实验学校。1997年改制为国有民办学校,现办学地址为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内。学校建校以来,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是广西示范性普通高中、广西特色普通高中、广西唯一的全国示范性外国语学校。学校向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名优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学子,是 北京大学博雅人才共建基地、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现为促进学校新校区建设,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和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中学高级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原则上2022年5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于2022年5月1日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过党纪或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6月7~13日,9:00~12:00、15:00~17:00,报名地点: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恺能老师;联系电话:0773-3858333。
注意事项:报名时严格执行防疫健康码扫码出示制度,全程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
2.应聘者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应聘报名需填写《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材料包含: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主要科研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学历认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证明。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并清晰可辨认,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应聘者有以下情况的,应聘报名无效。
(1)报名岗位不明确或多报岗位;
(2)应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要求;
(3)应聘报名登记表内容填写不实;
(4)不能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学历学位(海外学历认证)、职称、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
(5)提供的复印/扫描材料无法辨认内容。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我校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于我校网站上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程序。考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分数低于70分,不予进入考核环节。
试讲和考核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官网的公告。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试讲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四)考核
按照试讲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由学校专门组织的考核小组对考核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人员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综合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广西师范大学审批。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可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广西师范大学人事部门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请自觉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监督举报电话0773-5809222;邮箱:gxnuflsjw@163.com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于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
附件2:广西师范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