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市全州县县直中学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附件1桂林市全州县2022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桂林市全州县2022年公开招聘县直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桂林市全州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县直中学教师笔试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2022年广西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的领导,上坚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岗位要求
(一)从事中文及新闻写作、文秘工作专业、哲学专业优先。
(二)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设备和运用各类办公软件;能吃苦耐劳,能接受他人建议,服从工作安排,有奉献精神。
(三)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2年5月19日至5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
(2) 报名地点: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电子邮箱gxglsymj@.163.com。联系电话:0773-2868151. 网上报名后请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建设大厦北楼6楼608)
(二)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寸 近期免冠照片3张前来单位报名。可网络报名、电话报名后需到单位报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三)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再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参加面试。
(四)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名人员,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公布成绩及体检面试工作结束后,公布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面试成绩依次替补、参加体检。
七、聘用及待遇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待遇(2443.5元/月,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按规定从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发放,享受周六周日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聘用人员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培训、管理、使用,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为 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本《公告》由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负责解释。
桂林市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
2022年5月19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招聘共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名;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仍在处罚期内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5日至2004年6月15日期间出生),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3.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桂林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6月15日—6月24日。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共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秀峰区中隐路38号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773—255611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毕业证、、身份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专科进修证、工作岗位证明、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各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考核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直接考核人选的确定: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人员,按招聘单位面试考核分、技术职称及取得年限、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等考核评分细则的内容计算总分并从高到低确定考核人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如出现总分同分的情况,依次以面试成绩、技术职称分及取得年限分、学历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逐项比对得分高者确定直接考核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3到5人。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考察组成员签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考核细则评分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医院根据考核、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将拟聘人员信息报主管部门。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自到聘用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招聘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考察、体检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二)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三)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在接到报到通知一个月内无故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 和《关于印发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
本《公告》由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0773—2556113。
相关网站:
桂林人才网www.glrcw.com
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2年6月15日
附件1:2022年度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直接考核职位表.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师范大学合同制员工招聘公告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6月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聘用管理,增加岗位设置的科学性以降低用人成本,现根据二级单位各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及用人需求,经研究,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级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与待遇
劳动合同岗属于非事业编制的学校临聘人员,由学校委托二级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及社会保险由二级单位承担,工资待遇由二级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与员工商定。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报名采取工作日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聘用报名表》(附件2),并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提交求职材料(含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时,请以202206招聘+姓名+用工单位+岗位格式命名,电子邮件附件总大小控制在10M以内,发送到各岗位指定的电子邮箱。各岗位的招聘咨询电话及邮箱请见附件1。
报名截止时间见附件1。如初次未能招到合适人选,则该岗位的报名时间延长至该岗位招满为止。
根据应聘者提供报名材料,各用工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和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并通知面试。
(二)考核
各用工单位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素质、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能力。如果应聘人数多,可以先从报名材料中选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再对初选者进行面试考核,最后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招聘报名登记表上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考核聘用意见。
(三)体检
拟聘人员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四)确定拟聘人员
用工单位根据报名截止时间,于6月20日或8月30日将《广西师范大学劳动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登记表》、《广西师范大学拟聘劳动合同制员工情况表》及相关材料报送到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和拟聘岗位情况在我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学校委托二级单位负责人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在招聘中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3-3696677。
广西师范大学劳动用工管理中心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