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118人公告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和《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精神,经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中共来宾市委编委办、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来宾市直高中阶段学校2021年面向社会以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引进紧缺急需高中阶段教师11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24日~2003年4月24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六)引进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即: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2.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高校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3.广西师范大学及其他省(市)立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4.南宁师范大学应历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

  5.其他本科师范院校的优秀毕业生、研究生。

  6.获得高中、中职或高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研究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4月2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纳入总量管理人员,按照具体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职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人员符合来宾市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条件的,经中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享受来宾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的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具体按照《来宾市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安家费、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来人才发〔2019〕10号)》执行,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执行。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来宾人才网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等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列的单位联系人(资格审查人员)联系。

  (二)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持相关材料到有关专场招聘会现场洽谈报名。有关专场行程安排如下(见附件)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查阅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西综合性高校毕业生现场双选会暨全区第一期就业精准帮扶双选会(4月24日)的招聘岗位为《来宾市2021年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所列岗位,广西大学2021届毕业生春季双选会(4月25日)的招聘岗位根据上一场双选会结束后的招聘情况确定,具体以发布的岗位为准。

  (三)招聘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招聘。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安排。

  (四)提交材料。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毕业证(2021年毕业的考生需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面试组织。

  1.面试方式:试讲(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必须与报考岗位科目相符。教材为我市2021年春季学期所用教科书。面试的题本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命题。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当面试达不到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4.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考场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2021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考核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组织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招聘单位、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和复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在来宾人才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五、审批和聘用

  (一)审批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

  来宾市教体局人事科,0772-4228526;

  来宾市人社局事业科,0772-4278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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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来宾市市直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

  2021年度来宾市高中阶段学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x

  有关专场行程安排.docx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2日

2021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1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15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且是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8:00至2021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增加笔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人数而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当天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大于10人的,将择日组织面试,择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面试。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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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广西桂林医学院招聘安保人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桂校区安保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为人诚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二)热爱学校安保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三)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心健康,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无违背党的宗教政策言行,品学兼优,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保卫处安保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初中及以上学历

  2.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名额:1名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3907837714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11月2日17:00前(时间以邮件发送到我校的接收时间为准,发送邮件后须进行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需要提交的材料: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见附件1),要求证书、证件等图片材料务必插入《应聘表格》中,否则不予受理;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

  3.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材料投递邮箱:1390863896@qq.com,请在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名中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XX岗位应聘材料。

  (二)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并将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以电话或邮件或公告的方式告知应聘者本人。

  (三)考核

  考核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须提交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具体考核方案详见后续网页公告。

  (四)政治审查

  学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聘用

  人事处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到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签订协议。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报名材料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按《报到须知》提供有关材料,不能全部提供者不予接收、聘用。

  (四)监督电话:0773-5895235(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监察室)

  (五)人事处电话:0773-589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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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桂林医学院公开招聘应聘表格-安保人员

  2.桂林医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安保人员

  

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10月26日

2021广西职业师范学院赴区外招聘7人公告

  为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校的发展需要和人才储备需求,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广西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岗位征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简事业单位增人手续的通知》(桂人社规〔2018〕27号)等文件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自治区教育厅主管,广西唯一独立设置的以培养职业教育师资、服务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职业培训能力为主要任务的职业师范类普通本科学校。

  二、招聘对象和计划

  (一)招聘对象:主要是急需紧缺岗位的博士、硕士、中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招聘人员的来源是区外相关高校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计划: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2人、非实名控制数工作人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赴区外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附件1);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5.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本校官网(www.gxvnu.edu.cn)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一人报多个岗位,或所报应聘岗位序号和应聘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表一旦提交后不得变更。毕业生可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点报名,并提交《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及原件,由工作人员当场查验材料,验后将原件退回。现场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将报名表的电子档以区外紧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文件名发到我院人事处工作邮箱gxzsyrsc2020@163.com。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则取消相应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在应聘者现场提交应聘材料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采取试讲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试讲。主要从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和教学特色等方面进行考核,使用多媒体PPT、板书方式辅助讲授。

  专任教师岗位试讲教材、内容由我校指定,详见附件3。

  2.面试

  面试时间控制在12分钟以内,实行100分制评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自我认知程度、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轮的考核程序。如某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总成绩达不到70分及以上,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应聘人员应在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依次进行面试。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及在该考场同一岗位考试的排名。

  3.面试统一安排在现场报名的当天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到考生本人。

  4. 所有城市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在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官网公布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及同岗位排名。

  (五)考核

  根据同一岗位的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

  综合考核以访谈、函调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应聘者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者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应聘者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应聘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考核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考核职位人数的,或考核合格人员放弃应聘的,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中面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六)体检

  综合考核结束后,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研究后,在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且在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的,将从综合考核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八)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应聘者顺利毕业并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依次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文件执行。

  五、待遇和聘后管理

  被正式录用人员纳入我校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我区统一规定的相应待遇,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七、应聘咨询电话:

  人事处洪老师:0771-3276127

  监督电话:0771-3248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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