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聊城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山东聊城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511/20240511103056928.jpg)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人才引进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未就业是指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未在山东省内缴纳过社会保险。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3)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及总量控制备案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6)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待遇
引进博士研究生为事业编制(含备案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享受正科级(七级职员)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职务。
引进博士研究生在聊城地区购房可以给予2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认定为“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四、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博士研究生岗位不采取网上统一报名)。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址:www.sdsx.gov.cn(莘县人民政府网)
博士研究生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30日,请符合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将报名表及相关学历学位材料发送至邮箱:sxrczx@lc.shandong.cn。
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2)学历、学位证书及在线验证报告;(3)留学回国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整个招聘期间务必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 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初审工作 (含节假日),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
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莘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每人70元标准缴纳面试考务费,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要求办理(见附件2)。
缴费成功后,请考生及时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五、考试方式
本次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谈,其他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不设开考比例。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较多,可先进行笔试或面谈,根据笔试或面谈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或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最终以面试成绩确定人选。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名次。
博士研究生岗位根据报名情况随时组织面谈,其他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莘县人民政府网站或莘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莘县融媒APP上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由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对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无故放弃考察、体检、聘用资格的,记入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不得再参加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及岗位表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此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此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0635-7310101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35-7321221
附件:
1.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2.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
3. 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岗报名表
附件1: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应聘须知.doc
附件3: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博士岗报名表.doc
中共莘县县委组织部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0日
原标题:2024年莘县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site_sxrmzfbgsb/channel_6576b861088606770a4469ec/doc_663def9f8b19faa390b2aea7.html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2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4/20240604035238438.jpg)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河北省中药材质量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河北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检测等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要求等研究服务工作;负责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有关的检验方法、质量研究等科研工作;负责对到岸药品货物实施现场核验,核查出厂检验报告书和原产地证明原件,按规定进行抽样;负责对进口药品实施口岸检验,对有异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承担药品进口口岸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学历要求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4日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水平,满足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工作需要,拟选聘一批药品相关专业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邮箱:hbyjwrx@126.com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720177、83720179),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准备本人相关材料扫描文件夹(包括:1寸彩色免冠照片(以本人姓名命名的电子版)、身份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以及国外学习成绩单)。将以上全部材料以“招聘单位+报考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例如:药械院+检查员01岗+张三+130XXXXXXXXXXX)命名后一并发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与文件名命名方式相同。
2024年毕业生在报考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需预毕业院校出具在读学习证明,须写明入学时间、预计毕业时间和取得毕业证书时间,所学专业,能否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读期间的现实表现,有无违纪违法记录等内容,由学院及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考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
(三)测评考核
测评工作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具体组织,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测评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论文著作等情况,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对象;应聘人数较少时,由测评小组成员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表决、推荐情况记录在册。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yjj.hebei.gov.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9086355(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
0311-83720177(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720182(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4日
附件:
1.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xlsx
原标题: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17401314795aag&id=1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2名见习生公告
![2024年江西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2名见习生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4/20240604015206358.jpg)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工程岗见习生2名。
二、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离校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且未参加过同类见习;
3.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4.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熟练使用电脑基本办公软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无不良嗜好,无学校处分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有其他不适宜被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用。
(一)报名(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党政办公室308室(宁都县梅江镇怀德路与外环路交叉路口往右200米处)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等资料原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填写信息登记表。
4.咨询电话:0797-6830841、18170747101(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正常的反应能力、基本的表达能力和基本常识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经面试确定拟聘人员后开展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自行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四)考察
拟聘人员需提供个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三、见习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见习时间
见习时间6个月。
(二)见习待遇
见习期间签订见习协议,见习待遇2200元/月,办理雇主责任险、补充工伤保险,缴纳工会会费后可享受工会福利。
(三)入职管理
见习人员入职后参照临聘人员统一管理及考核。
注:未尽事宜当面解释,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所有。
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
2024年6月3日
原标题:赣州市公路发展中心宁都分中心招聘见习生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ingdu.gov.cn/ndxrmzfyyh/c104225/202406/6e7b2a2b74d344a9b3f6f269f2930c51.shtml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
![2024年6月广东深圳市龙华区选用劳务派遣人员107人公告](http://www.zgsydw.com/uploadfile/img/2024/0605/20240605095139829.jpg)
深圳市龙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岗位要求参见《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程序
(一)报名网址:
https://zhaokao.szhr.com.cn/
(二)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15:00-6月12日15:00
(三)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2024届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6月5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相关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工作经历、年龄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6月5日(如岗位要求35岁以下,则1988年6月5日后出生人员可报考);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材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期内);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学生证电子扫描件,缺一不可);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5.岗位条件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
6.岗位条件有工作年限或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如:合同、社保清单、工作证明、离职证明等。报名时如无法提供的,需上传本人签名的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附件2),相应佐证材料于面试时提供;
7.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六)温馨提示: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选择6个月。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上传中国教育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
每位报考人员仅可报考一个岗位,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详细查看《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提交报名后不允许修改报考岗位。
三、资格初审
2024年6月12日15:00-2024年6月14日15:00为补充材料时间,该阶段不接受新报考人员报名。因资料不全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补充材料时间结束前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报名材料的,资格初审不通过,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线上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选用的各个环节中,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一)笔试内容:
1.机关事业单位非编人员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公共基础知识。
2.社区专职工作者考试时限120分钟,笔试题型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结合,主要考核辅助行政职业能力、社区综合治理相关内容。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6月18日15:00-2024年6月21日15:00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无法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与方式: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参加线下笔试。
笔试初定于6月下旬在深圳市龙华区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笔试时间与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招聘专业聘用人员笔试时间一致。
五、职业倾向测评及面试
从笔试合格的人选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人选需配合参加职业倾向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评分,不影响最终选用结果。面试时间及面试地点由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及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六、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公布
(一)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5分,笔试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的不予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
(二)从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报考人员需按照入职体检的要求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退役军人及应届生、建档立卡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四)笔试合格但未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后未被选用人员将纳入我区非编人员后备库,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各用人单位有岗位空缺时,可面向后备库人员直接组织面试。
七、入职
本次选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选用。
八、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信报考。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用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选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用。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导致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手续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报考咨询电话:0755-86720647、18710196497、15018822175;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755-2291974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2.工作经历佐证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龙华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原标题:深圳市龙华区2024年6月公开选用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lhq.gov.cn/xxgk/rsxx/zkzp/content/post_113397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