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贵州赤水市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2024贵州赤水市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法〔2024〕19号)精神,结合《赤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赤水市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重点围绕粮油等农作物产业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招募对象

特聘对象为“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科技特派员一线服务人员等。上年度招募的特聘农技人员工作合格的优先。

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在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三、招募要求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招募程序

(一)个人申请:自愿报名,并将申报资料邮寄或直接送达到赤水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服务中心612办公室。

(二)评审公示:经组织评议确定初步人选,报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后,对拟招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

(三)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赤水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聘用并签订服务合同。

五、特聘农技员的服务任务

(一)工作任务

为我市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开展先进适用技术培训。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脱贫户进行技能培训和服务指导。    (二)服务期限。6个月。

(三)服务补助

补助标准为1500元/月/人。服务期满的当月开展服务考核,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服务次数等为主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一次性支付服务补助;考核不合格的按未完成的比例扣除服务补助,且3年内不得申报我市特聘农技员。

六、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8月3日

报名地点:赤水市种植业服务中心612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汪大容,17785025580。

申报材料:《赤水市2024年特聘农技员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用文字材料或者其他支撑材料,不仅反映个人收益,还要重点反映帮助其他主体发展种养业方面的成绩)。

公告附件.docx

原标题:赤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2024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chishui.gov.cn/xwzx/tzgg/zw/zxxx/202407/t20240726_85164073.html

2024贵州桐梓县总工会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为加强我县基层工会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结构合理、能力过硬、素质优良、心系职工的基层工会“专职+兼职+志愿者”相结合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依据《遵义市总工会关于下达〈2024年遵义市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计划〉的通知》(遵市工通字〔2024〕1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招聘桐梓县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此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人数

招聘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3人。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县内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的聘用人员;县内村(社区)干部在岗连续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自发布简章之日算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含缓刑、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所在单位不同意推荐上报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12日上午8:30至14日下午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咨询电话:0851-26620389。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报名资料到县总工会三楼基层工作部办公室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报名资料PDF版报送至邮箱(tzxzghjcgzb@163.com)进行报名。

(三)报名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费50元。

(四)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1份,需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章。请严格填写工作年限及自我评价(含近五年获奖情况)。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近五年获奖证书交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五)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一次性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成绩

报名截止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报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比例达3:1且报名人数少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开展笔试工作。

1.笔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并根据招聘单位通知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以及工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基础知识占80分,工会知识占20分。

(3)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解决处理问题和实践应用能力、奉献精神和责任心。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3)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现场打分 ,成绩当场公布。

(4)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及“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开展笔试工作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不再进行折算。

(2)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3)笔试、面试相关要求及总成绩将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考生保持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七)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本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八)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察环节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试岗。考察合格人员为试岗对象,试岗期2个月。试岗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试岗期不合格者,领导小组将从面试人员内按综合成绩高低完成体检、考察依次递补进行试岗。若新招聘人员自聘用一年内因辞职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由领导小组从此次面试人员里依次拟定考察人选,择优试岗及聘用。

(十)公示。试岗经考核合格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拟聘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相关程序完善劳动合同。

五、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桐梓县总工会基层工会社会工作者招聘管理办法》(桐工通字〔2021〕47号)相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6620389县总工会

监督电话:0851-2662256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0851-26656687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梓县总工会

2024年9月2日

桐梓县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贴相片处)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学历
情况
文化程度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  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简 历
 
起止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 职务 证明人
       
       
       
       
       
       
曾获得的奖励(近五年)  
自我评价(800字以内)
信息
确认
以上填写信息均为本人真实情况,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单位鉴定及
推荐意见
该同志于       年      月至      年       月 在本单位                 工作 。  
(填写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原标题:2024年桐梓县总工会公开招聘3名社会化工作者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ztongzi.gov.cn/zwgk/zfxxgk/fdzdgknr/rsxx/202409/t20240902_85530320.html

2024贵州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2024贵州湄潭县农业农村局招募特聘农技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贵州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办发〔2024〕19号)和《2024年度湄潭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县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3人(茶叶产业1人,优质稻产业2人)。

二、招募条件

特聘农技员招募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土专家”“田秀才”“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科研教学单位一线服务人员。优先续聘上年度评价为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招募程序

招募程序按照发布招募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果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程序开展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招募全程公开透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告。

四、工作任务

按照提升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助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粮油产业及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粮油产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五、考核管理

按照《湄潭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规范服务管理,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为10个月。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和增加农民收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待遇,经费从2024年农技推广补助项目中支出,每人每年(服务期10个月)服务补助2万元,按月补助(每人每月2000元)。

六、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截止于2024年9月6日17:00。

(二)申报地点: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科技股(湄潭县湄江街道迎湄路91号)。

(三)申报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业绩佐证材料等。

附件:湄潭县2024年特聘农技员报名表.doc

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招募2024年特聘农技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09/t20240903_85535107.html

2024贵州瓮安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90人公告

2024贵州瓮安县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90人公告

为壮大城市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骨干力量,推进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实社区工作队伍,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五部门印发〈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瓮组通〔2022〕3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90名社区工作者充实到瓮水街道、雍阳街道社区工作。为确保本次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公告》(以下简称《选聘公告》)。

一、组织领导

此次选聘工作在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聘社区工作者90名,具体岗位详见《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实行选聘条件、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本次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及备案的程序进行。

四、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1.瓮安户籍(生源)人员;

2.瓮安户籍退役军人、瓮安服役的退役军人;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瓮安县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

4.瓮安县“监测户”和“脱贫户”;

5.截止报名之日仍在瓮安县瓮水、雍阳所属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及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 心理健康,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在瓮安县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9月9日及以后出生);

6. 报考定向选聘“四项目”岗位的报考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在瓮安相应项目累计服务满2周年;

(2)截止到2024年9月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应完成项目服务期;

7. 报考定向选聘限“监测户”和“脱贫户”人员的岗位:限截止到2024年9月9日,仍为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对象;

8. 以瓮安户籍身份报考的人员,户籍迁入时间限截止到2024年9月9日;

9.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组织处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仍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6)截止到2024年9月9日,仍为瓮安县辖区内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以下简称“村(社区)干部”);

(7)其他经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不予选

聘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实施

(一)发布选聘信息

本次选聘相关信息由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1.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9日9:00—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点击“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链接(网址: http://www.wengan.gov.cn/)进行网上注册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后须确认是否提交成功。

报考人员对照公布的《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条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选定所报岗位后,须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正确提交《报名信息表》。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凡出现报名信息填报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选聘的,责任自负。逾期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并确认提交成功和经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视为报名失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情况(以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2. 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9月9日9:00至9月12日17:00。资格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聘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等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须本人向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修改。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4年9月11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2024年9月11日17:00至9月12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备用。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选聘公告》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资格审核人员相关责任。

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确认人数与公开选聘计划数原则上须达到3:1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选聘计划由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笔试准考证发放。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25日9:00至9月28日9:00期间登录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点击“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准考证打印入口”链接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实行闭卷考试,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试卷分值为150分。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治政策理论水平、社区工作者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考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中依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放宽学历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1年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所在街道党委〈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3)报考定向选聘岗位需提供以下对应材料:

①“四项目人员”需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原件,证明上需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②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

③“监测户”或“脱贫户”人员需提供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监测户”和“脱贫户”证明原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报名信息表纸质档2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现场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选聘过程中,任何一环节发现选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聘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选聘资格。

(五)面试及成绩计算

1.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2.成绩计算

选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本次考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由选聘街道考察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选聘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必须在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做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聘领导小组组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符合本《选聘公告》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选聘”所列任何一项的,考察为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和备案

1.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聘对象。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选聘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具体社区后,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

2. 新选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考核情况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选聘人员自签订劳动合同起,统一纳入社区工作者管理,享受社区工作者待遇,薪酬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薪资待遇

此次选聘的社区工作者为劳动合同制人员(非编制内人员),薪酬待遇按《中共瓮安县委组织部五部门印发〈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选聘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瓮组通〔2022〕37号)文件精神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工作人员和考生在选聘各环节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次社区工作者选聘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九、在选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engan.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通讯工具不畅通,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本《选聘公告》解释权属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

十一、选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聘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2918260

0854-2771810

附件1: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doc

瓮安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

原标题:瓮安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engan.gov.cn/xw/tzgg/202408/t20240829_85511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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