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1年05月12日讯: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参加普通高校举办的双选会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结果还空缺17个岗位38名招聘计划人数。为满足我县对教师的需求,决定再次组织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教师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7.招聘对象应获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证;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二)高中、中专、中师学历报考者,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以上学历报考者,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毕业生,须在2021年5月17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文件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7日至2003年5月17日期间出生);报考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五)具体报考条件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

  本次招聘涉及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5月1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21年5月11日起,可以通过河池人才网(http://hc.gxrc.com/)、河池教育局网站(http://jyj.hechi.gov.cn/)等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8--8822720。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现场缴费和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池人才网下载《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1年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如实亲笔填写,然后提交本人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能提供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户口簿、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退回原件。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至5月21日17:30。

  3.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大院内

  4.资格审查。由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材料,资格审查单位应即时对考生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考生。报考信息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信息材料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见附件4)。

  5.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现场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不收取报名费。不现场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6.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缴费后,由自治县教育局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准考证》是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一)笔试内容及时间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1)考试地点: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2)命题、阅卷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

  (3)成绩查询(2021年7月上旬)。考生可通过电话联系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查询,查询电话:0778--8822720。

  (二)笔试要求

  1.乡镇及以下学校岗位:

  (1)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含1:3)的岗位,免笔试,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情况将于2021年5月30日前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2)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超过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须参加笔试进行筛选,笔试不划定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县城区岗位:

  县城区学校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并列:在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三)面试要求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范围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1.发布面试公告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工作由自治县教育局联合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通知书由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发放。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下旬前。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或说课+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说课+答辩中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实践技能操作中说课占50分,实践操作占50分。

  5.面试分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6.面试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在面试当天的面试前1小时从考官库按1:1.5抽签确定考官人选,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顺序。每个面试考场考官由7人组成。确定考官人选必须参加面试前40分钟的考官业务培训。考官培训后再通过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当天抽签前考官应当场签到),主考官由副科级(或管理八级)领导以上职务或聘任在专业技术九级以上岗位人员担任。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7.面试成绩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知识。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需请示考点主考,考点主考批准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场考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即时命题加试,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由自治县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和复检应按照相关文件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二)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自治县教育局负责,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考核的同时,还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确定考核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核和体检时间:2021年8月上旬前。

  七、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河池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公示时间:2020年8月中旬前

  八、审批和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河池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审批表》,经自治县教育局、自治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获聘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九、关于聘用教师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十、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十一、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相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教育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委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和招聘单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五)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8822720。

  点击下载>>>

  1.2021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补充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2021年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环江.xls

  4.2021年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1日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918人公告

  2021年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918人,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公考通祝大家考试成功!笔试复习教材和课程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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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进入:报名入口(4月6日至4月12日)

  

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河池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1〕66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等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实施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市11个县(区)和35个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18人。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6日至2003年4月6日期间出生);

  
报考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报考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村两委成员岗位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0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中专(含中技、高中)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专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4月6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8〕51号)规定,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8.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以《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2)。

  
(二)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应分别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须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含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聘用在基层岗位的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在军队服现役满5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脱贫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

  
2.报考定向招聘村两委成员岗位的,须连续担任定编定工全额补贴村两委班子成员满3年(含累计满3年)且在岗。需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委提出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委审核推荐、县级党委组织部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报考定向招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岗位的,需由个人提出报名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资格预审合格后,方可在网上报名。只能报考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4.报考定向招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岗位的,生(兵)源地或户籍必须为河池市或报考岗位所在县(区)。

  
5.报考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的,应为经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随队手续,且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和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制数)的驻河池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或按有关政策享受同等待遇人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河池市直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河池市直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各县(区)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岗位,限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

  
曾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的岗位。

  
6.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1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含试用期内的人员);已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定编定岗不定人)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4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1年4月1日起,可以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

  
https://hc.gxrc.com/)、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http://rsj.hechi.gov.cn/)查阅《岗位表》。

  
报考人员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岗位表》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报考人员可通过上述网站了解有关报考政策、网络报名技术和考务安排等事宜。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s://hc.gxrc.com/)进入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按系统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注册并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经确认后无法修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用新、旧两个居民身份证重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

  
2.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网上资格审查方式。市直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及以下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网上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2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附件4)。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不需寄送纸质的报考申请材料。

  
特别提示。因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故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可能面临因不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在报名时间截止最后1天内报考的人员,如不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2科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缴费,再于2021年4月23日前将本人身份证、脱贫户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扫描件、《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附件5)以压缩的电子文档并注明报考人员姓名发送至邮箱:hcrsks@126.com,以便汇总上报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减免资格。

  
报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以及脱贫户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减免考试费用,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将考试费退回报考人员缴费账户。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4月6日8:30至4月14日17:00。

  
(四)岗位改报

  
市直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县(区)及以下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村两委成员、脱贫户家庭大学生、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随军家属岗位,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须于2021年4月18日17:00前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情况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将减少招聘计划;无人报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并在河池人才网公布。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4月22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21年4月22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岗位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8:30至19:00。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笔试准考证。

  
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14日8:30至5月22日10:00。

  
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聘用人员阶段。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

  
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三)笔试地点

  
详见《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类别、范围

  
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医疗卫生类岗位《综合应用能力》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6个类别的测试。报考人员根据报考岗位要求的测试方向,对应参加相应类别考试。

  
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附件3)。

  
(六)应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色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七)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八)笔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照顾加分。

  
(九)笔试其他要求

  
1.命题、阅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笔试成绩公布:报考人员可登陆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询。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

  
笔试成绩查询、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时间:2021年7月中上旬。

  
四、面试

  
(一)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同时,还应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形式确认。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上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1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各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的,应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一)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二)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1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1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使用核定的中小学校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方式招聘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附件:1.河池市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

  
4.河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政策减免考试费人员填报单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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