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定州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公告

2024年定州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公告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181人,其中: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169人(男149人;女20人)、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2人(男10人;女2人)。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

二、招聘方式

由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和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二)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和聘用: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岗位要求

(一)警务辅助人员

1.不限户籍;

2.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司机和信息网络岗位的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信息网络岗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计算机二级以上等级证书;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对符合《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全额录用。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自愿报考辅警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定州市户籍;

2.年龄32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矫正视力5.0(新视力标准),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含);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含);

5.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6.烈士配偶、子女,自愿报考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五、报名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名程序、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在指定网站报名,并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17:30。缴费时间:2024年7月31日8:30至2024年8月4日22: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尽早缴费,以提高报名效率。

(二)报名系统网址:http://120.211.69.217:8041/

(三)报名咨询电话:0311-87102239

(四)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考生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报名基本程序

1.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用电脑登录报名系统(http://120.211.69.217:8041/),自行注册,注册时上传个人JPG格式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报名系统登录账号为注册时填报的身份证号。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报名入口”,选择所要报考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填报个人相关信息。

2.资格初审。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及时查看本人“报考记录”中的报考状态,工作人员会在24小时内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则进入缴费环节;如未通过,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根据驳回原因更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不允许修改信息。

3.缴纳报名考务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点击“缴费”进入缴费环节,根据报名系统提示,选择“线上”缴费方式,用支付宝扫描系统显示的二维码,在缴费时间内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状态显示“已缴费”即为报名成功。

4.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体能测试

报考警务辅助岗位的人员需在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得分80分以上者方可参加笔试。

(一)打印《体能测试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准考证。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体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应按照《体能测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测试安排参加体能测试。必须同时携带《体能测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试。

(三)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要求执行。测试内容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

(四)体能测试项目及分值:

1.男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65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周岁(含)以下≤13"1;26-30周岁(含)≤14"。31-35周岁(含)≤14"3;36-40周岁(含)≤14"9。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1000米跑:25周岁(含)以下≤4′20";26-30周岁(含)≤4′40";31-35周岁(含)≤4′50";36-40周岁(含)≤5′00"。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2.女性标准:

①纵跳摸高:≥230厘米。满分20分,达标得20分,不达标得0分。

②4×10米往返跑:25周岁(含)以下≤14"1;26-30周岁(含)≤15"。满分30分,达标得3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③800米跑:25周岁(含)以下≤4′20";26-30周岁(含)≤4′35"。满分50分,达标得50分,每超过限定时间1秒扣2分,扣完为止。

(五)成绩查询:体能测试次日中午12:00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笔试。

七、笔试

(一)打印《笔试准考证》。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知识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成绩查询:笔试2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参加笔试人数少于此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八、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资格复审须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见附件)一份,烈士、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以及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复审资料装订顺序: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

九、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并于1日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在报名系统内自行打印,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二)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5分钟。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组织面试命题和面试评委选拔,每组考官7人,计分方法采取体操打分法。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十、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军人、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较高者。

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总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

十一、体检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内的通知公告栏通知。

(二)在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三)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十二、政审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政审,填写《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政审表》,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照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

对符合《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规定条件,且自愿报考辅警岗位的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毕业生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予以全额优先录用。

十三、递补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如出现未及时报到、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由市人社局负责,一次性按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所有考生综合成绩保留半年,如半年内已录用人员离职,在各岗位招聘总人数的30%比例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递补时,由用人单位、市人社局、市纪检监委共同确定递补人员名单。

十四、公示

招聘工作完成后,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五、岗前培训

由用人单位负责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为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六、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向用人单位进行派遣,受聘者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单位同意留用且本人自愿继续从事此项工作的可续签合同。

被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受聘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违纪违法的,可由用人单位退回人力资源公司,由人力资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七、相关待遇

(一)警务辅助人员

1.工资待遇。参照我市辅警薪酬标准执行。司机岗位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2000元,信息网络专业人员在辅警薪酬标准的基础上每月增加1000元。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公安局专户管理,由市公安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3.其他经费。为每名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发服装,服装费用首次每人3700元,以后逐年拨付更换部分服装费用约每人800元左右。办公经费标准为100元/人/月,人力资源公司服务费标准为120元/人/月,以上费用由市财政列入预算全额保障。

(二)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

1.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000元执行,全勤奖每月100元,绩效奖每月100元。最低工资标准根据省政策动态调整。

2.“五险一金”: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部分所需费用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拨付市人社局专户管理,由市人社局统筹管理专款专用。

十八、纪律与监督

(一)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共同参与招聘过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本公告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31

附件:

1.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报名表

2.定州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及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岗位信息表

原标题: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辅助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dzs.gov.cn/col/1598582139483/2024/07/25/1721901202663.html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或45周岁(197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线下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驾驶员岗位

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金华市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46办公室(2号电梯口3楼)。

②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资格审核

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驾驶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

②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③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9月19日17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考试

驾驶员岗位考试形式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金东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军事科目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 笔试(驾驶技能测试)

①驾驶员岗位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驾驶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9月22日9时。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5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

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不含驾驶员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区残联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退役军人如按高中学历报考,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或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科目测试由金东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驾驶员岗位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条件和要求,请按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学历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9月1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金东区纪委区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79-82181736。

附件:

1.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indong.gov.cn/art/2024/9/9/art_1229400254_4184169.html

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第

2024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第五批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简称“健康产业所”)于2021年10月获中央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40名,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举办、中国中医科学院所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简称“健康产业院”)为江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于2022年2月获江西省委编办批复成立,核定事业编制200名,与健康产业所为两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一体运行。

健康产业所充分依托中医科学院科研成果、人才团队及国家级平台资源优势,立足四个面向,致力于发展中医药健康理论、总结整理并传承中医药健康技术方法、培育中医药健康产品、挖掘传播中医药传统文化,打造集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科研与转化为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产业研究新高地。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中医药事业。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三、报名办法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上传《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车管所出具的近三年内未发生同责以上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应聘司机岗位

人员提供)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作为附件。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一)报名入口:http://36.140.18.81:8081/edc/formview/an1ue1

(二)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062169

附件:应聘登记表

 

原标题: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2024年第五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jxrcfw.com/news/page/1282755405914705920

2024年下半年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部分招聘岗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以后出生,详见《岗位计划表》。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ljzx.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ljzx.gov.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ljzx.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hljzx.gov.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政协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2300902;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01993;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政协黑龙江省委员会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AD434771C0C279E0630A0012ACB354&selected=zpx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