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河池环江县招聘中小学教师87人公告

  环江县2022年第一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教师队伍补充教师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0〕40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36个岗位87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由于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亲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双选会、招聘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敬请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复印件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

  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暢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暢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填写《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5)。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具体要求:面试者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说课方案(时间30分钟);然后到面试考场完成说课(时间15分钟)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分百分制(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方案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例时,需请示派出的招聘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环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报考人员聘用材料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778-882272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个人承诺书2021.12.1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2021.12.1

  附件5: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2021.12.1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县委员会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党员干部教育基地讲解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遵纪守法,热爱基层工作;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包括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0日至2004年7月20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四)生源地或常住户口为环江籍的人员。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报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满足下列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1.有讲解员工作经历者;

  2.旅游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历者。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环江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环江纪检监察网和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8:00—12:00,15:00—18:00(周末除外,可先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相关材料到hjjw347@163.com)。

  2.报名地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大楼四楼办公室(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西圩街6号),联系电话:0778—882134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请带上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4.资格审查: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于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名者。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公布,并宣布进入体检阶段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一)体检

  体检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负责。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结束后应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察意见为合格或不合格。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并按规定程序审批通过后正式聘用。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本次聘期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相关管理及福利待遇

  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环政发〔2016〕25号)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工资待遇的通知》(环政发〔2021〕38号)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对本人提交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咨询:0778—8828173。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月7月20日

  
附件: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22年广西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公告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2022年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基层城市管理执法力量,规范辅助执法人员招录管理,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辅助执法人员7名。(外勤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适合男性)

      (二)招聘范围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含少数民族人员);

      2.具有河池市户籍或在河池市服役的复员退伍军人。

      (三)招聘条件

      1.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岗位紧缺专业(城市管理、、法律、文秘、新闻、体育等)毕业生以及特别优秀的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录用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高168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颜面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6日止。

      2.报名方式:招聘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包括:

      (1)《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

      (2)个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历证书查询结果(学信网)、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复印件;

      (3)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近期全身生活照1张。另有在校期间、服役期间的奖励证书等材料需一并提供。应聘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地点: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4楼人事宣教科(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1号),邮编:547000,联系人:曾明磊,联系电话:0778—2303777,电子邮箱:hczfrsxjk@163.com(现场报名后补相关缺漏材料用)。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择优原则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后采用面谈方式对择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等到场。逾期超时不到面试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审查个人综治情况。

      (五)确定聘用人员。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对于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资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给予的其他财政资金保障福利。

      1.工资待遇: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108号)等规定执行,在基本工资基础上根据学历上浮20%-25%(以上工资数额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数额,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数额);

      2.五险一金: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用人单位负责购买聘用人员简易人身意外伤害险。

      (二)管理。新录用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按单位相关制度管理,每年度进行年度考核。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面试当天,所有考生须持“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前7天,考生应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桂人员接触;避免去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聚集。

      (三)考生如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对应聘资格进行审核后,我局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面试,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2022.9.19.doc

      

    河池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9月19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大化县乡村振兴局招聘粤桂协作办工作人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招聘粤桂协作办工作人员简章

      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粤桂协作办公室人员2名。详情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办公室人员: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专业不限,具有较好文字功底,中文专业优先。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0日至2003年6月10日期间出生)。

      (三)相关证件计算截止时间:2021年7月10日。

      (四)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已聘用的后勤控制数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学历书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原件)、户籍簿复印件、个人简历等相关报名材料,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压缩,发送至dhxdkbfb@163.com(压缩包命名、邮件标题的格式为姓名+职位)。如有疑问请联系粤桂办,电话:0778-5817996。

      四、面试

      1.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通信通畅。

      2.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409室(大化县建丰路93号)。

      五、聘用审批

      1.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经研究后择优试用聘用,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期限和管理:聘用期限为1年1签,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内如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参照单位在职人员实行年度考核。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1.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1个月。

      2.正式聘用工资:不低于3600元/月(含个人五险)。表现优秀、第二年续聘的,工资不低于3800元/月(含个人五险)。

      3.年终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实际贡献,年底予以一次性发放年终绩效工资3000-6000元。

      4.保险费用: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统称为五险),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单位部分由聘用单位足额缴纳。出差补助另行计算。

      

    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3月11日

      附件1: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办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大化瑶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办聘用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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