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河池学院招聘24人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河池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交通便利的桂西北历史文化名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壮族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学校的前身是创建于1951年的广西省宜山师范学校,历经广西宜山专区师范学校、柳州师专、广西河池地区宜山师范学校(后更名为广西宜州民族师范学校)、河池师范专科学校、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办学阶段,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河池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与宜州民族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建立河池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实行自治区与河池市共建、以自治区为主的管理体制,是自治区本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学校2011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成为广西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成为自治区层面整体转型发展试点高校,2019年完成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现有校园面积约600亩(另有正在规划建设的新校区30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3个教辅单位,50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24名,具体岗位要求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上述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如隐瞒相关事项报考并参加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报名按《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
(三)发布时间从挂网之日起,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其余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增加招聘计划或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经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相关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以下”、“以上”均包含本级。
五、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只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邮寄等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每位限报一个岗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2023年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报名地址:
http://wj.hcnu.edu.cn/s/KAwiOB9b

4.按照岗位具体条件对口报名,报名材料包括:
(1)填报《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线填写及word版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要求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报考人员为2023届应届毕业生,可以使用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报名)。
(4)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已发表的论文、毕业论文(2023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论文初稿)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材料第1项原格式电子版,第1项材料手写签名版和第2-4项材料按顺序排列合并为一体,并转换成PDF格式,命名为: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相关材料。
应聘者请将材料按顺序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至指定位置,压缩包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5.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于报名结束后10天左右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符合考试人员名单。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而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和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
如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事处报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是否开考。
各岗位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详见《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等具体事项将在河池学院(https://www.hcnu.edu.cn/)网站另行通知。
各科目考试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为试讲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试讲的实际得分。考试科目为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各科目折合比例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各招聘岗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人选,考试科目《试讲》、《面试》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考试总成绩不满70分者不能入围综合考核。
试讲结束后,当场宣布该岗位考生试讲成绩及岗位排名。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考生的成绩及岗位排名、以及入围综合考核名单在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上公布。
(四)综合考核
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察小组,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进入考核的人员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成绩的高低顺位递补确定考核人选,同时对递补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无合适替补考核人选,则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学校组织进入综合考核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对证件不齐或不按时体检报到的应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
结合综合考核和体检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广西人才网(https://www.gxrc.com)、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后,对经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自治区编制部门备案,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对提交审核的报考信息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填报信息或提供的材料存在虚假不实的,学校有权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视情况在一定年限内不再接受该考生的报考申请。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信息均通过河池学院网站(https://www.hcnu.edu.cn)发布,不安排电话或短信通知,请各应聘者及时关注网上相关通知。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须在公示结束后两个月内到校报到。超过期限后按自动弃权处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应聘者和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必要的防疫措施。应聘者须及时关注疫情情况和考试防疫要求,配合学校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8-314740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778-3144681。
以上电话联系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30;下午14:40-17:40。
附件1: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河池学院2023年度第一轮公开招聘非实名人员控制数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模版).docx
附件4:中共党员证明(模板).doc
河池学院
2023年1月12日

2023年广西河池市东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21人公告

  

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公开自主招聘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的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19号)、《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8号)、《河池市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河池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卫发〔2021〕4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22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士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7.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其他条件详见《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附件4)。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

  5.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本县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控制数);

  7.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辞退、处罚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方式

  组织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招聘内容在河池人才网及各相关网站公布。

  三、招聘程序

  (一)双选会时间和地点

  1.2024届广西中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

  时间:2023年11月6日(星期一)9:00--12:30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体育场(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3号)

  2.右江民族医学院2024届毕业生就业校园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9:00--12:30

  地点:右江民族医学院知新广场

  3.2024届广西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双选会

  时间:2023年11月12日(星期日)9:00--12:30

  地点:广西医科大学露天运动场(南宁市青秀区双拥路22号)

  (二)报名要求

  1.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3.东兰县以外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洽谈,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确定意向人选

  根据洽谈、面试情况,确定意向人选,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五)体检、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2.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人员服务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如符合享受我县人才激励政策,按规定予以享受。

  四、其他要求

  (一)本次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东兰县2023年自主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东兰县卫生健康局0778&mdash;6326456

  附件:

  1.东兰县2023年第三次自主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东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东兰县卫生健康局东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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