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2人公告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自愿报名、全面考核、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岗位性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性质为合同制二档,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岗位
拟公开招聘专职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要求详见下表: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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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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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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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学历 (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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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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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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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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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部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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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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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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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学历,应届、往届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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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医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方向)、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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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或具有心理咨询实践经验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扎实的心理学理论基础,受过严格的心理咨询专业训练,有一定心理咨询实践经验; 4.在校期间有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或具有高校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5.具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中国临床心理注册系统注册心理师、助理心理师认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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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老师 0773-231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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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请于11月8日17: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xlzx@guet.edu.cn。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姓名。
2.应聘材料包含以下文件(请严格按照要求对材料进行分类排序):
(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1份(见附件1)。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信息简表》电子表格1份(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件。
(5)学历证、学位证等(往届硕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证,本科学位学历证;应届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学位学历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在读研究生相关证明);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党员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如职称证、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其它能体现符合应聘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待笔试时再提供原件审查。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查出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3.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共同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我校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参加笔试环节。应聘人员资格审查结果在学校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参照自治区相关招聘规定,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资格的筛选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的,按弃权处理。
(三)笔试、面试安排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将发布于学校官网。
1.笔试内容(满分100分)
学生工作部(处)组织笔试工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笔试成绩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2.面试内容(满分100分)
人事处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考核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与聘任岗位相关方面。
(四)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公示
面试成绩及考核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及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学校对进入考核的应聘人员将进行资格条件复查。
(五)拟聘人员公示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考核情况,从被考核人员中确定拟聘人选并提出书面考核聘用意见,人事处形成拟聘方案,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公示信息在学校官网,请应聘人员自行查询。
原则上,往届毕业生于公示期结束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获得相关学历学位证后1个月之内签约入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人事处 龚老师,0773-2319230;李老师,0773-2208378。
附件1: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2年10月21日
2022年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桂林医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外语部英语专任教师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具体条件
(一)学历学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通过英语专业八级;
(二)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课程与教学论(英语);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要求:荣获区(省)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正规期刊发表学科相关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或主持校级及以上学科相关课题者。
三、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5807739385
邮箱:54843239@qq.com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16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
2.桂林医学院应聘者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材料投递地址见上,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位+大学外语部专任教师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见附件3),通过资格审查的入围应聘者名单将在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应聘者的信息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具体方案在后续学校官网(https://www.glmc.edu.cn)公告。
(四)审查
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按《桂林医学院拟聘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进行有关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拟聘人员公示、体检及聘用
考核小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报学校审定后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校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聘用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书;
(三)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1:3比例时,视岗位情况相应核减开考比例;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委监察室)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2年4月29日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2022年广西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招聘科研助理岗位公告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2022年招聘科研助理岗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特种工程装备团队科研助理1人(按一般聘用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具体事宜如下:
(一)岗位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
2.协助项目负责人完成科研项目的立项考察、方案设计、项目实施、数据分析和后期完善等。
3.积极参与实验室日常运作、检测测试、维护管理;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小试、中试和应用转化。
4.熟练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并进行相关数据的整理分析。
5.完成科研团队负责交代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任职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尚未就业。
3.机械类相关专业。
4.具备出色的写作和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机械设计软件、MS Office软件,善于处理大量文字、数据信息及PPT制作。
5.工作踏实细致,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学习、沟通、领悟和协调能力,注重团队合作精神。
(三)材料要求
1.本人详细简历(含照片)。
2.学历、学位、职称及重要的职业资格及奖励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有国(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认证学历的证明。
3.请将电子简历和应聘登记表(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人事部门简历接收邮箱zhaopin@guat.edu.cn,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如:张三+应聘特种工程装备团队科研助理+××大学+××专业+大学本科)。未发送应聘登记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方式:13788579056
2022年广西桂林市灌阳县公安局招聘辅警20人公告
灌阳县公安局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精神,灌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岗位为灌阳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及其下设各中队,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1日至2004年5月11日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及以上,祼眼视力均在4.8以上(参照招录人民的身体条件);限桂林户籍,限男性;
(四) 专业不限,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心健康,无既往病史;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中员、退役军人和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正在接受调查、曾被判处刑罚的;
3.受过行政处罚、司法拘留、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 5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403室
联系电话:0773-4211785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毕业证、学历验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士兵退役证、相关从业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有驾驶证、计算机、写作、体育等特殊专长的提供竞赛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到灌阳县公安局政工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应当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4. 资格审查由灌阳县公安局负责,且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
(二)笔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填写报名表后发放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项目和合格标准设置如下:
项目
| 合格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35岁
| 36岁以上
| |
4×10米往返跑
| ≤13〞50
| ≤15〞20
| ≤16〞40
|
1000米跑
| ≤4′40〞
| ≤5′00〞
| ≤5′20〞
|
立定跳远
| ≥220厘米
| ≥210厘米
| ≥200厘米
|
报考人员须参加全部三项体能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中,立定跳远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1次。体能测评结果,报考人当场确认。
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报考人员在参加体能测评前,应当充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考;若本人身体状况欠佳,建议放弃参考。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及笔试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程序,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灌阳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体能测评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和仪表举止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个人最终成绩。
个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对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1:1比例,依据个人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体能测评、笔试、面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
1.体检
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检项目和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灌阳县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具体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政审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灌阳县公安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经核实后按个人最终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 聘用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与灌阳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整,试用期为一个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聘。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灌阳县财政全额保障,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享受带薪休假、定期健康体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差旅补助等相关福利待遇。
2.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灌阳县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灌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