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补充紧缺人才,充实各相应岗位的工作人员,提高整体团队素质。经研究,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1.从事建筑管理工作人员2人:土建类及相关专业
2.从事信访工作人员2人:法学类及相关专业
3.从事综合管理工作人员9人:不限专业,有文秘工作经验,擅长公文写作优先。
二、招聘方式
网上发布公告。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奉献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专科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学历、学位证书。
(三)年满21周岁-35周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四)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工作能力,工作踏实,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9日---9月15日。
(二)报名要求:
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采取通过电子邮箱上传报名材料方式进行,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愿应聘的人员,填写《个人简历表》(见附件1)。
2、上传本人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历证书、《个人简历表》等材料材料,缺少以上材料者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简历。
3、发送简历时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姓名+拟报岗位,否则不予接收简历,请勿使用qq邮件中转站方式发送,否则不予接收简历。报名邮箱lgqzjjrjg@guilin.gov.cn 。
4.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419人事教育股(临桂区致和路临桂区政务服务中心14楼),联系方式:0773-5581156。
五、面试时间、面试地点
(一)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对报名参加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通知参加面试。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后,以电话通知为准,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三)对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经面试合格后,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招聘人员的管理
(一)人员管理。对确定聘用的工作人员经面试合格后,根据考核情况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精神要求,有犯罪前科人员不予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决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部门规定进行管理。
(二)待遇规定。专科2280元/月,本科2380元/月,均含五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工资待遇参照临桂区人劳局聘用临时人员标准执行。
(三)工作安排。根据岗位需要由领导统一安排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个人简历表.doc
桂林市临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9日
广西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招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人数
12人。根据工作岗位特点,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积极肯干,有吃苦耐劳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交通运输部门执法阅历的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到38岁。
3.大专以上学历。
同等条件下,、有相应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及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者于3月27日至4月7日期间,发送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及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档(或扫描件)至我单位电子邮箱:glsjtyszfzd@163.com。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
4月8日上午10:00,将在我支队一楼会议室进行招聘事项讲解及现场确认、资格审核工作,请应聘者准时到达,并携带本人的免冠2寸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
地址:桂林市象山区福旺路38号,交通苑。联系电话:0773-3843198。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法律、交通运输基础知识、法律文书写作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一楼会议室,笔试时间:2020年4月13日。
3.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计算并汇总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本人。
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网站上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面试。
2.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集中封闭式出题。
3.面试由我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职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五)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内容与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3.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4)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应当进行调剂。调剂人选范围为其他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且未进入考核阶段的人员,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生需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补录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则根据招录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考生如出现并列,则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具有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或辅助执法岗位工作经历较长者,,有C1及以上驾照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考生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桂林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社发〔2016〕132号)执行。
1.试用期1810元/月(应发工资)。
2.正式聘用2443元/月(应发工资)。
3.按规定发放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五险一金。
本《招聘简章》由我支队负责解释。其他信息请见我支队网站:http://www.gljtyszf.gov.cn/
桂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
2020年3月27日
广西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8个职位计划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3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30日至2001年3月30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3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3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凤北路20号,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88420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专家进行业务考核和院领导班子进行面试,根据业务考核和面试成绩确定直接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妇女儿童医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0年度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等有关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0773-284201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0年4月8日
广西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实习人员6人公告
根据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工作需要,现拟招聘实习大学生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信息
(一)招聘岗位:实习大学生
(二)招聘人数:6人
(三)招聘条件:2020届毕业生(大专以上)、财务、文秘、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相关专业(具备良好文字功底)。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将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求职者可将报名简历发送至邮箱:glrlzy@163.com。
(五)待遇:
工资:2000-2500元/月,免费提供中午工作餐,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实习结束表现优异者可申请转为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六)报名时间:2月3日-2月14日
二、招聘程序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将根据报名情况,统一组织面试,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三、未尽事宜可拨打联系电话进行咨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招聘联系人:罗,联系电话:0773-2813303。
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