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园林处招聘公告

  河池市园林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河池市园林处是河池城市管理执法局二层单位,地址位于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诚聘一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河池市本地人或是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的人员;

  (三)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招聘职位和具体要求

  办公室秘书(1人)

  协助办公室做好我处收发文件、城市平台管家案件派发、各类电子文档的处理工作。要求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熟悉政府工作流程和相关知识者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二)2013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形式。报名者需填写《河池市园林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报名者需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到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者需将上述有关材料发至河池市园林处邮箱(hcsylc@163.com),初审通过后再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另行通知)。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9月22日。

  2.报名地点: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3号河池市园林处三楼右手第三间“办公室”。

  3.联系方式:0778-2587268。

  (二)资格审查。河池市园林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六、组织面试

  由河池市园林处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组织面试。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的县(市)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由河池市园林处组织考察组对面试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八、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符合聘用的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河池市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执行,大专学历待遇2604元/月,本科学历待遇2712.5元/月,享受“五险一金”、周末双休、带薪休假等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河池市园林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罗雪芬

  联系电话:0778-2587268

  联系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翠竹路53号

  附件:《河池市园林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22.9.15.docx

  

河池市园林处

  

2022年9月15日

  

广西河池市民政局招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河池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婚姻登记、区划地名、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福利、慈善、殡葬等相关工作职责。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河池市儿童福利院25人

  
河池市儿童福利院是河池市民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未满18周岁的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儿和弃婴的收养、监护、医疗、康复和教育等服务工作。

  
(一)招聘职数

  
儿童护理员12人,办公室文员1人,医师1人,1人,教师1人,康复师1人,食堂工作人员2人,保安3人,保洁洗衣工1人,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1人,儿童社工1人。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儿童护理员: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有高度的责任心,富有很强的亲和力和爱心,能够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孤残儿童护理工作,能接受24小时轮班的工作模式,有相关从业经验者或具有相关职业资格者(如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证书等)优先。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2.办公室文员: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3.医生: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儿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4.: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执业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卫生护理专业资格证或临床护理经验丰富者优先。

  
5.教师:男女不限,年龄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有幼教从教经验或体育特长者优先。

  
6.康复师: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康复医学或康复治疗专业毕业,具有卫生康复专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康复治疗经验者优先。

  
7.食堂工作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患有传染病,责任心强,持有厨师或营养师等相关证书者优先。

  
8.保安人员: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男士优先。

  
9.保洁洗衣工: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10.水电维修及消防管理人员:男性,年龄45周岁以下,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岗位要求的职业技能,持有电工证或消防证。

  
11.儿童社工: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或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录用和待遇

  
1.录用和试用期

  
被确定录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工资待遇

  
(1)儿童护理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6000元左右(护理班长37000元左右)。

  
(2)医生。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5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4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60000元左右。

  
(3)、康复师。试用期月工资收入30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33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48000元左右。

  
(4)办公室文员、教师、水电维修及消防安全员、儿童社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22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6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37000元左右。

  
(5)食堂工作人员、保洁洗衣工。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20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7000元左右。

  
(6)保安人员。试用期月工资收入参照河池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及补贴收入1800元左右(不含五险),年工资及补贴收入在24000元左右。

  
所有录用人员均签订劳动合同后按河池市当年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险、大病统筹保险。在机构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工龄补贴、公休假等福利。有集体宿舍供护理员休息。

  
二、市民政局项目办工作人员2人

  
(一)工程管理人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二)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1.大专以上学历;

  
2.中文、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待遇与管理

  
1.工程管理人员,基本工资32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项目办公室工作人员,基本工资18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五险费用);午餐补助400元/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按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工龄工资,标准为每年每月50元。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3.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五险待遇,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费用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个人部分从基本工资中扣除。

  
4.与单位在编干部享受同等的出差、下乡等相关福利待遇。

  
5.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外,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后,按休假制度享受相应休假。

  
6.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地址:河池市民政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福路22号),联系电话:0778-2251228(市儿童福利院)、0778—2112501 (市民政局项目办)。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交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以及岗位需要的有关证件扫描后发到招聘邮箱:hcshflk@163.com。

  
(二)资格审查与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通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相应人员需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持《河池市民政局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河池市民政局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应聘资格进行筛选后,我局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应聘者我局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按面试情况,并综合其他履历等因素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政审:经体检合格的人选进入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视其他人员情况确定是否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有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下列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所在单位开除的人员;

  
3.曾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由于各种原因,其表现难以查清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新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的,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池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1.市儿童福利院:0778-2251228、李主任18977891174;2.项目办:0778—2112501 、兰主任19907786288

  
附件:2020河池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

  


河池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0日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