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考核招聘10人公告

2024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考核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拟考核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条件。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且与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相对应。对因学校自主设置专业或专业更名等原因,导致毕业证所载专业名称与“专业条件要求”不完全一致的,招聘单位将根据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文件、该专业学科代码、院系证明等证明材料综合判定(此类考生报考前应主动咨询招聘单位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需取得报考岗位对应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资格以本人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的为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者将《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后发至1150907437@qq.com邮箱。考生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8:00,网络报名后须根据邮箱回复的联系方式确认报名。

四、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相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贴近期2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

(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面试资格审查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以本人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为准。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拟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发给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态度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专业知识和业务技术能力。

1.面试初评

面试正式开始后,考生按规定进行面试,各考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勾选面试初评意见。

2.面试初评结果公布

面试初评结束,当场公布该考生面试初评结果(面试初评结果以各考官初评意见同意票数是否过半为通过或不通过),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6.合议排序。考生面试初选结束后,面试考官组以合议形式,按照择优原则,对每个招聘岗位面试初选通过人员进行择优排序。计分员根据合议排序结果填写面试合议排序表并签字,监督员复核后交主考官签字确认。若该岗位未形成实质竞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考官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招聘岗位需求和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确定是否通过我院考核及是否进入体检环节。窗体顶端

3.合议及排序

面试初评结束后,面试考官组按照择优原则,对招聘岗位面试初评通过人员进行合议及排序。如合议结果为未通过,则不参与排序,取消该考生进入体检流程的资格。

4.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招聘名额、合议及排序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该招聘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合议后均未参与排序,则不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结果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官网上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一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我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的所有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七、考察

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的所有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我院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面试结果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则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和公示,如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的所有人选公示均不合格,不再递补。

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在我院上报拟聘用人员材料前,按该岗位面试合议后排序人员名单依次等额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人员应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将以下材料提交招聘单位。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其他材料。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招聘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通过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院最低服务年限5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人事处028-83192852;

监督电话: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纪检审计办公室028-8318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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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

2024年7月31日

原标题:四川省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院关于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8153F5D6C6B3FD37

2024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交通运输局第二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2024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交通运输局第二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工作,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管理。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残疾,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聘用单位规章制度;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5.户籍在宜宾市或居住地为宜宾市。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学校在读学生;

7.五年内与屏山县交通运输局解除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9.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10.有过吸毒、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的;

11.其他不宜从事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4日。

3.报名地点:屏山县公路应急养护中心三楼办公室303(屏山镇越溪东路高铁屏山站东侧约200米处)。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831-5880817。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宜宾市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3)彩色2寸照片1张。

(二)审查

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和聘用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试报考者对执法系统知识认识水平、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满分100分,依据考生成绩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编外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形成考察结论。

(六)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因体检、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在签订劳动合同半年内离职出现空缺岗位的,可在此次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四、待遇及管理

(一)拟招聘编外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编外人员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试用期不合格或聘用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用人单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终止。

(三)薪酬待遇。受聘人员经费保障标准为4000元/月(包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受聘人员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继续聘用;聘用第二年起,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不含法定节假日),休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

(五)受聘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可参加事业单位、公务员等其他就业招考。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执行,维护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严肃性,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发生。

六、信息公布网站

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屏山县交通运输局(电话0831-5880817)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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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屏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屏山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ps.gov.cn/gsgg/202409/t20240909_2020913.html

2024四川木里县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

2024四川木里县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 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人公告

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

面向全县符合条件的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考调工作人员33名,其中公务员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考调范围

(一)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

面向全县各乡(镇)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考调范围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2024年度县直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lt;附件1&gt;。不得报考拟任职务职级低于本人现任职务职级的职位。

(二)事业岗位

面向全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具体岗位要求和考调范围详见《2024年度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lt;附件2&gt;。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4)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具体见《职位表》),拟报考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事业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4)应当在本乡(镇)或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具体见《岗位表》);

(7)具有公开考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经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9)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时间计算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9月,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9月9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7)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8)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2.事业岗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满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或相关规定不能聘为事业人员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考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考调公告通过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发布,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持续发布后续通知。

(二)报名程序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岗位)。公开考调职位(岗位)、职位(岗位)简介、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岗位表》。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岗位)资格条件”等,了解考调职位(岗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岗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拨打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电话0834-652415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834-6522625咨询。

2.填报信息。报名人员下载《2024年度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要求”后,对照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现场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持报名材料在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报名地点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4日18:00,报名时间以材料提交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地点: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的由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负责审查。报考事业岗位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8室负责审查。

(3)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①报名登记表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注明“符合考调资格条件,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报考事业岗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编制卡复印件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④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2张,电子版证件照1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10—50KB,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lt;单位&gt;工作人员)职位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事业岗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18:00,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对照职位(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部所需证件或证明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职位(岗位)调整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考调计划。职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党的创新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到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和职位(岗位)排名将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调职位(岗位)计划与面试人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县委组织部216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并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公布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考调单位组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

(七)体检

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顶岗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岗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顶岗试用期内,顶岗试用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体检、顶岗试用各环节因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九)讨论决定

顶岗试用期满后,由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根据职位(岗位)要求、顶岗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转任(调动)人员。

(十)公示和转任(调动)

对拟转任(调动)人员在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uli.gov.cn/szzf/)、本部门(单位)和拟转任(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调动)的,按程序报批并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调动)。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事业岗位招考单位无拟调动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或职称专业与拟聘单位岗位设置专业不一致时,实行降低岗位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木里县纪委监委检举。

(二)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为准。

咨询电话:0834-6524156(县委组织部);0834-652262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34-6524456(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0834-6522915(县纪委监委)。

点击下载&gt;&gt;&gt;

1.2024年度县直机关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24年度县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doc

3.2024年度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中共木里县委组织部 木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4年度县直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 考...

文章来源:http://www.muli.gov.cn/mldt/gggs/202409/t20240906_2724106.html

2024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

2024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lt;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gt;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同意,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要求见《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scgtghy@163.com。

2.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4日——2024年9月18日。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本科以来所有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2)提供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工作业绩等能够证明自身工作成果、学术水平的相关材料。

(3)所有报名材料均请提供PDF版本(《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电子版本)。以上资料打包在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请认真核对,缺少报名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要件材料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届时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参加考试前,须提供报名环节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通过到现场验证的方式,复审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确定参加考试入围人员。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料参加复审的,视作弃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lt;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gt;的通知》(川人社规﹝2024﹞3号)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为自然资源管理综合知识一科,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缺考人员笔试成绩计为0分。

2.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3.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公布

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公布报考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并根据总成绩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70分以下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及递补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费用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等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察环节。

(五)考察

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在通知时间内不积极配合开展考察工作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进入考察阶段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单位出具的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意见。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报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四、纪律

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核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考核纪律的人员,将取消考核资格。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核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五、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在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递补、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党政办:贾老师 028-87768738

院纪委:王老师 028-8778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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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四川省国土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2-EA8B0972B01F61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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