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招聘优秀运动员149人公告

2024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招聘优秀运动员149人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根据所属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各分支运动中心开展的运动项目特点,制定聘用条件、专业测试标准及要求,采取专业测试招聘的形式,本年度计划招聘149名优秀运动员。

一、   招聘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为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指导分支机构做好优秀运动员培养工作,组织分支机构开展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下设5个分支机构

(一)内蒙古自治区马术运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射击射箭运动中心牌子)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马术、射击、射箭、现代五项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二)内蒙古自治区田径和水上运动中心(挂内蒙古自治区自行车运动中心牌子)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田径、武术、游泳(跳水)、铁人三项、自行车、帆船帆板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三)内蒙古自治区重竞技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摔跤、拳击、跆拳道、柔道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四)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冬季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五)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中心

为国家和自治区培养乒乓球、曲棍球、橄榄球等项目优秀运动员,组织运动员科学训练和参加赛事活动。

  二、招聘形式

根据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各分支机构开展的运动项目特点,制定聘用条件、专业测试标准及要求,在自治区编办核准的招聘计划内采取考核招聘和专业测试招聘的两种形式进行。

考核招聘对象为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符合要求者。

专业测试招聘对象为运动成绩或运动技术等级未达到考核招聘要求者,按专业测试分数排序由高到低择优聘用,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一运动项目优先聘用考核招聘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身体健康,符合本运动项目的身体素质条件和标准;

(6)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7)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岗位需求计划表》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学历学位的取得时间放宽至2024年7月31日。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身患不适合从事运动员岗位的疾病、传染病和重大器质性疾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因兴奋剂违规被禁赛的运动员;

(7)已代表外省市参加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注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2024年8月22日至8月2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分支机构办公区报名。报名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报考有成绩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携带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成绩证书、成绩册等相关材料原件,按要求如实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名期间,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及各分支机构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认真解答报名人员的咨询。

(二)资格复审

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人事科牵头、竞体科配合,成立资格复审小组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各分支机构将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花名册》和《报名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与报名人员的身份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成绩证书、成绩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和资格初审情况报告报送资格复审小组审核。

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分别确定符合考核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和符合专业测试招聘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体育局备案。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对复审通过符合专业测试招聘人员在专业测试前5个工作日发放专业测试准考证。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按考核招聘方式,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1)2022年至2024年获得本项目全国最高水平比赛(锦标赛、冠军赛等)及以上比赛前三名;

(2)2022年至2024年获得本项目全国青年锦标赛(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冠军;

(3)符合测试招聘成绩要求,且同时获得本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称号。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因运动员岗位特殊性,专业测试不设开考比例。

1.专业测试程序

专业测试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测试的方式进行。

(1)参加测试人员,携带《专业测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测试现场。

(2)根据抽签结果确定专业测试顺序,安排在指定候考区候考。

(3)组织专业测试,并现场公布测试成绩。

(4)汇总专业测试成绩,以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2.专业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

自治区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参照2017年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直属各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运动员招聘条件及专业测试标准》,结合目前测试项目实际水平进行确定。

(四)体检

体检由自治区体育局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分为反兴奋剂知识测试、政治素质考察、身体素质评估三项内容。

1.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牵头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运动员参加反兴奋剂知识现场测试,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配合。考试满分100分,85分合格,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根据运动项目特点和选材标准,从运动员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运动表现能力等方面,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严格规范评价流程,详细出具评价报告,为选聘优秀运动员提供数据化、精准化参考。

3.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负责组织对测试合格人员进行政治素质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中应充分听取自治区体育科学研究所对拟聘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适应项目运动能力做全面评估后的意见。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自治区体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优秀运动员。

2.对拟招聘优秀运动员名单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3.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招聘备案手续。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运动员聘用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与聘用运动员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相关事项,并办理人事相关事宜。

因招聘岗位的特殊性,招聘工作中报名、资格复审、专业测试和体检等各环节均不递补。

五、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0471-6397450(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机关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

0471-6396117(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报名咨询电话:

0471-3968911(内蒙古自治区竞技体育训练中心)          

0471-3372652(内蒙古自治区马术运动中心)

0471-6396223(内蒙古自治区田径和水上运动中心)

0471-3686652(内蒙古自治区重竞技运动中心)

0471-3372084(内蒙古自治区冬季项目运动中心)

0471-6396225(内蒙古自治区球类运动中心)

本公告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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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需求计划表

2.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yj.nmg.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4_2558089.html

2024内蒙古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33人目录

2024内蒙古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33人目录

附件文档: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4年8月21日发布).xlsx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第十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4年8月21日发布)

文章来源:https://rst.nmg.gov.cn/xwzx/gsgg/202408/t20240821_2560969.html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2024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科尔沁区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优先战略,吸引各类人才集聚科尔沁区就业,根据《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通科党字〔2020〕20号)《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通科人才字〔2022〕2号)文件精神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20人。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有从事基层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6.学历、学位要求:

(1)本科毕业生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建设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建设学科名单,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2)研究生要求学历学位证俱全,且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3)留学归国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毕业院校限定为2023、2024年度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须为国内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含专升本、自考、成教等);

(4)国(境)外留学归国硕士、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5)2024年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含);2024年硕士应届毕业生、博士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含)。

7.年龄要求:

“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9日(含)以后出生);

8.其他资格条件以《岗位表》规定为准,取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日(含)之前;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科尔沁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待遇

(一)引进人员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符合《科尔沁区人才引进若干政策》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及安置费。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2000元/月(共享受五年),给予安置费10万元。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获得自治区(省)级政府奖项的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500元/月(共享受五年)。

3.国家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当年QS世界排名前300名境外大学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留学归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除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的生活补贴1000元/月(共享受五年)。

四、引进程序

本次公开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人才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相关事宜均在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和科尔沁区12333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 2024年8月23日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科尔沁区零工市场一楼(和平路南段616号)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4.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

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日之前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及服务期”。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人才评价表》,见附件3),

报考人员需按本人实际真实准确自评赋分且在表格空白处签字(《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详见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各学习阶段(本科及以上)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成绩单(须体现GPA并加盖学校印章,学校成绩单未体现GPA的,或与国内GPA计算方法不一致的,按照《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见附件4)中所列公式计算成绩并相应赋分);

(7)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填报说明》所列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8)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

(9)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工资流水证明;

(10)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支部书面证明;

(11)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缴纳报名费每人20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本次报名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引才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报考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四)人才评价

人才评价采取报考人员自我评价、人才评价复核方式开展。

报考人员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展自评,人才评价满分100分。人才评价结束后,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根据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与人才评价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人才评价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各人才引进单位须成立人才评价工作组,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对报考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报考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后报送至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汇总各单位人才评价得分,对报考人员人才评价得分进行公示。报考人员对于单位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人才评价成绩公布1日内向报名单位提出再审核申请,须注明申请理由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各单位人才评价工作组须在1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只进行面试(单独组织,单独排序)。

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50元(考试费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 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执行)。

(五)面试

1.科尔沁区融媒体中心主持人岗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引才单位参照其他事业单位面试标准自主组织实施,面试有关安排及要求单独设立,另行公布;

2.其他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面试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开展。对面试人员知识积累、业务能力、科研水平、逻辑思维等能力素质进行综合考评。面试设最低控制线,面试成绩考试分数低于60分(百分制)视为考试不合格,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报考人员在人才评价和面试环节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人才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时,查阅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区分。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体检在指定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申请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八)考察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情况经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erqi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引才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全过程,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研究生未在2024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学生(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公开引进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本次引进工作中,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每环节最多递补三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本方案中未尽事宜由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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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2-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3-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评价表

4-科尔沁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

科尔沁区人才引进工作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2024年度通辽市科尔沁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eerqin.gov.cn/xwzx/tzgg/202408/t20240812_874034.html

2024内蒙古阿拉善盟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2024内蒙古阿拉善盟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12人公告

为及时补充各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根据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需求及岗位空缺情况,现将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计划引进12人。具体引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等信息,以发布的《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以下简称《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水平;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7月26日(不含)后出生的;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引才岗位职责相关,符合用人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

(二)引进范围

我盟急需紧缺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在读人员(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A综合及专业技术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被世界排名前5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录取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学校排名以最新公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B教育类: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C医学类: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生;被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医学类高校录取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岗位对考生就读院校有专门要求的,以《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为准。

(三)下列人员不得申请

1.盟内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近5年内我盟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各类专升本、成人自考以及在职取得学历学位人员;

5.现役军人;

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处分期内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除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外,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引才程序

(一)个人申请

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开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网址http://rsj.als.gov.cn/col/col5778/index.html)进行申请。

申请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2日18:00。

人才预约引进无需交纳报名费。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1.选择岗位。考生须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引才要求、程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每位考生可从《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选择填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考生在申请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即视为考生已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予通过。考生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考生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到大学(研究生)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用人单位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学习期间(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学位,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工作简历: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学习、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4.阿拉善盟内国有企业正式聘用人员申请人才预约引进,须经本单位同意。

5.《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学信网、研招网最新专业目录信息设置。名称中包含“门类”字样的为学科门类,包含“类”字样的为专业类别,不包含“门类”“类”字样的均为具体专业。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考生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核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6.考生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国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考生申请时,须以最高学历、学位和主修专业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申请报考。凡岗位要求具备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为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7.考生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

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已提交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以修改除姓名和身份证号以外的申请信息。在规定的申请时间截止后,将不能提交新的岗位申请。请考生选择好岗位后尽早申请,防止后期因网络拥堵等情况影响引进。

8.考生应正确填报个人联系电话,并在整个引才阶段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的联系沟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预约引进的,视为放弃。

9.个人申请期间,各岗位申请人数可从报名系统查询,供考生参考。

(二)资格初审

1.个人申请时一并进行资格初审,由盟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并解释。资格初审严格按照《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确定的引才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考生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信息不可修改,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考生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个人申请的,视为放弃引进。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27日9:00至8月3日12:00。

3.对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发布反向选择的公告。

监督举报电话:0483-8333859(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

4.资格初审通过后即确认申请成功。

(三)双向选择

1.对资格初审后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才人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从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中,按照岗位条件和不少于岗位引才人数,反向选择面试评估对象。被反向选择的考生,可同时参加申请岗位和反选岗位的面试评估。

反向选择主要根据学历、所学专业以及岗位契合度确定。

2.被反向选择并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经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协商同意后,纳入面试评估范围,填写《阿拉善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申请表》,并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报盟委人才办统一发布公告。

(四)面试评估

1.面试评估可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测评、面谈、课业成绩评估、专业测试、学术答辩、现场操作、教学试讲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

2.各岗位具体面试评估时间、方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至少于面试评估前3日发布公告,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告知考生面试评估相关事宜。考生须持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身份证明按时参加面试评估,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面试评估资格。

3.面试评估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确定。面试评估不设开考比例,满分100分,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环节。

4.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面试评估后,按照每个岗位考生面试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评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实际确定),按照加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

若考生同时进入多个岗位资格复审范围的,由考生最终确定一个意向岗位,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5.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五)资格复审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在面试评估结束2日内完成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主要根据引才公告及《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对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就读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时间安排为准。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原件扫描件)方式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在读人员提供院校录取通知书或院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考生是否符合申请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所载学历名称和专业名称为准。

(3)通过学信网打印的在线学籍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各学习阶段均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申请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领事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读人员可只提供在线学籍证明。

(4)岗位要求的相关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证书正在办理的书面证明)。

(5)本人最高学历在读期间的课业成绩单。

(6)个人征信记录。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属于盟内国有企业(行员制)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单位同意申请人才预约引进的证明材料。

3.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引进资格。

4.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列为预约引进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并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或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5.预约引进对象为在读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阿拉善盟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协议》,待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后,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预约引进对象须按要求进行体检、考察。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预约引进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预约引进对象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预约引进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预约引进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与考察对象面谈、向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临时服务单位、居住社区以及纪检、公检法、国安等部门发放征求意见函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政治考核、查阅个人档案、填写考察表、岗位匹配度考察等形式开展。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不配合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公示

根据面试评估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阿拉善党建”微信公众号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于反映考生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将及时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递补

本次人才预约引进过程中,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从引才岗位达到面试评估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盟委人才办研究确定引进人选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引进手续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及时办理人才引进备案手续(在我盟实际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引进。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服务期限内。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预约引进对象存在重修学业或在学制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因参加盟内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盟内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在个人申请结束至确定为预约引进对象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考生在引才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5)在引才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相关待遇:

(1)预约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发放人才安家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20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本科生5万元/人。人才安家补贴经盟委人才办会议研究通过后,按40%、30%、3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教育、医疗卫生领域预约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发放方式可灵活掌握。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3)对符合“绿色通道”政策引进条件的人才发放生活补助,标准为: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50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本科生1500元/人/月,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3000元/人/月。补助发放期限为五年。

(4)引进人才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在工作单位驻地无自有住房的,可由盟委人才办优先安排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中有关引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申请。在资格初审、复审环节中,工作人员将尽力帮助考生发现个人申请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提醒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引进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考生在引才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盟委人才办(盟委组织部人才科)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引进过程中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单位(联系方式详见《第三批次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五)本公告中的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及时在阿拉善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阿拉善党建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本公告由盟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3-8353260(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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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岗位表

中共阿拉善盟委员会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原标题:阿拉善盟2024年度第三批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预约引进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als.gov.cn/art/2024/7/26/art_5778_5140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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