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福建漳州市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招募见习人员2人公告

2024福建漳州市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招募见习人员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及《关于认定诏安县2024年第二批“青年见习单位”的通知》(诏人社〔2024〕28号)文件精神,帮助我县青年实现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现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2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未纳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3.具备招募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见习岗位

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文员岗,专业不限,负责办证大厅电脑信息录入、办公室文秘资料整理等工作;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沟通能力。上班时间:每天8:30-16:20(每月休息4天)。

三、见习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7日至8月16日

(二)报名方式

①本次招募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诏安县桥东镇桥头村桥头4号(诏安县殡仪馆);

②面谈及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面谈,经面谈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报名咨询:(点击查看联系方式)

(三)报名资料:①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②《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见附件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③社保(养老、工伤、失业)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待遇按诏安最低工资标准的120%给予补(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午餐、午休单位负责安排。

五、其他

见习人员管理按照《漳州市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实施暂行办法》、《漳州市青年见习协议书》及本单位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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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青年见习申请表

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

2024年8月7日

原标题:2024年诏安县殡葬服务中心招募见习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oan.gov.cn/cms/html/zaxrmzf/2024-08-07/1977738114.html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2024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招聘16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福建省教育厅部分直属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需在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6、岗位条件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8:00—2024年9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福建省教育厅会同招聘单位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人员报名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人员可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福建就业网的申诉通道提出,申诉时间为2024年9月16日16:00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4、考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9月16日8:00至9月17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9月18日8:00至9月20日17:00前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福建就业网,并与招聘单位沟通是否上传成功。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人员需于2024年9月24日8:00起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试方式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指导线60分;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含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笔试时间:2024年9月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指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总成绩按照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中岗位所示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面试成绩比例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各招聘单位负责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的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正式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就业网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专业方向证明;

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6、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核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六)信息推送: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就业网发布,请参考人员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

七、其他

1、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2、专业要求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2)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与国内高校开设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主干课程的比对证明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进行认定。

八、联系方式

1、涉及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使用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591-960。

2、涉及具体岗位相关情况咨询,请联系各招聘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上述联系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组织,招聘单位具体实施。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教育厅、招聘单位及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附件: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9月6日

原标题:2024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总量控制工作人员方案

文章来源: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09/t20240906_6513129.htm

2024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2024福建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招聘1人公告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不应从事本岗位的疾病,不得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2、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本科以上学历;

4、同等条件下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予以优先聘用:有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经验。

二、招聘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以“报名(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发送至邮箱jaqwtl@163.com。

2、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的扫描件。

3、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13日

4、联系电话:87389521

5、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方式及福利待遇

经面试合格,择优录取。拟招录人员需提交无犯罪证明及入职体检报告,并对研究确定拟招录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晋安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福州市晋安区机关事业编外合同用工人员暂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试用期2个月。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福州市晋安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zja.gov.cn/xjwz/zwgk/rsxx/zkzp/202409/t20240906_4888765.htm

2024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公告

2024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编外人员招聘实施方案公告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以下简称“省纤检中心”)隶属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公益二类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中心本部设在福州,在晋江、惠安设立分实验室,在石狮设立办事处,现有2个国家质检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公共性服务平台,是福建省第一批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和福建省新型研发机构。

因工作需要,省纤检中心计划招聘12名编外聘用人员。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闽市监人﹝2024﹞184号)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满1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其中,2024届毕业生(含2024年境外高校)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7.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用工方式:事业单位编外聘用。

三、相关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我中心实行同岗同酬、全员竞争上岗和绩效工资制度。通过招聘考试合格人员一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合格,享受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休假等福利。

四、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网站、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海峡人才网、行业网站及相关高校人才网等招聘网站公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index.aspx)或海峡人才网首页链接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报名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原件的扫描件,上传文件时需按序命名):

①《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扫描件(需报考者本人贴上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附件2)。

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

2024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和学信网等证明材料的,提交书面学历学位真实性承诺书。

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⑤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⑥其他岗位相关履历证明材料。

注意:每名应聘人员仅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上传资料或资料不齐全者,视为审核不通过。考生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4年9月9日8:00至2024年10月9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且完成参加考试确认手续的应聘人员需于2024年10月14日8:00起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5.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进行复审,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应聘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

考试地点设于福州。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岗位符合报考条件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范围包括:行业常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文字表达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分析思维能力、求职动机与发展潜力等。面试考官的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合格线为75分,低于75分直接不予录取。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网站(www.ffib.cn)或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不再另行通知个人。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四)考核和体检

1.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视具体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上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补录

岗位未招满,或人员入职后当年辞职辞退致使岗位空缺的,可以在同岗位入围面试人选中进行递补工作。

(七)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照屿路17号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人力资源部

邮编:350026

电话:0591-83586591

E-mail:fjxjhr@ffib.cn

(八)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纪检室和省市场监管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321305(省纤检中心纪检室);0591-87511209(省局机关纪委)。

五、有关问题及说明

原则上应聘者须在收到录用通知书后的一个月内报到,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需“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齐全,在职人员除需提供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或证件不全的我中心可不予聘用,如有特殊情况按双方协商约定的执行。

附件:1. 2024年编外招聘岗位及要求

2.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福建省纤维检验中心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http://www.ffii.com.cn/202497282456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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