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贺州市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公告
贺州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2日讯:根据《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84号)《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招聘办法(试行)》(桂统字〔2020〕9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贺州市各县级政府统计机构2021年度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单位简介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八步区统计局、平桂区统计局、钟山县统计局。
协统员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落实各项统计工作任务;定期到乡镇(街道)、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企业指导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完成县级政府统计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统计协管员(协统员)9名,均为编外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贺州市2021年度公开招聘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1日—2003年10月11日)。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岗位涉及到的专业要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的专业目录(见附件2)
(六)身心健康。
(七)政府统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信息均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9日17:00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和相关报考诚信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考试收费: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考试费用。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各报考人员通过广西县级政府统计机构统计协管员(协统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xxgy/index.aspx)查看资格审查情况。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含免笔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0月13日8:30-10月19日18: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1月1日18:00-11月6日8:30。
(三)考试
考试由贺州市统计局组织实施,并报自治区统计局备案。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或视情况调整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确定合格分数线。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知识(含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不指定教材。
不需笔试的岗位:取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专业为统计学类、会计与审计类、经济学类、数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法学类的应聘人员,经设区市以上政府统计机构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9:00-11:00
报考人员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2021年11月中下旬。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3.发布面试公告
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4.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基本技能、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领悟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2日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都相同时,按面试第一题最高分录取,以此类推。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考核合格人选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执行
体检时间:原则上在面试结束的一周内完成。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
(六)公示
贺州市统计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面试、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人选或体检合格人选,以及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工资待遇
协统员劳动报酬参照自治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经费补助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安全,请各考生按要求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无近期中高风险旅居史,需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配合工作人员开展二码联查及体温检测,建议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
举报电话:0774-12388或0774-5133525
贺州市统计局办公室0774-512345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步区统计局办公室
0774-5282600
平桂区统计局办公室
0774-8836818
钟山县统计局办公室
0774-898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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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统计局
2021年10月11日
2021年广西贺州市富川县中小学及乡镇村完小_教学点竞聘上岗417人公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1年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上岗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中小学管理水平,促进我县中小学教育健康发展,根据《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公办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实行竞聘上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竞聘的岗位及名额
1.全县中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2.全县小学中层管理人员竞聘岗位共106名;
3.全县村完小校长(副校长)、学点负责人、教导主任竞聘岗位共205名;
具体学校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竞聘人选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符合条件的现任、曾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优秀骨干教师以及县教科局在职干部、抽调教师。
三、竞聘条件和资格
(一)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重视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上行动上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竞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必须具备相应合格学历。
2.一般应当具有一定年限的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及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3.一般应当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优秀骨干教师竞聘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任职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为中小学校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8月19日县教科局在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富川校(园)长工作群和电子公文系统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0日—8月23日。
符合条件竞聘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形式报名。现任中小学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原则上都要报名参加本次竞聘。各学校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动员有关人员参加竞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人竞聘。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竞聘人选。
(三)组织竞聘
8月26日前各校组织完成对符合条件人员的竞聘工作。学校组织竞聘采取组织考核、党支部及校级领导联席会讨论研究的方式确定拟聘名单,上报县教科局人事股。各初中学校、县直小学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的竞聘工作;各乡镇中心校负责本校中层管理人员、各完小校长及教导主任、教学点负责人的竞聘工作.如出现跨乡镇、跨学校竞聘的人员,由拟聘任学校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考核。
(四)县教科局审核
8月27日前,县教科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各学校上报的拟聘任人选进行审核,确定拟聘任名单。
(五)公示及聘任
按干部管理权限及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及聘任。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要公平公正,并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向外扩散、泄露未决事项。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竞聘人员不得对公开竞聘工作人员采取可能影响公正的行为,不得通过贿赂、暗示、指使、串连、威胁等非法手段影响竞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或对其他竞聘对象进行造谣、诽谤、诬告和人身攻击。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追究。
(三)各学校要加强对竞聘上岗期间的日常管理,所有竞岗人员不得脱岗,必须按要求履职尽责,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
(四)拟聘人员应服从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如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取消其聘任资格。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19日
附件1:富川县学校中层、完小、教学点负责人竞聘岗位设置表.xlsx
附件3:中层管理人员及乡镇村完小、教学点负责人拟聘人员汇总表.docx\>\>
2021年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33人公告
贺州市公安局2021年7月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了适应当前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推进平安贺州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效人力资源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退役军人中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知》(桂公通〔2018〕240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贺州市公安局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3名(详见附件1)。现公开发布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7月至2003年7月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四)具有中专或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以职位计划表为准,退役军人在学历和年龄上放宽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或者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六)身体健康,无既往病史,心理素质好;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在学历上可适当放宽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9.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1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党纪政纪处分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中(中专)学生;
1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放弃或者缺席参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均视为放弃报考和聘用资格。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21年7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等方式查阅招聘简章及《职位表》(附件1)等相关招聘信息。
(二)接受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报名咨询电话:0774-5239261。报名地点:贺州市公安局大门右侧(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大道18号)。
应聘人员报名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役士兵需携带退伍证、毕业证(同时提供学信网认证)、及拥有的职业资格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填写并提交《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有关要求和明示事项:
(1)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及后续招聘各个环节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报名所填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由贺州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使用全过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形的,即予以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已受聘者即予以解除聘用。其中,现场报名的报考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人员在报名现场当场进行,并在《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签署初审意见。
对符合报考、招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
(四)开考比例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须按要求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开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考。边远或艰苦招聘岗位可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布。
四、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
(一)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2021年7月在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进行。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分批次按先上机考试、后体能测评的顺序依次进行(同一批次的考生上机考试与体能测评安排在同一天内进行完毕),每个批次的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上机考试,上机考试合格的(交卷后即出成绩、即可判明是否合格),随后即进行体能测评。建议着运动服和运动鞋参加,以便于上机考试合格后立即参加体能测评。
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招聘单位安排的上机考试开始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候考室报到和现场验证。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上机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上机考试范围和考试题型。题型包括4种:单选题(20题,每题2分)、多选题(15题,每题2分)、判断题(20题,每题1分)、打字录入题(1题,10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具体内容见《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附件4)。
(三)上机考试采取计算机随机出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限时45分钟。
(四)上机考试成绩考试当天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视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招聘下一个环节即体能测评活动。
(五)参加了上机考试并合格的考生,请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上机考试成绩通知单》立即到贺州市人民训练学校田径场体能测评处报到和参加体能测评。所有上机考试合格、具备参加体能测评资格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应当放弃参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可免予参加上机考试,直接进入体能测评。
(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见附件)
大学专科以上(含)学历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三项内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非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方为合格。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结果当天公布。具体测评实施规则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实施规则》(附件3)。
五、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选的确定:原则上按照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岗位拟聘用职数与报考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方式:采取面谈考察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动机匹配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现场设5名考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值的办法确定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视为面试合格。面试合格与否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六、体检与政审考察
2021年7月下旬,根据计划招聘的职位数,对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以个人上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权重作为考生的总成绩计分(退役军人直接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计分),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考察人选。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可以从报考同一职位且上机考试、体能测评、面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体检费用以医疗机构确定的金额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政审考察和聘用。
政审考察参照人民招录的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以及考察本人是否有不良的个人征信记录。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及聘用审批
(一)招聘单位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贺州市公安局贺州警方官方微信(hzjf110)、贺州市公安局政府网站(http://gaj.gxhz.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应当书面提交申请进行确认后由用人单位按排名进行递补;如公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核实后按排名进行递补。
(二)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三年零一个月)。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对初聘人员,应当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实行层级化管理;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2021年7月。
八、建立人员候录库
体能测评、上机考试、面试都合格但未聘用人员全部纳入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候录库。如岗位出现空缺,市公安局可结合本局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空缺情况,根据人岗相适应的原则,优先从候录库人员中进行招聘,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可聘用为贺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并享受相应岗位待遇。
九、薪酬待遇
(一)身份待遇
1.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后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及有其他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和个人现实表现,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二)工资待遇
1.个人月工资标准:
(1)留置对象看护队员(公安应急特勤队员)42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其他警务辅助人员3700元左右(含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
2.统一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带薪休假等相关福利待遇。
十、其他事项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要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不正之风的干扰。贺州市公安局督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报考者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等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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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贺州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题库.doc
贺州市公安局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贺州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1〕17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1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1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至35周岁(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6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视其实际缴费年限,即从2021年正式聘用计算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工作年限合并其本人缴纳养老保险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具体要求见《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尚未获得书和学历证书,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考时必须具备合格学历证书,报名时尚未获得书的,可以先报名参加考试,但在面试前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书原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具有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5.新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违法生育情节严重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6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2021年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考核→体检→公示→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于2021年5月20日前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联系。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必须上传本人健康码(绿码)截图。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等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
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6月5日报名的必须在6月6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1年6月5日17:30至6月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https://hz.gxrc.com/)首页中部“2021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7日17:30。
5.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若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报考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1年6月10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县教育行政部门2021年6月10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上公布。
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 2021年7月3日。如因新冠疫情况有变化需要改变笔试时间的,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等媒体公告。
上午 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具体时间请登录报名网站)。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2021年7月上中旬)。由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全县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1年7月下旬)
面试时间详见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招聘岗位通过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方式的报名材料)送达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须提供《核心课程证明》(见附件5),且须毕业院校盖章,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五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教师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开展面试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总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综合成绩。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考核对象必须提供计生证明)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7月下旬)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1年度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含市直学校岗位及各县区岗位考生),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第二大点“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3.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 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
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
(2)属“选聘到村级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3)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聘用且被清退符合报考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
以上(1)(2)(3)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资格审查单位(注:报考市直学校岗位者提交到相关市直学校)。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富川瑶族自治县
富川瑶族自治县
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0日
附件1:2021年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计划表(5).xls
附件2:《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考试大纲与说明 .docx
附件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