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玉林容县冬季赴区内高校招聘教师572人公告

  为了解决我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精神,经研究,现决定赴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教师572名。为了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一)使用事业(周转)编制招聘高中教师100名、初中教师140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非实名)编制招聘高中化学、生物、美术、信息技术、体育及心理健康教师30名;初中化学、生物、信息技术、体育及心理健康教师38名,小学教师183名、幼儿园教师70名、中职教师9名。

  各学校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容县2022年冬季赴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招聘范围:主要面向全国(含台港澳地区)2023年应届(含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取得祖国大陆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居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五)学历要求:中小学、中职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局下属高中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21-2022届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参加应聘。

  (六)教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2022届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教师资格证参加应聘。

  (七)专业要求:各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学历专业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详见附件3)。

  (八)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2年11月26日。

  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

  (二)时间:2022年12月11日。

  地点:南宁师范大学五合校区。

  说明:按招聘时间节点,如果第一站在广西师范大学招聘按计划完成了所有招聘任务的,南宁师范大学将不再进行;如果未完成,则按时间顺序场次继续进行招聘。如两场招聘尚未完成招聘计划则增加招聘场次,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签约。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所有考生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一)现场报名

  1.介绍:先由各学校校长(或代表)介绍学校基本情况、招聘专业和招聘人数。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同时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校出具的证明或学生证、学校毕业生推荐材料、学习成绩表和所获各类荣誉、奖项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验证后收复印件、退回原件),中共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2021-2022年毕业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毕业时间、资格证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和岗位取消后改报。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有岗位报名人数在1:1-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开考。如低于1:1(含1:1)比例的,确因需要急需在当年补充人员的紧缺专业岗位,须写明理由报经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

  (2)已开考的岗位,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不超1:30(含1:30)时,该岗位可免笔试直接面试。

  (3)报考者如已通过资格审查,但所报考的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在接到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时,要及时告知要改报的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或不再改报。如需改报,则由原报考单位联系改报的招聘单位对其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答复报考者。

  2.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值50分,考试时长为4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用具。

  3.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在招聘现场张贴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综合试讲方式进行,对面试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面试考评,综合考核应试者掌握本专业知识的程度、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

  1.面试人选确定:(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并经招聘领导小组、市人社局同意开考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面试。(2)已达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不超1:30(含1:30)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3)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的比例超1:30的,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另行通知。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3.面试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

  4.面试结束后,现场张贴公布面试成绩。

  5.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和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最终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以优秀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会干部、获得过校/院/系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由招聘工作组商议决定,可进行加试。

  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道,并与用人单位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在通知的时间内仍未到达指定地点签约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须补交书面放弃声明。因考生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选。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体检

  组织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须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核验相关证书。

  3.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递补:

  (1)签订了就业协议的应聘者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2023年8月经核验无毕业证(学位证)或无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2)因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没有通过体检、考察或者个人提出毁约情形。

  (3)有违法违纪或其他按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平台: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

  4.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进行为期7日的公示。

  5.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入编(备案)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人员聘用后按有关规定享受本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775-5322279。

  六、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和其他相关环节程序中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

  七、咨询电话

  容县人社局事业股0775-5117909

  容县教育局人事股0775-5325978

  附件:

  1.容县2022年冬季赴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容县2022年冬季赴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容县2022年冬季赴区内高校公开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2022年10月广西北海市第十三中学顶岗教师控制数招聘2人公告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编发〔2012〕5号)及《北海市直学校顶岗教师控制数聘用临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北教通字〔2019〕167号)等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因产假引起的暂时性教师紧缺问题,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2名。现公告如下:

  一、聘用形式与范围

  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教师。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从事良好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符合顶岗教师体检标准;

  4.具有聘用岗位相应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违反劳动纪律被辞退未满3年的。

  三、招聘岗位信息

  计划招聘顶岗教师2名。(附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15日-10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为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我校邮箱:bhsdsszx2019@163.com。邮件主题为报名应聘岗位+姓名+电话),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需放彩色免冠近照);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

  (三)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10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我校三楼行政办公室进行复审,复审材料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审核后退回个人保管;证件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一份,学校存档。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同意后最迟延至聘用前提交;逾期视为放弃报名,不再接受审核。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1.学校对符合报名应聘条件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面试人员,安排统一时间地点进行笔试、面试考核,笔试、面试考核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所有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无发热、咳嗽、咽痛、胸闷、乏力、腹泻等症状,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门卫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测量体温无异常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3.原则上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达到1:3可以开考。因学校工作需要,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的比例若未达到1:3的,经学校党支委会会议和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可放宽至1:2进行开考。

  4.经过笔试、面试考核后,学校按照其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总和进行择优录取,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考核结束三日内通知到本人。

  (五)政审

  1.学校考核小组查阅拟聘人员人事档案,到拟聘人员所在单位(社区、村委)谈话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

  2.拟聘人员到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

  五、体检工作

  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按照北海市公务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名单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上报聘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党组织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报市教育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福利待遇

  1.薪酬待遇参照北海市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享受与后勤服务控制数人员相同标准的绩效工资增量。

  2.签订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九、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北海市第十三中学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十、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南珠大道以东、北海大道以南。

  邮编:536000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 0779-3186101

  邮箱:bhsdsszx20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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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十月北海市第十三中学顶岗教师控制数公开招聘岗位表

  2022年十月北海市第十三中学公开招聘顶岗教师报名登记表

  

北海市第十三中学

  

2022年10月15日

2022年冬季广西贺州市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85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冬季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县城学校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乡镇(村)学校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至2004年12月 26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经公开招聘昭平县事业单位新聘用服务年限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工作人员。

  (六)昭平县在职在编教师、使用聘用控制数教师、特岗教师。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处罚期限以及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2月2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自2022年12月26日起,可通过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

  1.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应按以下顺序整理好报名材料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

  (1)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职称或职业资格证,即教师资格证;

  (5)《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提供)。面试资格复审时未提供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主管单位盖章),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报名方法和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只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 2023年1月6日(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将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资格审查单位邮箱zprszp208@163.com,邮件名称统一编辑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和岗位,以便工作人员查收。资格审查单位将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收到报名材料次日内反馈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请注查看回复邮件。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此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向资格审查单位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拟聘用考察时提交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该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原则上应核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又确需要补充人员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5:00-16:30,笔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佩戴口罩,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黑色水性笔、2B铅笔、橡皮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场(参看笔试当天考场安排示意图)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单位不另行发放笔试通知书。考生14:20前进入笔试考场,迟到考生15:15以后不到场的取消其笔试资格。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及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3)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选。

  (4)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在笔试合格人选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经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由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考生,须于2023年1月16日-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6681193)现场提交资格复审材料。复审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入围考生于2023年2月3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领取面试通知书,联系电话:0774-6681193。

  (3)面试时间:2023年2月4日,具体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地点:昭平县第四中学。

  (5)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者为合格,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程序。在面试结束当天在考点公布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6)报考人员需佩戴口罩进入面试考点,并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面试第一要素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结束后,医疗机构需出具有主检医生签名、医疗机构盖公章的体检结果报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3.考察

  考察工作由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学习、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昭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在昭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zp.gov.cn/通知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昭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本公告由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74-6699771(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督电话:0774-6691919(驻县委组织部纪监组)。

  点击查看>>>附件1-5

  1.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2年冬季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样本)

  4.核心课程证明(样本)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昭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 26日           

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74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桂教规范〔2019〕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函〔2022〕7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20日至2004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退伍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学位和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职称可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在读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要求在2022年10月20日前取得。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高校毕业生包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2021年、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与国(境)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应届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视同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应聘。

  3.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10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应聘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 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22年10月20日8:30至2022年10月28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10月20日8:30至2022年10月29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2022年10月20日8:30至2022年10月28日17:3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说明原因。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支付考试报名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0日8:30至2022年10月30日12: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考。

  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22年11月7-8日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招聘岗位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因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可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网上改报岗位与资格审查时间同步进行。网上改报岗位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8:30至17:00,审核时间延长至18:00。(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考试前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1219)。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星期六)

  具体为:上午:0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考生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市外来返北海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所有考生需佩戴口罩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广西健康码,并测量体温后方可进入考场。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区内8个边境县(区)及境外的考生,具体情况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两证缺一不可,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2年11月下旬起,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询。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按照《计划表》规定比例来确定),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开考比例的(《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确需当年补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以放宽至1:2及以上比例开考。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确需当年补缺的,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放宽至1:1比例开考:①个别急需紧缺专业岗位近两年内未招聘到人的岗位;②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达到全市同试卷类别全部实考两科且均有有效成绩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乡村学校的招聘岗位不受面试开考比例限制。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以寄出时间为准)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中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3.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公告。

  5.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6.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宣布该岗位面试成绩,并经考生签名予以确认(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7.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考察要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同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分析,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人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察人的考察结果。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负。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中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中共北海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五)报考人员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提前14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并如实申报,确保顺利参考。同时,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北海市教育局、招聘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附件:1.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3.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与说明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7日

  附件:1.附件1-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73847

  2.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73848

  3.附件3-2022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7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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