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202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人事关系进入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对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聘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公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条件要求

(一)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以后出生);

(3)在现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或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要求;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内考核结果除外);

(5)具有正常履职的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尚在试用(见习)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以及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等;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专业要求请参考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选聘方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9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2.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2207室国资处。

凡符合选聘条件、有意向流动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③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纸质版原件或带二维码的电子版打印件;

④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原件;

⑤事业人员身份证明材料(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盖章的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公开招聘证明材料等);

⑥事业单位经费形式证明(档案管理部门或单位盖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⑦所聘岗位等级证明(聘用岗位变动核准表、职级晋升审批表、任职文件或聘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⑨其他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

(其中①—⑦为管理岗位必须提交材料,①—⑧为专技岗位必须提交材料,⑨为非必须提交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办法由资格审查、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

1.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信息填报不准确或报名资料不全的,应注明需补充的内容,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如实补充填报和提供相关资料。因报名过迟、提供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01岗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下同)为2:1,02、03岗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取消选聘岗位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适岗评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适岗评价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工作成果和奖惩情况等方面考察选聘人员对岗位的胜任度及匹配度等。满分100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根据适岗评价成绩,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岗位可以空缺。

3.面试。面试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4.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适岗评价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即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6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时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在体检和考察过程中,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本次选聘其他阶段均不递补。

(四)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www.netda.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选聘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

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9日    

附件1: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pdf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tda.gov.cn/ntjjkfqrmzf/tzgg/content/bf5ca68d-de17-4c09-ae65-3f8067787433.htm

2024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第三批)

2024南京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1人公告(第三批)

南京医科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六)年龄要求为: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七)本次招聘的专职辅导员须为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九)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校社联、校科协、校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

2.有1年及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9月3日9∶00-9月12日16∶00

2.资格初审:9月3日9∶00-9月13日16∶00;

3.陈述申辩:9月3日-9月14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9月3日9∶00-9月14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s://rsc.njmu.edu.cn/)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南京医科大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4.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核及组织

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笔试时间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和招聘信息”栏(https://rsc.njmu.edu.cn/10978/list.htm)进行公布。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面试人员名单(包含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于面试前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5)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须是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工作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任职职务、任职职务起止年月(具体到月份)、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等内容。工作经历、任职职务、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保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6)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校团委出具证明,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任职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按证明模板出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模板以南京医科大学通知为准。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岗位意识、胜任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根据总成绩从低到高采用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6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联系电话:025-86869195,

联系人:王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86906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4年8月30日

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岗位表.pdf

原标题:南京医科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三批)

文章来源:https://rsc.njmu.edu.cn/2024/0830/c10978a271790/page.htm

202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人长期公告(三)

202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2人长期公告(三)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是中国唯一一所独立设置、以培养特教师资为主,兼以残疾人高等教育和残疾人事业专门人才培养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单位,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非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的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或专业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1月30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2月1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9月11日-2024年12月2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9月11日9∶00-2024年12月2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自己的研究方向、主要的论文著作(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并标明是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等信息)、研究课题(注明主持或参与以及排名、科研经费等信息)和科研奖励(注明排名、奖励级别等信息)等情况,未填写论文及课题情况的视作无相关科研成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考核比重各占50%。

(一)资格复审

面试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考核。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证明等)。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学术背景、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9668028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9668015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2024年9月9日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岗位表.xlsx

原标题: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长期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4/9/9/art_78506_11350952.html

2024南昌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招聘外包人员3人公告

2024南昌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招聘外包人员3人公告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包员工3名,服务对象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公司,主要在服务对象辖区内各业务网点渠道销售人员进行商业养老金产品培训、宣导及售后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求职者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须经国家承认;

(四)具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有执行力和责任心。

二、招聘职位及岗位要求:

1. 年龄:35周岁以下;

2. 工作年限:需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有金融类、保险类销售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专业不限,经济类、管理类专业优先;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形象好、气质佳;

6. 具有相应的文字语言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三、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报名、简历筛选、邀请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聘用。

(一)报名方式:

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报名链接: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jobs&a=jobs_show&id=74022

(二)面试:简历审核通过后,择优邀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求职者根据面试通知(短信或电话)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准时参加面试,若求职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求职者需要带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3份(至少须包括姓名、个人照片、出生年月、身高、教育或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

2.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报名时填写的相关证书佐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根据求职者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若应聘者在体检环节未能达标或主动放弃参与体检,则其资格将被视为自然失效。若因应聘者放弃体检,则按照求职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求职者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聘采取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凡发现求职者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四、薪酬待遇: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需经试用期,试用期合格后与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年节福利,实际到手工资待遇与业绩考核情况挂钩。

联系电话:0791-86700713 / 83850357 舒女士、王女士

原标题:南昌市劳动保障代理中心招聘外包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ncrczpw.com/index.php?m=&c=notice&a=notice_show&id=6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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