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广西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引进教育人才389人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12月组织赴部分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38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湖南师范大学双选会。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地点:本部校区体育馆)

  (二)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本部校区招生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三)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石牌校区桃李园南海厅)

  二、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中职类、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389个(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桂园校区)、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南珠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新校区)、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涠洲中学)。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舞蹈、书法、科学、法语、日语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教师。

  (四)中职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岗位有汽修、学前教育、物流管理教师等。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北海市教育局派出招聘组到招聘现场进行宣讲,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宁老师,任老师,蒋老师0779-3200920。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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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

  2019年十二月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doc

  

北海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25日

2019年12月广西北海市海城区“绿色通道”招聘优秀教育人才补充公告

  根据实际招聘工作需要,经研究,本次招聘增加一项日程安排,具体如下:

  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上午9:0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校友学堂举办专场招聘会。

  

北海市海城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

2019年12月广西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389人公告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北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和北海市委人才办印发的《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北海市教育局将于2019年12月组织赴部分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公开招聘中小学优秀教育人才38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日程安排

  (一)湖南师范大学双选会。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开始。(地点:本部校区体育馆)

  (二)华中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本部校区招生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三)华南师范大学专场招聘会。12月13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在华南师范大学进行宣讲招聘。(地点:石牌校区桃李园南海厅)

  二、招聘的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并具有师范院校本科学历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特级教师。

  (三)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名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

  (四)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五)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六)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七)中职类、特教类专业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三、招聘岗位

  北海市直属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中职类学校)各专业学科教师岗位共389个(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计划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

  (一)中小学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北海中学、北海市第一中学、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三中学、北海市第五中学、北海市第六中学、北海市第七中学、北海市第八中学、北海市第九中学、北海市第十中学、北海市第十一中学(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桂园校区)、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南珠校区)、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西北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北海市实验学校、北海市第二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海市外国语实验学校(新校区)、北京八中北海实验学校、北海市涠洲实验学校(涠洲中学)。

  招聘岗位学科有高中、初中和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计算机)、通用技术、心理、舞蹈、书法、科学、法语、日语等基础教育学科教师。

  (二)幼儿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第一幼儿园、北海市第二幼儿园、北海市第三幼儿园、北海市政府机关幼儿园。招聘岗位学科有幼儿(学前)教育、体育、美术、舞蹈教师等。

  (三)特殊教育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学科有特殊教育教师。

  (四)中职类:

  招聘单位为北海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岗位有汽修、学前教育、物流管理教师等。

  四、招聘岗位专业和能力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四)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招聘岗位学科要求的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学段相应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0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他往届毕业生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博士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北组通〔2015〕75号)、《关于实施北海领航人才计划大力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北发〔2016〕8号)、《关于印发北海领航人才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北人才发〔2016〕4号)和《北海市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千人计划实施办法》(北人才办〔2017〕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应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市教育局网站(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北海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全国相关招聘信息网、各相关师范院校就业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北海市教育局派出招聘组到招聘现场进行宣讲,介绍北海及北海教育的情况、招聘岗位情况、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现场报名。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应聘者的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育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收集应聘者的材料,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面试。面试分文科类、理科类、综合类进行,面试包括现场试讲和答辩。

  2.笔试。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笔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

  3.拟录。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他本科生经过笔试后,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办理聘用手续。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符合全部条件的按录用程序并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他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证件材料的往届生或在职在编教师,经体检合格后,即可按照录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聘用手续不能及时办理,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相关政策及福利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按照聘用教师控制数的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精神,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使用管理的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可通过考核担任学校副职领导。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市直教育系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以下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名校长或名教师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贴。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

  3.近5年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以及同类荣誉称号的校长或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

  4.副高级教师,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

  5.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6.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毕业生,符合市委人才办相关规定条件的,并经审批后可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

  七、本《公告》由北海市教育局人才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宁老师,任老师,蒋老师;18377962098,18278966345,18577999667,0779-3200920。

  北海市教育局网址: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index.html

  微信公众号:直接搜索北海市教育局并关注

  电子邮箱:bhjyjrcb@163.com

  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广东南路

  邮编:5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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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名单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docx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引进教育人才岗位信息表.docx

  

北海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5日

2019年12月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招聘195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北海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北组通〔2015〕75号)和我区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以上重点师范院校通过招聘方式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195名。并计划于2019年12月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业人员到广西师范大学和北海市本地进行现场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海市银海区中小学招聘岗位195个(详见附件)。

  二、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北海市本地招聘会

  1.时间:2019年12月7日(8:00—17:00)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4日17:30;并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8:00—9:30,过期不接受报名。

  2.地点:北海市银海区第一小学

  (二)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会

  1.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18:00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17日(9:00—15:00,签订就业协议,2020年应届毕业生自备学校盖章的三方协议)

  2.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就业指导中心三楼

  三、招聘对象

  (一)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5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三)省级重点师范院校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2015年6月及以后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

  北海市(含县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在此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应聘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条件,且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身体条件。

  (四)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7日至2001年11月27月期间出生,博士及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1月下旬在北海人才网(网址:www.bhrc.cn)及有关师范院校媒体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招聘宣讲

  宣讲通过多媒体介绍北海市银海区教育的情况、学校需要岗位情况及招聘的条件要求和福利待遇等。

  (三)报名面谈

  1. 现场招聘:应聘者现场递交个人简历和报名表,用人单位接受现场咨询、初步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认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填写《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收集应聘人员材料、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2.本地招聘:应聘者在网站下载《北海市银海区2019年12月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提前将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hjyrs@163.com或邮寄、直送至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人事股。经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

  (四)组织考试(面试、笔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心理学。根据有关规定,本科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除外)需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的本科生名单。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不用笔试。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70分方为合格。试讲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有关专业知识,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由考核组根据试讲内容及涉及相关的知识进行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时按面试要素进行现场评分,按成绩高低确定人选,考官组同时按要求填写面试评分表。

  3.拟聘: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

  (五)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经双方商谈同意,可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如商谈后排在拟录用岗位首位的应聘者个人提出放弃录用,则顺次与下一名次应聘者商谈。以此类推。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区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等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察结果,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由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银海区教育局组织,并统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聘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须当日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经银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办理聘用手续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属应届毕业生的待取得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应证书后,已具备全部资格条件的人员即可办理聘用手续。一经聘用,须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按国家规定的服务期限)。

  六、享受待遇

  (一)此次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所招聘的人员享受待遇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只进行实名记录,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2.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人员流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以在本县域内流动。跨县流动到其他事业单位的,须参加流入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按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确定岗位等级。

  (二)以下人员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享受北海市及北海市银海区引进人才相关待遇:

  1、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博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1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2、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和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其他院校毕业、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7.5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五年发放。

  3、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以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院校优势学科名单附后)近5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正式入职后,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三年,共计3.6万元。

  4.对于使用事业编制或聘用教师控制数引进但不享受《北海市教育领域优秀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安家补贴政策的、属于省级重点师范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可享受2万元的安家补贴,分3年平均发放。

  5、此次招聘人员可提供住房。

  七、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在银海区区委组织部、银海区人社局、银海区区委编办、银海区财政局等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银海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0779-3215032

  梁老师 1330779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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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计划表.xlsx

  国内双一流师范类建设高校及部分省级重点师范院校优势学科名单.xls

  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表.doc

  

北海市银海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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