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1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2023年平桂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的通知》(贺平农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我区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办法

  (一)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平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聘。

  (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服务报酬。

  特聘农技岗位补助从2023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根据平时工作完成情况和日常管理规定考核情况,对其进行服务补助,特聘农技员具体补助按每月3500元/人标准发放。

  五、工作任务

  (一)为平桂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帮助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问题。

  (二)为平桂区脱贫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帮扶,

  联系平桂区相关专家、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等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平桂区种植业、养殖业水平。

  (三)自主及联合平桂区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不断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四)协助完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管理

  (一)由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与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二)服务期间,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考核主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附件《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好)及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八、招募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政策理论知识等。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面试中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调配安排。

  九、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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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2023广西贺州市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招聘28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充实基层后备人才队伍,根据贺州市委组织部与广西区内外12所高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基层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28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数量和对象

  (一)引进岗位和数量

  贺州市所辖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5个县(区)的基层事业单位27个用人岗位,计划招聘28人(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与我市建立市校合作关系的12所高校2023年本科毕业生,包括统招专升本(详见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的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综合素质较高,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

  3.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党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在一个学年以上,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或在校期间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1次以上;

  4.科目不及格的数量不能超过1门;

  5.获得学士书,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志愿服务基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应聘

  1.受过校纪处分的;

  2.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以及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7日—4月3日

  由毕业生填写报名表,经所在二级学院及学校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通过发送邮件方式进行报名,于2023年4月3日前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到贺州市委人才办邮箱(邮箱:),报名材料的纸质版邮寄至贺州市委人才办(地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1号市委、市政府大楼市委人才办402办公室)。

  报名材料(整理顺序):①《贺州市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盖章后的扫描件(详见附件3);②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③学生证扫描件;④相关荣誉证书扫描件;⑤经教务处盖章核准的所有课程成绩单扫描件;⑥学生干部任职证明扫描件;⑦其他能佐证自身学术水平与综合能力材料。以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报名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3年4月10日前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反馈审查结果。符合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不符合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三)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推荐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贺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确定不开考的职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2023年4月14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报名费用

  本次基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考试免收考生报名费。

  (五)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值各100分。

  1.面试

  时间:2023年5月中上旬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笔试

  时间:2023年5月中上旬

  笔试采取现场撰写一篇申论文章的形式进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3.确定见习考核对象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计划引进人数与见习考核人数1:1比例确定见习考核对象。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见习考核对象。

  (六)组织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各县(区)组织对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七)见习考核

  根据见习考核对象的个人报名意愿、所学专业和单位实际需求确定见习单位和岗位,组织人员对见习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以及岗位适配性等进行考核。见习考核对象须服从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的见习单位和岗位安排。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贺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依次递补至参加当天考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为止,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审批

  对拟聘用人选统一在贺州先锋党建网和高校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人选。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面试通知书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不按规定时间笔试、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贺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贺州市纪委监委驻贺州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查看附件>>>

  附件:1.贺州市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需求信息表(点击下载)

  2.贺州市市校合作高校一览表(点击下载)

  3.贺州市2023年基层事业单位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点击下载)

  

贺州市面向市校合作高校引进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6日

2023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3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 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 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2023年平桂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方案的通知》(贺平农发〔2023〕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增强我区农业发展科技支撑能力。现向社会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岗位

  名称

  

  招聘

  指标

  

  具体要求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种植业)

  

  1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专业要求:种植业技术与管理(无相关专业,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农业种植经历。);

  4、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优先、持C1或以上驾照优先。

  

  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养殖业)

  

  2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3、专业要求:养殖业技术与管理((含水产、畜牧兽医;无相关专业,须具有连续三年以上从事农业养殖经历。);

  4、其他要求: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优先、持C1或以上驾照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报名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身体健康,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三、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聘用办法

  (一)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平桂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平桂区农业农村局申请,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实行一年一聘。

  (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三)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的服务报酬。

  根据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费按每月3500元/人标准发放。

  五、工作任务

  (一)为平桂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

  服务,帮助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问题。

  (二)为平桂区脱贫户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技术帮扶,

  联系平桂区相关专家、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致富带头人等科学发展特色产业,提高平桂区种植业、养殖业水平。

  (三)自主及联合平桂区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不断增强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三)协助完成平桂区农业农村局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服务管理

  (一)由平桂区农业农村局与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

  (二)服务期间,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考核主要以服务对象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定期对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解除协议;对考核优秀的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七、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需填写附件《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请自行下载填写好)及身份证、学历证书、书、学信网等扫描件投递至,报名时间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八、招募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临场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计算机操作知识及政策理论知识等。面试成绩即考试成绩。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面试中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调配安排。

  九、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报考者本人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性质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学历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9月8日。

  6.本公告由贺州市平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联系人:余女士。

  附件查看:

  平桂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公开招募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农技员申报表。

2023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人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区战略深入实施,高质量打造贺州全力东融重要门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规定,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9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2023年度贺州市八步区急需紧缺专业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其中,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3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1、2022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与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8年6月6日至2005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3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6日以后出生);

  5.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

  6.属本公告招聘范围人员,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八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6月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6月8日8:30—6月23日17:30期间,填写提交《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至报名邮箱(),并按要求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跟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20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3年6月12日8:30—6月16日17:30期间,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询问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八步党建网公布。

  (四)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3年6月26日—6月28日期间到八步区委人才办(向阳路1号,八步区委区政府大楼8楼819室)领取《面试通知书》,以便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

  (五)面试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为:(1)纸质《面试通知书》;(2)相关证件的原件:报考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3)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原件)、《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复审时间:在面试当天面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复核。考生提供的原件与报名表信息、招聘职位要求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复审地点:相应考场候考室。

  (六)面试

  本次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免笔试,直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面试前一周在八步党建网发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在当天本考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面试环节第一个测评要素得分高低排序。

  (七)体检

  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申请视为自愿放弃。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并经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考核对象需到招聘单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见习考核。见习期间,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核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见习期满,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核对象的综合表现情况出具书面考核聘用意见。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负责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职位并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八步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区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三、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八步党建网(http://www.bbdj.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八步区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八步区委人才办 0774—5293361,0774—5284172

  八步区人社局人事股0774—5281325

  监督电话:

  八步区纪委派驻八步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0774—5296827

  查看附件>>>

  附件:1.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2.贺州市八步区事业单位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

  4.核心课程证明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贺州市八步区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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