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收费处收费员公告

  2019年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收费处收费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3月7日讯: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现决定对外公开招聘收费处收费员9名,凡有意到我院从事财务收费工作,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具体条件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应聘者年龄在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思想品德好,工作认真负责,爱岗敬业。

  2.必须具有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二本及以上)。

  3.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19年3月5日至3月13日下午17:30止。

  2.应聘方法:个人投档(网络、直接送达均可),网络投档者请登陆贺州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hzsrmyy.com.cn/)的招聘专栏,下载附件《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用工登记表》并如实填写,连同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到人事科邮箱:hzsrmyyrsk@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及个人材料电子文件名中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字样);直接送达者请将上述资料送达至人事科。

  3.符合报名条件者需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然后择优录取。

  4. 联系方式:广西贺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医院旧门诊大楼四楼)

  地 址:广西贺州市八步区西约街150号

  邮 箱:hzsrmyyrsk@163.com

  电 话:0774-5282502

  三、工资及其他待遇

  1.被聘者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现行合同用工同等待遇发给),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按现行医院核准的合同用工收费处收费员类工资待遇发给,其余各种补贴和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同类人员发给。

  2.被聘者列为医院财务科专业技术人员后备人选,纳入财务科人才招聘范畴。

  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踊跃报名。

  

贺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合同用工登记表s.xls
e55addfd2592085af7494351aada41c4.xls(21.50 KB)

  

贺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3月5日

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第二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11月06日讯:为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扶贫工程,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60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在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08日—200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08日—200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具体详见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1月0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通过国家检验、影像、药剂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平桂区各乡镇卫生院、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用编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1月05日起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1199。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六楼,联系电话:0774-883119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表(一式两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

  5.《婚育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7.参加工作以来有获得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0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最高不得超过1分。

  4.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最高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分数并列时,首先以学历层次高底、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执业资格等级的高低、取得该执业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执业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工龄月份数多少确定先后排序;若工龄月份数相同时,以获得的荣誉高低重新确定排序。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6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6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和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的组织实施

  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中旬,具体见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前两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及联系电话: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C座6楼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831199。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4.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核程序。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初选评分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初选评分、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六、体检

  (一)体检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从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新进用编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得少于5年(5年内可通过竞聘上岗在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合理流动)。

  八、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2.根据《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用人新机制进行实名编制管理。

  3.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4.本次招聘事宜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8831199、0774-8832433。

  点击下载>>>

  1.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2.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05日

2019年贺州市昭平县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06月10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根据自治区安排,昭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昭平县2019年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人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人员积极报考。

  (二)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自治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4.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各医疗卫生机构应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医疗机构在编人员聘用到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后,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及人事关系。

  由县(区)级医疗卫生机构派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全科医生,不列入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范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机制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相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6月6日起,可通过贺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查阅《招聘公告》,报考人对《招聘公告》中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昭平在线自行下载《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2日至2019年6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河西东路15号,昭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9133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省(自治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相片5张;

  3.《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一式五份);

  4.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

  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经历证明。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出生年月、工作经历、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6月1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免笔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2019年6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以通知书为准)。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当天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考核和体检人选

  按照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执业资格、学历的高低结果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若执业资格、学历的高低相同时,以取得该执业资格、学历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及安排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三)考核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送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统一在贺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昭平在线(http://www.zpol.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按公开招聘程序,统一下发同意聘用人员名单的通知,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与用人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八、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签定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局督促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考核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和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设岗位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昭平县卫生健康局。

  对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四)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五)人事和党团关系

  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县卫生健康局提供免费服务,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九、激励与保障

  (一)薪酬待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收入与县级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相衔接。实施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共同承担,按8万元/人/年给予核拨,主要用于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符合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工资性支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参与所服务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分配,乡镇卫生院在绩效工资内部分配时要向履行职责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倾斜。

  (二)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确保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服务的乡镇卫生院要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要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解决工作、培训的差旅费用。

  (三)教育培训

  服务的乡镇卫生院优先安排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可以定期组织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赴外地培训。鼓励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参加远程培训。

  (四)职称晋升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计算为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前,到基层累计服务时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享受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五)服务期满安置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聘期满后,鼓励长期在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在编制限额内,乡镇卫生院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或纳入用编人员岗位管理。应聘前有工作单位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可在公开招聘的前提下,通过考核方式招聘回原单位工作,也可通过公开招聘到其他医疗机构工作,招聘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聘期结束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机构制编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核准,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按用编人员管理。

  十、其他

  (一)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初评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者,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者,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清退。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复退军人。

  (三)本次招聘事宜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87858;0774-6691339。

  点击下载>>>1-2.doc

  1.2019年昭平县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计划表

  2.2019年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

  昭平县卫生健康局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5日

2019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2019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贺州人事考试网2019年3月23日讯: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9〕7号)的统一部署,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桂政发〔2014〕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并经相关部门审定,2019年度全市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99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报考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19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可报考的具体岗位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表》)。(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六) 对放宽报考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交本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年限证明。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或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前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的报考条件见《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和公示-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从2019年3月20日开始,可以通过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自治区教育厅公众信息网(http://www.gxedu.gov.cn)、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www.gxbys.com)、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主页等媒体查询招聘信息。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注:市,县(区) 教育行政部门分别为市、县(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下同]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招聘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招生考试院,由贺州市招生考试院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25日09:00 至3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招聘单位在网上对相应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30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3月29日报名的必须在3月30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19年3月29日17:30至3月30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 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报考费每人每科50元。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3月31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9年4月9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直学校、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于4月9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2019年5月11日)

  (一)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可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 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二)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 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19年教师招聘考试权威绝密资料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本次笔试考区设在贺州市市区,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2019年5月下旬)。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四)划定合格分数线(2019年6月上旬)。由贺州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区)考试情况,划定全市合格分数线(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公布公布。

  四、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

  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于2019年7月15日前完成。(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委托八步区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局不再单独组织市直学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

  (一)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2019年6月上旬)

  笔试结束后,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拟面试入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上发布,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不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则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须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计生证明(报考人员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公室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并由县(区)卫生计生局审核并加盖公章);(6)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

  招聘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三)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开展,面试方式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人社部门商定。面试工作流程及其它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执行。

  (四)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发布面试公告(2019年6月中下旬)

  参加面试人选确定后,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只在网站发布,不采取其他形式另行通知。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四)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面试在2019年7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点或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考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报考市级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以上(含平均分),为合格;报考县(区)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其当天所在考场面试平均分降低5分后的分数,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定向招聘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除外);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岗位、定向招聘驻军随军家属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达到60分的,为合格。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考核和体检(2019年7月20日前)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据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行考核、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合格总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笔试合格总成绩又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二)考核。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岗位匹配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核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体检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六、公示(2019年8月上旬前完成)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经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人事考试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公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9年8月上旬)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需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的,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开展,复征报名等工作仍在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参加了2019年度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且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招聘结果及复征志愿补充招聘相关信息,将在贺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教育培训)发布。

  八、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8月下旬完成)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办理相关审批及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不得再参加2019年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它岗位的应聘。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照顾加分

  (一)照顾加分项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少数民族身份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 (1)、(2)或(1)、(3)项照顾加分可累计计算。

  (二)照顾加分材料审核

  1.照顾加分材料审核时间:请符合上述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19年5月15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送到相应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应聘市直属学校的直接由招聘单位审核),逾期不报送加分证明材料的,不再享受加分。

  2.各类照顾加分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

  (1)属少数民族身份的,认定以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信息一致为准,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必须能证明考生服务基层项目的详细时间):考生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的,需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属三支一扶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属西部志愿者人员的,需提供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3)属被清退但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代课教师,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聘用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件一份。

  对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加分资格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一、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自治区桂教师范〔2019〕7号文件中关于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的规定,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工作中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这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要做的有关事项。

  (三)具体招聘事宜由贺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贺州市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1d83926f44aee0f3735ed9e2d072b219.xls(274.50 KB)

  

2.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6ddd11bdc80a899470169ad3cd0664a1.doc(13.00 KB)

  

3.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d3d03a1d1c996432ac6d45aafb82d761.doc(15.50 KB)

  

4.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9年版)
e6eb927a01271daafe40b09576f5e94a.xls(63.00 KB)

  

贺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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