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商务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池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修订)》(河组通字〔2019〕120号)和《关于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调配管理办法进行部分调整的通知》(河组通字〔2021〕21号)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河池市商务局决定在河池市范围内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河池市商贸运行监测中心工作人员3名。

  

二、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干部回避的原则。

  

三、公开遴选范围

  

河池市在职在编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市直单位以外人员要有2年以上的基层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在经济部门工作经历、熟悉经济工作或有写作特长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试用期内,或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或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和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选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遴选工作人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2月2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20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待通知面试时持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1)《河池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双面打印,亲笔手写)。

  (2)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

  (3)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4)近期5寸全身生活照1张。

  (5)如本人撰写有重要文稿、综合文稿或宣传报道文章的请同时提供。

  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河池市商务局电子邮箱hcsswj@hechi.gov.cn。

  4.报名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城中路411号,邮编:547300,联系电话:0778-2281560。

  《报名表》可通过登录河池人才网(https://hc.gxrc.com)下载。

  (三)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商务局组成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池市商务局办公室,负责公开遴选具体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适岗比选。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评优获奖等佐证材料(所有佐证材料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前)进行适岗评价打分。原则上按1:3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通知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遴选计划1:1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做出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遴选人员实行1个月跟班学习考察,跟班学习期间未发现有不适合遴选岗位工作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操作。在公开遴选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及在面试过程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公开遴选对象的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河池市商务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023.3.1.docx

  

广西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物业管理岗位1名、白蚁防治岗位2名。

  二、岗位职责

  物业管理岗位:协助做好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

  白蚁防治岗位:协助做好房屋白蚁预防工程和灭治工程的具体实施。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2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

  4.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2003年7月12日至1971年7月12日期间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持有中级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

  2500元/月左右,食宿自理。试用期一个月。

  (二)休假待遇。

  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单位请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五、报名时间

  请有意向的应聘人员在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及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格式附后)电子版发送至我中心办公室邮箱(gxhcfc@163.com)。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反映到应聘人员档案所在管理部门。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的通知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应聘者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招聘人选。

  根据面试及审查结果,提交中心领导班子议定,择优录用。

  联系电话:0778-2259199。

  附件: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河池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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