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桂林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桂林人事考试网2022年12月01日讯:因工作需要,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具体对象、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3名。招考对象及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素质好,保密观念强,有上进心和责任感,诚恳务实,踏实工作;
3.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好,心理素质好,团队合作精神佳;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和应用办公软件;
5.在职人员应聘成功后须在一个月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6.桂林市内户籍;
7.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读未毕业的大学生和现役军人;
5.未满18周岁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717办公室(县城印山南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7楼),联系人:谢永忠,联系电话:18978648833;祝 敏,联系电话:13788737329。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如实填写《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5.职业技能、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
6.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工作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委托人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直接进行,经初审通过的,由报考者本人或委托人填写《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2),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复核为准。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者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但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笔试和面试均不开考,取消招聘岗位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可在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如重新启动已取消岗位招聘,具体开考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将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知识及粮食政策法规》,考试时间120分钟,设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如有自动放弃笔试缺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企业管理方面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责任感与进取心、仪表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由面试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又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体检人员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人员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3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并按相应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直至取足名额。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按相应职位报考者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二)聘用。考生获得聘用资格后,与下属国有粮食企业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福利待遇。工资标准按照企业薪酬有关规定,由企业制定薪酬方案报局党组批准后执行。
(四)用人企业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的,企业将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合同期满,由企业按有关规定研究决定是否续聘;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开展,必要时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报考者务必保持报名预留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疫情防控政策和招聘工作调整通知。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录用等信息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gongcheng.gov.cn/)公开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恭城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773-8212366。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22年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管理人员招聘报名表
2022年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74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桂林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74名(详见附件一《职位计划表》)。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至2004年7月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高中、中专(含中职)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桂林市公安局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
11.全日制在校生;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招聘秉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一般设置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资格复审、专业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流程。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117.141.176.142)进行报名,并及时确认报名审核结果。每人单次限报一个职位,可根据报名审核结果进行相应修改。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7日9:00至2022年7月13日17:00截止。
3.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资格审查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项目和合格标准参照下发《公安机关人民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详见附件二《标准评分表》),具体设置如下:
(1)男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2)女子组项目: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参加者有以下情况之一,为不及格:1、总分低于200分;2、有一项项目的考核成绩低于35分。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员当场确认。
3.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上机考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将统一组织进行上机考试。上机考试由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考试范围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上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我局将现场对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自行网上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同时提供个人信用报告(详细版)、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计算机、文艺、体育等方面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不予聘用。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前3日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原则上按照报考人员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职位拟聘用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仪表举止等。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将在当天面试全部结束后于考场外公布,按比例计入个人最终成绩。
(六)个人最终成绩
一般职位:最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根据各职位计划招聘人数,对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上机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有关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或桂林警讯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九)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试用期三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凡在岗前培训、心理健康测评、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公告薪酬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聘人均4363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二)享受个人绩效、法定节假日加班补贴、伙食补贴、年度体检等相关福利待遇。
(三)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警辅人员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均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我局可结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一)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的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填报的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报告招聘单位。凡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是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提前了解并严格遵守桂林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不得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影响疫情防控的信息。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已通过桂林市公安机关组织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各项环节,非因不可抗拒原因,放弃受聘资格的或聘用后未按要求到岗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
(六)招聘咨询电话,0773—8995187。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市公安局2022年度第三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计划表.xlsx
桂林市公安局
2022年7月6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2年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伍灭火救援战斗力,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消防战斗员
1、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有汽车维修、篮球、通信等专业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优先考虑;退伍老兵或有体育特长者可适当放宽条件录用。
(二)消防车驾驶员
1、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学历:中专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政府专职员为18周岁至26周岁(有特殊专业岗位或大学本科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条件:男性,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165(含)厘米以上,体重不少于50千克,两眼裸视力4.4(含)
5、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6、其他条件:熟练掌控货车,掌握开车技术,具B2、A1、A2驾驶证(3年以上驾龄),有熟练汽车维修等特长或其他灭火救援特殊技能的可优先考虑;在驾驶历程中没有交通事故记录;消防车驾驶员需从战斗员做起,考核合格后才能换岗驾驶员。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优先招聘:
1、面貌为中国党党员的;
2、大专以上文化毕业生、解放军和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等专长的。
二、工资待遇
(一)(1)工资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桂消〔2021〕117号)文件)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岗位性质进行发放。(政府专职员实习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薪酬按本单位工资执行。根据学历和工作履历情况,工资约为4000元(含绩效加五险一金以及执勤补贴,备注:执行24小时备勤任务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每天40元的执勤补贴)。另参与重大火灾扑救、抢险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任务和跨区域演练的政府专职消防人员享受现场救援补贴。
(2)福利待遇
1、社会保险的缴纳:入职起即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正式入职后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伙食、住宿和服装。政府专职员伙食和住宿由支队做统一安排,政府专职员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由支队按广西消防总队统一标准供给。
(三)工作与休息时间。政府专职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二十四小时在营区待命,每月轮休8天。政府专职员享有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权利,探亲假和婚丧假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伍的特殊工作性质,未能按法定节假日休息的节假日过后安排补休。
(四)其他福利待遇。具体福利待遇按照《劳动法》执行,受国家的法律和政策严格保障。
(五)详情在正式劳动合同上进行约定。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到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口)三元站二楼站务室提交附件1《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信息统计表》,同时递交个人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退伍证、各类资格、职称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或将以上材料发至邮箱:2457278471@qq.com。
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具有企业专职工作经历的须出具单位工作证明。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所有证书(件)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桂林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试时间:具体以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具体地点: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
四、聘用者要求
(一)凡聘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以下情形的,依法依规给予解聘。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队伍的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的;
2、在聘用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因吸毒、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3、工作不负责,不服从命令,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自由散漫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不宜继续留队工作的;
4、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5、绩效管理考评连续2个月为不称职的;
6、旷工造成影响的,或正常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参加点名、一个月内累计五次无故不参加点名的;
7、被聘者患病或者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在没有单位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以单位名义进行不正当行为,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形像,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报名地点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洋田北路三元东路交叉路口(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临桂站),联系电话:0773-5592119。如需详细咨询相关情况,请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倪松
桂林市临桂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18日
2022年广西桂林市龙胜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1个职位,计划招聘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2年11月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11月7日前取得学历、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7日至2004年11月7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30—17: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为试讲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内容和方式
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或试讲(说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开展。
(五)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组成3人以上的考核组,着重考核报考人员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需要到门去查实)、工作实绩、岗位匹配等。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四)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县教育局公章,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 (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 0773-7516301。
2022年11月1日
附件1:龙胜各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xls
附件2: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龙胜各族自治县2022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