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第四次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河池人事考试网2022年10月31日讯: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经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2年第四批自主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0人。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35周岁(即1986年11月5日至2004年11月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或技师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5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四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4)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本次招聘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内的择业期内未稳定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2022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2年11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
(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必须为广西;本科学历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户籍不受限制。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1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方式
采用双选会招聘方式。由自治县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在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开展的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3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现场设点,按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现场面试、洽谈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5日(周六)09:00-14:00,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西路158号广西民族大学(思源湖校区)。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都安瑶族自治县2022年第四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个人承诺书》(附件3)一式二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3.应聘者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现场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二份;
4.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就业推荐表一式两份;
5.已于2022年11月5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2022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6.户口簿原件(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为大专以下的考生须提供;
以上材料请按序号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二份。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若应聘者因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自负。
(四)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现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合格。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复查,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七)审批聘用
1.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2.办理聘用
批准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为6-12个月,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离(试用期除外)。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二)应聘者诚信报考,对于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0〕106号)有关规定,所有应聘者及工作人员近7天无广西区外行程,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与新冠确诊或疑似病例、核酸检测呈阳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等可能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人员没有接触史,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佩戴口罩、扫码(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进入面试地点(考生自己准备口罩),体温异常者(超过37.3℃)不得进入考点。
(四)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78—6891609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0778-5224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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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自主招聘公告
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107号)精神,我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15日至2004年6月15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2022年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为准。
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服务期、现役、录(聘)用年限、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招聘后剩余的空缺岗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
(一)招聘会、双选会招聘方式
参加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高校网站公布。
(二)组织现场报名招聘方式
参加高校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招聘的空缺岗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招聘会、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拟于2022年6月15日-16日到广西大学开展现场招聘。敬请考生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广西大学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
2.现场招聘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和地点待定。
3.双选会时间和地点待定。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个人承诺书原件一份。
身份证、毕业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负责,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本人报考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参加广西大学举办的招聘会、双选会和现场报名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报名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例时,需请示派出的招聘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河池市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体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国家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的,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自主公开招聘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验证后方可进入招聘现场。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招聘面试。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
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0778—2308601
附件1: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2022年自主招聘计划表2022.6.2.xls
附件2: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22.6.2.xls
附件3: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承诺书2022.6.2.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2022.6.2.xls
河池市委机要保密办公室
2022年6月2日
2022年广西河池市巴马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68人公告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和《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制定及相关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函〔2021〕1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综合类、卫生类工作人员共68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一般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4日至2004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卫生类个别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或45周岁,具体见附件1)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的专业目录(附件4)。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
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报名)。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6.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本县在职在编人员和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工作流程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核等步骤。由自治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4日——7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邮箱发送所有报名材料和有关证件扫描件压缩文件包,同时通过二维码进行报名登记。(报名邮箱:bmrczx@163.com)。注:邮件统一命名为岗位序号+姓名。每名应聘者限应聘1个岗位,报多个岗位作弃权处理。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扫描件。
报名人员须填写《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招聘流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资格人选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1:3的,需通过笔试后,按照同岗位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地点和时间待定,面试方式采取线上面试或线下面试,具体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面试满分为百分制,70分为合格,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三)体检和考核
按报考人员的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往返交通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由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招聘人员进行考核。原则上,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管理和待遇
通过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中约定3年或5年最低服务期限,办理事业单位编制,与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巴马瑶族自治县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激励暂行规定 》(巴办发〔2017〕64 号)(附件5)条件的,享受相关激励政策。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公开招聘执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在任何环节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五)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二维码。
报名二维码(7月14日零点开放扫码报名)
咨询电话:0778-6221327(巴马瑶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0778-6212078(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6220320(巴马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地址:巴马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邮编:547500
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7日
附件1: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巴马瑶族自治县2022年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承诺书.doc
附件4: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5:巴办发〔2017〕64号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激励暂行办法.pdf\>\>\>\>
2022年广西河池市凤山县事业单位自主招聘57人公告
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及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河人社发〔2021〕6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5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自主招聘共设28个岗位57人(实名编制22个岗位38人,聘用控制数6个岗位19人)。
(一)实名编制
1.凤山县高级中学:共9个岗位15人;
2.县城区初级中学:共9个岗位17人(凤山县中学7人,凤城镇初级中学10人);
3.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4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2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2人;)
4.乡镇幼儿园:共2个岗位2人(凤城镇弄者幼儿园1个岗位1人;长洲镇百乐幼儿园1个岗位1人)。
(二)聘用控制数
1.县直幼儿园:共2个岗位7人(县直机关幼儿园1个岗位3人,第一幼儿园1个岗位4人;)
2.乡镇幼儿园:共4个岗位12人(凤城镇思源社区幼儿园1个岗位3人;乔音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长洲镇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平乐乡中心幼儿园1个岗位3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取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具体学历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4日至2003年12月4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
具体报名条件以《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专业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
5.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书参加招聘);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聘用控制数);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现役、辞退、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12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洽谈面试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历届毕业生体检、考核合格后可直接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后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四、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1.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桂林专场)
①时间:2021年12月4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2.广西2022届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南宁专场)
①时间:2022年1月8日(星期六),9:30—16:00。(其中9:30—12:00报名,13:00—16:00面试);
②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双选会(人才交流大会)待定,招聘人数按专场时间顺序招满即止。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需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2.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填写《个人承诺书》。
3.报名人员须填写《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近期两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洽谈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3—5年(实名编制5年,聘用控制数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要求
(一)本次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由派出的招聘工作组商定或现场评委商定加试来确定入围体检、考核资格人员。如有入围体检、考核的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核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名额,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替补人选。
(三)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4.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凤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0778—6811973(凤山县人社局事业股)
联系人:汤剑中
咨询电话:0778-6816345(凤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牙志华
附件:
1.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岗位计划表
2.凤山县2022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类)报名登记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凤山县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