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广西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15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高中学校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所有岗位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1〕1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15名。为确保本次双选会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7日至2003年10月27日期间出生),且是2020年、2021年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以《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下称《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2届毕业生)。

  2.已就业的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1年10月27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1年10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30日8:00至2021年10月30日16:00。

  2.报名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展位。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后现场退还给考生。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负责。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直接给予审查通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当场说明原因。对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双选会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不超过20人,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超过20人,则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增加笔试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视考生报名人数而定,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10人的,当天现场组织考生进行面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大于10人的,将择日组织面试,择日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公告。

  3.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的组织管理。

  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会同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面试工作。面试考官由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委派人员7人组成。面试考官须持有面试考官资格证书。考官组成人员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面试严格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当天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官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人选。

  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行面试。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官、考生和工作人员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考生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生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当天面试结束后,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组织。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为5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五)参加公开招聘活动的所有人员须申领健康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面试或增设的笔试。同时,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6213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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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参加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金秀瑶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2021广西来宾市教育体育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内设科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有良好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三)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各类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有相关工作经验者、来宾市辖区户口者优先。

  三、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按来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日常管理和因公出差补助、请休假等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7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将《来宾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发至邮箱:rsk4228526@163.com。

  (二)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由招聘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面试、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签订劳动合同

  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与来宾市教育体育局签订上岗协议), 合同期一年一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试用期1个月。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教育体育局人事教育科联系。联系人:覃科长,联系电话:0772-4228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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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来宾市教育体育局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30日

2021广西崇左市天等县县直中小学“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163人公告

  根据《中共天等县委办公室  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21)精神,我县拟实施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工作,竞聘岗位共163个,其中小学竞聘岗位合计121名,初中教师竞聘岗位合计42名。为确保此次竞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竞聘岗位设置及人数(共163名)

  (一)天等县城关小学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118名,现在编教师104名,空编14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4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4个、数学教师7个、英语教师2个,信息技术教师1个。

  (二)天等县城南小学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90名,现有在编教师69名,空编21名,预留出1名空编给2021年公招教师岗位,此次设竞聘岗位20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8个,数学教师10个,体育教师1个,英语教师1个。

  (三)天等县恒丰希望小学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78名,现有在编教师63名,空编15名,此次设竞聘岗位15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5个,数学教师6个,英语教师1个,体育教师2个,信息技术教师1个。

  (四)天等县民族小学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80名,现有在编教师65名,空编15名,此次设竞聘岗位15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7个,数学教师7个,英语教师1个。

  (五)天等县城西小学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80名,现有在编教师56名,空编24名,预留出1名空编给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会计岗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3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11个,数学教师9个,英语教师1个,音乐教师1个,信息技术1个。

  (六)天等县华隆中学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105名,现有在编教师88名,空编17名,预留出12名空编给2021年公招教师岗位,拟调入1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4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数学教师2个,物理教师1个,思品教师1个。

  (七)天等县民族中学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103名,现有在编教师91名,空编12名,预留出5名空编给新公招教师岗位,1名空编给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会计岗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6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1个,历史教师1个,数学教师2个,地理教师1个,英语教师1个。

  (八)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小学部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60名,现有在编教师46名,空编14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14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4个,数学教师6个,英语教师2个,体育教师2个;天等县仕民实验学校初中部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106名,现有在编教师62名,空编44名,预留出22名空编给2021年公招教师岗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2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4个,数学教师4个,英语教师7个,生物教师3个,物理教师2个,美术教师1个,体育教师1个。

  (九)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60名,现有在编教师40名,空编20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20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13个,数学教师6个,英语教师1个;天等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部2021年核定财政全额拨款编制数为50名,现有在编教师37名,空编13名,预留出4名空编给2021年公招教师岗位,此次参与竞聘岗位9名。具体竞聘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4个,数学教师2个,英语教师2个,地理教师1个。

  以上学校小学竞聘岗位合计121名,初中教师竞聘岗位合计42名。

  二、竞聘条件

  (一)仅限于本县教育系统内在编教师,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中小学教师在编教师可以报名初中岗位,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以报考小学岗位,但初中在编教师不能报小学岗位。

  (三)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相应的普通话等级。竞聘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县直学校教师可以报非本校岗位。服务期未满的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不能参加竞聘。

  (六)年龄要求:男教师年龄要求为5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年龄要求为50周岁以下(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七)年度考核等次:近三年(2018、2019、2020)均为合格及以上。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

  三、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2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天等县县直中小学2021年县管校聘教师竞聘上岗公告。

  (二)报名

  1.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15日

  2.地点:各相关学校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2)1寸免冠白底彩照1张。

  (3)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先进荣誉证书和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

  (4)学校出具的学科任教经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如在村小任教,先由村小出证明并加盖村小公章,再由乡镇中心小学审核盖章)。

  (5)填写并上交报名登记表1份。

  (6)应聘者只能报名应聘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对报名竞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并公布加分情况。

  (四)面试(试讲工作方案另定)

  1.时间:2021年10月17日(星期日)

  2.地点:县直学校校内

  3.试讲内容:由学校竞聘考核委员会讨论拟定。每名学科的试讲课题在面试前由监督员从课题库中随机抽取确定,同一学科使用同一课题。

  4.备课时间:限定为30分钟。

  5.试讲时间:限定在10分钟以内。

  6.才艺展示时间:限定在5分钟以内(仅限音乐学科,可展示舞蹈、歌唱、器乐演奏等,所需伴奏音乐、乐器自备)。

  7.评委组成:各校按1:3设置评委库,评委由监督员从本校评委库随机抽签组成,每学科(组)共7人。

  8.考场内工作人员除县教育局派出1名监督员外,其余工作人员由学校安排。

  9.县直学校实施竞聘上岗面试必须同一天同时段开展,由各校组织,第一天面试后如竞聘岗位还有空缺,第二天继续组织报名,第三天再组织面试竞聘。

  (五)业绩加分

  具体加分项目及办法:

  1.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8分,区级加6分,市级加4分,县级加2分。

  2.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课堂教学竞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教学成绩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一等奖加7分,二等奖加6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县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单独表彰或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先进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5.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开展的文体活动获奖的加分办法为:国家级加4分;区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以上奖项均取2018年10月1日以来所获奖项,同一年同一类奖获得多名级别奖的,只取最高级别奖)

  以上累计加分最多不得超过15分。

  (六)确定聘用人员

  根据应聘教师的试讲得分(60分以上)和业绩加分总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且面试合格者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某一岗位末位总分并列,以面试分数高者优先聘用,如果面试分数也相同,则立即由监督员随机从题库中抽取其中一名课题作为试讲的选题进行加试。)并公示,公示期为5名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直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拟聘用人员经审批后,按学校岗位调整管理办法进行调整。

  四、竞聘工作纪律

  (一)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公开竞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竞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公开竞聘过程中,如遇到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自觉回避。

  (三)严格公开竞聘纪律。参加竞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竞聘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参加县内各级各类竞聘。

  (四)参与竞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如因玩忽职守、违纪舞弊,对竞聘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则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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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等县教师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天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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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广西南宁市卫生学校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9人公告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 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 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点击下载>>>

  1.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1年南宁市卫生学校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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