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具体对象、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3名。招考对象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和应用办公软件;

  5.在职人员应聘成功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6.桂林市内户籍;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读未毕业的大学生和现役军人;

  5.未满18周岁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717办公室(县城印山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联系人:谢永忠,联系电话:18978648833;祝 敏,联系电话:13788737329。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5.职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委托人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或委托人填写《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为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但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笔试和面试均不开考,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如重新启动已取消岗位招聘,具体开考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将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知识及粮食政策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笔试缺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员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并按相应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直至取足名额。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相应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工资标准按照企业薪酬有关规定,由企业制定薪酬方案报局党组批准后执行。

  (四)用人企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由企业按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报考者务必保持报名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和招聘工作调整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录用等信息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ongcheng.gov.cn/)公开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3-8212366。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1.附件.docx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74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74名(详见附件一《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117.141.176.142)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下发《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详见附件二《标准评分表》),具体设置如下:

  (1)男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女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为不及格:1、总分低于200分;2、有一项项目的考核成绩低于35分。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doc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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