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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贺州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名)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7日讯:为加强全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昭平县事业单位面向在昭平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和扶贫信息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扶贫信息员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须是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招聘或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招聘的扶贫信息员,同时在昭平县县级或乡镇级、村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2年且在岗。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4月24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或昭平县党建网(http://www.zpdj.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咨询电话:0774-669760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74-6687858)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请自行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昭平在线或昭平县党建网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要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详细注明从事扶贫信息员工作起止时间,并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3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3天前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6697608(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   点击下载>>>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招录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6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通知精神,有效引导我市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实基层后备干部队伍,根据《中共贺州市委组织部贺州学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规定,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贺州市所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的基层事业单位23个用人岗位,计划引进23人(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范围   引进对象为区市共建的贺州学院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   3.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党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一次(含一次)以上;   4.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服务基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到过校纪处分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27日。   毕业生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所在二级学院邮箱(详见附件2),并于4月27日前凭原件向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确认并交复印件(一式两份)。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报名材料和《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交招生就业处(西区行政楼后楼121办公室)。   报名材料(整理顺序):①《贺州市2020年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扫描件(见附件4);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生证扫描件;④相关荣誉证书的扫描件;⑤经教务处盖章核准的所有课程成绩单扫描件;⑥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⑦其他能佐证自身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组织推荐   贺州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招生就业处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将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推荐给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推荐人员的相关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   原则上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不开考的职位,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通知报考人员在4月27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费用   本次基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   1.笔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上午(待定)   笔试采取现场撰写一篇申论文章的形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申论文章进行评分。   2.面试   时间:2020年5月XX日下午(待定)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   3.确定见习考核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以按计划引进人数与见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见习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见习考核对象。   (五)见习考核   根据见习考核对象的个人报名意愿、所学专业和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见习单位和岗位,组织人员对见习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岗位适配性等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对象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见习单位和岗位安排。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县(区)组织对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寿城党旗红—贺州智慧党建云平台和贺州学院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贺州学院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办0774--5123955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派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4--5128872   点击下载>>>   2020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工作人员需求信息表.doc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邮箱一览表.doc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汇总表.doc   2020年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贺州市面向区市共建高校引进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室   2020年4月13日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8日讯:为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社会工作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市项目办及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的一线社工共57名(其中项目办为3名社工督导,每个社工站配备3名社工),社工领军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领军人才待遇   面向全国邀请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厅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到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开展工作。我市将参照高层次重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在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子女入学、开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如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社工督导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导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会保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的绩效奖金;   (二)购买意外险;   (三)设立专项督导计划,贴身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   (四)设立培训规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参访、前沿讲座等;   (五)以社工为本,保障自由的督导研究、实务探索和成长空间;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乡,开拓本地化的社会工作;   (七)项目贯穿社工价值与使命回归的理念;   (八)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前景与平台;   (九)在每个县(区)招聘人员中确定一名管理者,负责注册1家社工机构,承接本县(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购买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社工督导服务内容   善于应用个别、小组、同辈督导、团队服务传送等模式开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导。   督导工作采用社工站点负责制,即专职督导负责6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每月实地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须参加项目办、本人所负责区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坊等工作;指导社工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社工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工专业培训及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工作坊、总结交流会等,培育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协同项目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站开展行动研究,探索、总结社会工作试点服务经验及发展模式;指导社工站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务内容   1.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为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2.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   3.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五、应聘条件   (一)社工督导   1.年龄:22-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2020年3月31日止;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二)社工   1.年龄:22-4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16日前)   在贺州市级媒体和贺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0年4月23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hzs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4-5696271。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16日0:00至4月23日24:00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hzscssg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简历》(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市民政局于4月24日前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贺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七、面试安排(4月30日前)   简历通过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直接列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考察对象,市、县民政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县民政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用与上岗   被录用者与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培训后,初定2020年5月中旬统一上岗。   点击下载>>>   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分布表.doc   应聘简历模板.doc   个人承诺书.doc   贺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贺州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名)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7日讯:为加强全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昭平县事业单位面向在昭平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和扶贫信息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扶贫信息员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须是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招聘或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招聘的扶贫信息员,同时在昭平县县级或乡镇级、村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2年且在岗。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4月24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或昭平县党建网(http://www.zpdj.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咨询电话:0774-669760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74-6687858)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请自行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昭平在线或昭平县党建网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要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详细注明从事扶贫信息员工作起止时间,并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3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3天前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6697608(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   点击下载>>>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贺州市民政局选聘社会人才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18日讯:为发挥社会工作人才在基层民政服务供给中的积极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根据自治区民政厅《2020年全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桂民发〔2020〕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聘一批社会工作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我市项目办及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和昭平县18个乡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的一线社工共57名(其中项目办为3名社工督导,每个社工站配备3名社工),社工领军人才若干名。   二、社工领军人才待遇   面向全国邀请国家民政部或省级民政厅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到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开展工作。我市将参照高层次重点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给予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为人才在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子女入学、开办社工服务机构、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如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等)等方面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   三、社工督导及社工的工作福利   (一)薪酬:   社工督导和社工月薪人均3000-3300元(含社会保险),年底根据工作表现发放一定的绩效奖金;   (二)购买意外险;   (三)设立专项督导计划,贴身陪伴,支持一线社工成长;   (四)设立培训规划,提供系列专业培训、参访、前沿讲座等;   (五)以社工为本,保障自由的督导研究、实务探索和成长空间;   (六)支持社工回到家乡,开拓本地化的社会工作;   (七)项目贯穿社工价值与使命回归的理念;   (八)可持续的职业发展前景与平台;   (九)在每个县(区)招聘人员中确定一名管理者,负责注册1家社工机构,承接本县(区)乡镇(街道)社工服务购买项目。   四、服务内容   (一)社工督导服务内容   善于应用个别、小组、同辈督导、团队服务传送等模式开展工作。能提供行政性、教育性及支持性督导。   督导工作采用社工站点负责制,即专职督导负责6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每月实地督导工作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须参加项目办、本人所负责区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坊等工作;指导社工站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协助做好社工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社工专业培训及团队建设,组织实施专题培训、工作坊、总结交流会等,培育本土化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协同项目办、社工服务机构和社工站开展行动研究,探索、总结社会工作试点服务经验及发展模式;指导社工站传播社会工作理念,协助落实有关政策;完成项目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社工服务内容   1.养老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协助为乡镇敬老院、农村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等提供综合服务和开展留守老人巡访活动,包括进行身心健康情况评估监测,提供健康、救助、精神关爱、社会支持网络建设、权益保障、临终关怀等相关社会工作服务。   2.儿童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配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妇女等的家庭随访和对象核查,对他们开展监护法制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隔代教育能力建设,以及其他救助保护、社会关爱等社会工作服务。   3.其他民政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主要是农村留守妇女的关爱、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发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五、应聘条件   (一)社工督导   1.年龄:22-4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2020年3月31日止;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必须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3年以上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二)社工   1.年龄:22-40周岁;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3.持证情况: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4.专业要求:社会工作、社会学、心理学、人类学专业优先考虑;   5.经验要求:具有社会工作或公益服务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社会工作服务站本地户籍、具有较强沟通能力者优先考虑;   7.有责任感、团队合作精神,勇于尝试,认同项目理念及社工价值与使命;   8.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或民主党派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上一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拔任用的;   5.有关法律规定不得任职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0年4月16日前)   在贺州市级媒体和贺州市民政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选聘职位、资格条件、报名程序和有关要求。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2020年4月23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邮箱:hzscssgk@163.com,联系电话:0774-5696271。符合选聘条件的对象,在4月16日0:00至4月23日24:00期间发送电子邮件至hzscssgk@163.com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应聘简历》(见附件2)。报名时,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后,由市、县民政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和选聘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市民政局于4月24日前在市民政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名人员可登录贺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hezhou.gxmzt.gov.cn/)查询资格初审情况。   七、面试安排(4月30日前)   简历通过者初定2020年4月下旬集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直接列为考察对象)。参加面试时须带齐个人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将予保密,并只作招聘有关职位用途,有关资料将于收到三个月内销毁。   八、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1:1确定考察对象,市、县民政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奖惩等方面的情况。在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市、县民政部门分别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用与上岗   被录用者与承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的社工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岗前培训后,初定2020年5月中旬统一上岗。   点击下载>>>   2020年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分布表.doc   应聘简历模板.doc   个人承诺书.doc   贺州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

2020年贺州昭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名)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4月27日讯:为加强全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扶贫信息员队伍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关于在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2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昭平县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招聘岗位   昭平县事业单位面向在昭平县服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本次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组织员)和扶贫信息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须在昭平县服务满2年且在岗或者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扶贫信息员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须是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招聘或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乡镇招聘的扶贫信息员,同时在昭平县县级或乡镇级、村级从事扶贫信息工作满2年且在岗。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至2002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基层服务期或服务时间、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5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20年4月24日开始,可以通过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通知公告)或昭平县党建网(http://www.zpdj.cn/通知公告)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咨询电话:0774-669760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咨询电话0774-6687858)联系。   (二)现场报名   1.报名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请自行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   2.报名时间:2020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四楼407办公室),昭平县昭平镇东宁北路213号;联系电话:0774-6687858。   4.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份,并贴好相片,报考人员可自行在昭平在线或昭平县党建网下载《报名表》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复印件(需带原件审核);   (3)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并注明详细工作时间。此外,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的,需一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定向扶贫信息员招聘岗位的,要提供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详细注明从事扶贫信息员工作起止时间,并经县扶贫办审核盖章)。   (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不符合条件者终止其参加考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实有人数开考。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0年5月16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30--12:00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00分。笔试考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笔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当场公布。报考人员在笔试的当天下午3点前在考点一楼成绩公布栏查看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达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六、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5月23日,面试地点设在昭平县第四小学,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一)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报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发布面试公告。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3天前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五)报考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六)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等程序。   (七)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察   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计划生育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经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从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在线和昭平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九、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74-6687858(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774-6697608(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干部股)   点击下载>>>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20年昭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昭平县委员会组织部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4日

2020年贺州钟山县公安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21日讯: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见附件   二、岗位要求   (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年龄20-30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正在服刑、劳动教养及刑满释放人员,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违法违纪正在审查未结的,   (四)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相关待遇   面试合格后,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含保险),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工资2500元/月(含保险)。   四、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7日至2020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简历投放邮箱:gazf8881002@163.com,其他事宜可到党政办102办公室咨询。   (三)报名事项:请面试人员于面试时准备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纸质版)。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招聘方式   经我单位组织审查后进行面试,符合面试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时间。未尽事宜,请与公安镇人民政府唐琳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774-8881002,18278469300。   点击下载>>>   公安镇人民政府公安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a.docx>钟山县公安镇人民政府公安镇招聘工作人员公告.docx   钟山县公安镇人民政府招聘岗位及专业.docx   钟山县公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5月28日讯: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4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0〕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我市2020年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2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范围   全市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不含教学辅助人员),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4年6月1日至2002年6月1日期间出生)。属于以下情况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1.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教师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2.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0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3.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城区范围学校不算在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0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察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等执业条件。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7个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目前未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也可报考,但必须在聘用后一年内获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关系(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不另行说明)。其它毕业生在报名时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已有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测试合格证明、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体检合格)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且具备符合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证要求条件的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六)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报名时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   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自处理决定履行完毕之日起七年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   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   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0年5月27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   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报考市直学校的可直接   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广西人才网.贺州站(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0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hz.gxrc.com/,在首页中部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旁边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2020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6月27日。如有变动,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0年7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全市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0年7月中旬)。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直学校岗位考生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完成)。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不需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教、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具体面试方式见《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等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1:1岗位除外)。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县级以上学校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时间由各县区自行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学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由各县(区)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市教育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编制、人社部门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0年度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由各县(区)自行组织完成。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六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由各县(区)根据情况进行自主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区)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五、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县区岗位者提交相关县区教科局,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相关市直学校)。   (二)本简章对教师资格证相关要求及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对招聘范围及   对象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共同研究决定。具体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信息公开>基础信息公开>部门信息公开>部门主动公开)和贺州教育公众号等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六)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   附件:1.2020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4.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5.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6.广西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6月11日讯: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求,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0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6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0年6月10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相应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访问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拟聘用考核时自行举证,提供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2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时间及要求。请报考人员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具体格式和大小以系统提示为准)。   2.缴费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3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缴交考试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交考试费。考试费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岗位所涉及的考生,如改报不成功或放弃改报的,退还其考试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申请减免。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的,请于2020年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邮寄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774—5136517)。逾期不再受理。   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申请减免考试费用提供个人减免费用申请和报名登记表即可,由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将名单集中送本市扶贫、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给予减免退费。   非贺州市(含所属县区)户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出具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证明;3.城市低保家庭人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   不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按要求向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或驻乡(镇)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时间为2020年6月26日前。   2.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0年6月28日8︰30至17︰0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改报岗位的人员不需重新缴费。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将按照考生原支付账号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退还其考试费。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截止至2020年7月25日10:00。   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城区,具体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需主动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没有健康绿码或体温检测在37.3℃以上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综合应用能力(C类)》考试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到直尺(应是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自行准备。   (三)考试方式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回收所有的发放资料。   (四)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20年8月下旬。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20年8月下旬。   四、面试   面试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时间暂定为9月底前,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将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另行公布。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   1.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告时间:2020年9月上旬。   2.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招聘单位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照顾加分。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拟入围人选。   3.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面试比例。若无法通过核减招聘计划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单位又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岗位主管部门为县区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   1.拟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9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2.资格审核单位: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核单位。   3.资格审核材料:面试拟入围人选须提供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的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复审时要求出具原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证件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4)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及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的人员须提供);   (5)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审批表(报考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的人员须提供);   (6)《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7)报考定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的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   材料提交方式和时间:面试拟入围人选可采取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将有关材料提交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并及时联系确认。邮寄材料的报考人员请使用快递方式邮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材料提交时间以资格审核通告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面试入围人选递补。2020年9月中旬。   面试拟入围人选公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核,或是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是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报考同一岗位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由招聘单位或其人事主管部门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是资格审核期间关机导致无法联系上其本人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然后取消该报考人员递补资格,由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递补。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   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书面申请(亲笔签名,并按手印)。   (四)发布面试公告和面试资格复审   1.发布面试公告。经对面试拟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一般距面试前7天发布,暂定2020年9月下旬。   2.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要通知进入面试的人员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一般在面试前3-5天内进行。   (五)实施面试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面试成绩   2.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级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完成。   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三)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从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ggfw/bmlqfw/rsks/)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规定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初任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相关政策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其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选派到村任职的大学毕业生,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关待遇;其他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急需紧缺专业引进人才同等待遇;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满三年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年。   八、诚信档案管理   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一)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二)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三)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四)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逾期不报到被取消聘用的,以及报到后在试用期内无故放弃的,记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本公告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解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中联系方式栏)。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查看附件>>>   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式).doc   附件3:核心课程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0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港澳台报考人员).docx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pdf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xls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06人)》已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解读如下:   一、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15日至2002年6月15日期间出生),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硕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5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更多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二、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入口   三、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时间及内容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内容: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的考试类别分为四类,即: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目考试类别又细分为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六个小类。   各类别的考试内容参见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20年版)。   笔试资料: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考试权威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考试大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   历年广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真题及解析汇总   备考专用资料:2020年广西省事业编考试备考专用资料   四、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工作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组织开展工作以面试公告为准),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1:1岗位除外),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等程序。   4.报考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除外),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5.报考乡镇或驻乡镇事业单位岗位、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资料:   五、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4--5136583;考试相关技术服务: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774--5136517;监督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74--5123322。    2020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须知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5日8︰30至2020年6月21日17:00   笔试时间:   2020年7月25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