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桂林市雁山区司法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司法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人

  招聘要求:

  1.法学本科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政治素质高,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3.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与法律文书写作能力,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从事过法律服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相关待遇:首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待遇按3600元/月计发,之后按相关规定适当调整。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二、以上招聘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内的人员;

  3.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适岗原则,择优聘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者应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求职登记表、学位学历、身份证、相关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发送到ysqrlj@163.com。报名邮件请按照姓名+司法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填写。

  3.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和职位匹配性筛选,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面试前会电话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提供材料原件。

  (二)所需材料

  填写求职登记表;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相关从业经历证明材料;

  相关荣誉证书、技能证书、佐证材料等。

  咨询电话:3553019

  附件:雁山区司法局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求职登记表.doc

  

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24日

  

  

广西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240人公告

  

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缓解警力不足压力,加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7﹞20号)及《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办〔2018〕29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共计240名,主要从事应急处突、治安巡逻防控等非独立性执法工作任务。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警务辅助人员依法履行辅助性工作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身份,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执行相关工作任务。

  
招聘岗位详见《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部分职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退伍士兵报考岗位一、岗位二、岗位八、岗位九满足以下条件情况下可放宽学历:服役期间担任过士官或表现优秀的;在偏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六)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九)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签订合同。根据工作需要,招聘单位有权调整招聘程序。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员、退役士兵、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8:00至9月14日17:30截止。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http://219.159.250.230:81),并进行报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我单位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初审即为报名成功,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3.体能测评项目

  
男子: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4×10米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体能测评标准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13″1≤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 目标 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4×10米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 ≤4′20″ ≤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需要参加全部三项测评,其中两项达标方为合格,如放弃一项则视为不合格,体能测试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招聘机关将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三)上机考试

  
对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我局将统一组织上机考试,内容包含时事、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统一公开上机考试复习范围,供参考人员进行复习。

  
上机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上机考试成绩按照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员面试,面试职位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公安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职位面试。面试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资格审查通告。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我局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推荐材料。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五)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占比之和作为报考人员最后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上机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实施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公安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政审考察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公告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日。对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要求办理聘用手续。

  
(八)管理方式

  
对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整,试用期为三个月),安排到桂林市公安局有关部门从事辅警工作。市公安局相关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凡在岗前培训及试用期内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由市财政全额保障,首次聘用薪酬待遇人均收入3033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实行动态调整。

  
2.连续两年综合考核合格,晋升一个级别工资,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50元。

  
3.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年度考核优秀奖励、加班补贴、伙食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亡抚恤等相关福利待遇。

  
4.工作期间统一配发辅警服装及相关装备。

  
五、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的人员全部纳入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六、

  
1.我局将通过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2.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桂林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的考试聘用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凡被我局正式聘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非因不可抗拒原因辞职的,3年内不能参加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招聘咨询电话:

  
桂林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0773-8995187。

  
桂林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特警支队)0773-2260915,0773-2260900。

  
附件:桂林市公安局2020年度第二批警务辅助人员职位招聘计划表

  


桂林市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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