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2021年公开补充招聘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扶领发〔2017〕8号)及《县脱贫攻坚办印发〈关于做好县、行政村(社区)扶贫信息档案员招聘续聘工作的紧急通知〉》(便函〔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脱贫攻坚工作需要,经乡党委、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工作人员3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四)热爱扶贫事业,熟练电脑操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学历的社会青年和应历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临近村屯有经验者优先。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3日至2003年3月3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3月3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全脱产(半脱产)村干部;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公开招聘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学历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共和乡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778-5951007)。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由招聘单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共和乡党政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4.报名和面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乡综治、计生、派出所及村民委出具证明)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共和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不受比例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面试。无人报考的,将取消聘用计划。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招聘单位应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
乡人民政府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乡人民政府根据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结果,经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法规股备案。
八、福利待遇
乡人民政府与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间每人按“底薪2300.00元(含五险)+工作量(该村十三五期间贫困户户数)×1元+年终绩效3600.00元”工资模式,工作期间的公务差旅费用按相关规定参照在职人员执行。
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4日
附件1:大化瑶族自治县共和乡公开招聘村级扶贫信息(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化县幼儿园等两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桂人社规〔2018〕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和《关于印发河池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河政发〔2020〕35号)等文件规定,为满足我县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为了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河池市户籍或持有河池市居住证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二)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但连续6个月未与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联系的人员除外。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
(五)持有残疾证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六)因失去土地或因重大自然灾害登记失业的人员。
(七)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高校毕业生连续登记失业12个 月以上的人员;困难家庭是指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八)“僵尸企业”职工非个人原因未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处于失业状态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人员可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僵尸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含国有大集体企业)符合“僵尸企业”条件的企业。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援助就业的其他人员。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初审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
(二)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后,面试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县人社局1楼四号就业服务窗口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持一份。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的1.1倍(即1573元/月)执行,另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6日
附件: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