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贺州学院招聘公告

  贺州学院2022年4月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公开招聘行政教辅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其他要求

  

  用人部门

  

  拟招聘岗位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其它要求

  

  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

  

  管理岗

  

  专业不限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原则强、具有履职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策把握力和执行力者优先;熟悉党务工作、掌握基层党组织建设业务知识、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严谨细致者优先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5878082269
邮箱:271596078@qq.com

  

  法治办

  

  管理岗

  

  法学专业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74-5228603、
18276480560
邮箱:470143108@qq.com

  

  学生工作(部)处

  

  辅助专技岗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人:欧老师
电话:15907745100
邮箱:708827025@qq.com

  

  后勤服务处

  

  管理岗

  

  土建类、电气工程及电子信息类专业(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工程管理、电气工程等专业)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谢老师
电话:0774-5228616、13978436352
邮箱:56465820@qq.com

  

  产教融合与创新创业中心

  

  管理岗

  

  专业不限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774-5223341、
13457407518
邮箱:120945293@qq.com

  

  校团委

  

  管理岗

  

  专业不限

  

  2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18178465696
邮箱:hzxygqt@126.com

  

  图书馆

  

  辅助专技岗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专业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岳老师
电话:13978432179
邮箱:hzyuejun@163.com

  

  继续教育学院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774-5271696、
13978436858
邮箱:1961142553@qq.com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无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3557947538
邮箱:2526589@qq.com

  

  教育与音乐学院

  

  教学秘书

  

  专业不限

  

  1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熟悉文秘或管理工作者优先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18778456688
邮箱:380053981@qq.com

  

  

  三、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时,需将邮件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部门的电子邮箱。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如下:

  (1)报考者下载并填写《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贺州学院2022年应聘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2)。

  (2)报名材料还包括:个人简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职称证、各种能力资格证、党员身份证明(招聘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论文(著)、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等证明材料各1份。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经验核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3.本次招聘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本次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时间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2022年04月28日8:00~2022年05月16日17:30。(以收件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

  所应聘的相关部门将应聘者的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要求进行审核,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由学校人事处统一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公布通过资格审核、可参加面试的人选,由所应聘的相关部门通知参加现场确认和面试。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比例需达到1:3的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岗位,经我校核准后,按实际符合报考条件人数调整开考比例,并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调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开考。

  六、考试与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条件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相应岗位无需笔试(法治办岗位如有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则此岗位另需统一笔试)。笔试、面试和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关注我校人事处官网的公告,我校将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安排相关工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按弃权处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小时,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等。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1分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三)考核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有笔试的相应岗位分数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岗位匹配度、获奖情况、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考核。为确保人才质量及岗位匹配,如确无合适人选,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低于75分(含75分)者不予录用。

  七、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在我市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注: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以聘用。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情况,经学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对拟聘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信息在贺州学院人事处官网(http://rsc.hzxy.edu.cn/)发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监督。对在招聘中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将违纪人员信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行程记录,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774-5697166

  

人事处

  

2022年4月28日

  

2022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08人简章

  

  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8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属贺州市公安局(含八步分局、平桂分局)在职在岗辅警或辞职不满1年以上的;

  1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2年5月24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7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校验)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2年6月10日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如有变动以具体通知为准)。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报考勤务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退役军人需要参加上机考试。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0

  

  ≤14′3

  

  1000米跑

  

  ≤4′40′

  

  ≤4′50′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0

  

  ≤15′3

  

  800米跑

  

  ≤4′35′

  

  ≤4′45′

  

  纵跳摸高

  

  ≥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大学本科已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本科学士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五、专业考试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部分专业性较强的文职辅警职位,在面试前组织专业考试(具体详见职位表)。专业技能岗位重点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运用或公文写作、电脑操作、政策理论等相关内容。专业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专业考试成绩按比例计入个人招聘总成绩。

  专业考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具体组织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相关事宜由招录机关公告或通知。

  六、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考试成绩(文职辅警职位根据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按相应权重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

  七、招聘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一)普通勤务辅警职位:总成绩包括机试和面试成绩,两者权重分别为40%、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退役军人报考勤务辅警职位的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即: 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文职辅警职位:招聘总成绩包括机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者权重分别为15%、25%、60%,即:招聘总成绩=机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25%+面试成绩×60%。

  八、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2年6月中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未体检入围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专业考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可登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开具)。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实行动态化管理。招聘单位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或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可对聘用人员进行相应岗位调整,调整后工作待遇不以招聘简章工作待遇为准,与实际岗位工资挂钩。不服从岗位调整的,招聘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2年7月。

  十、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十一、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工资待遇约为3700元(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工作满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等。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参加应聘各环节,考生体温值在36℃~37.3℃之间,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必要时按要求出示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报告,并且全程佩戴口罩。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考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市公安局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凡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笔试、面试、专业考试、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

  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

  贺州市公安局部咨询电话:0774-5239261

  贺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监督电话:0774-5127242

  附件:

  1-贺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

  2-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doc

  4-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5-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贺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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