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四川绵阳市盐亭县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2024四川绵阳市盐亭县事业单位选调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岗位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二)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县级2家事业单位2个岗位(共2个选调名额)。岗位情况详见《2024年绵阳市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但均不保留原身份,需转为事业人员。报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依据选调职位确定相关待遇。

(三)选调基本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条件如下。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见《一览表》。

(1)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②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并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③符合《一览表》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④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6月5日)。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②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③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以及新提拔任职不满1年的。

④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⑤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⑥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⑦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⑧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当回避的。

⑨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选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09:00至6月12日17: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公开选调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一览表》。如需咨询《一览表》中的有关条件内容,可直接与选调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应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照片,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不允许取消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4.确认缴费。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24年6月14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24年6月24日至6月28日24:00前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绵阳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原则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9日,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为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预计于7月中下旬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与选调岗位人数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并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过期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等不得作为资格审查证件);

②报名信息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并盖章);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招聘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⑥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指未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或复印件(指已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资料,如岗位聘用资料),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⑦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考核结果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在报名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本人。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选调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和拟调人员。

(四)体检

1.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排序。

2.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察,采取到应聘人员现工作单位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自愿放弃综合考察或综合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同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一经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七)调动、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按规定办理编制、调动、岗位聘用、工资及社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合同的,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选调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一) 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三) 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选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通知、公告、提示。

本公告由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一览表》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盐亭县人社局事管股:0816-7220556

考务及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

监督电话:盐亭县纪委监委:0816-712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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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绵阳市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4年绵阳市盐亭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样表及填表说明

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绵阳市盐亭县2024年事业单位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11177.html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选调54人公告

2024四川德阳市事业单位选调5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德阳市市本级和区(市、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川渝两地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涉及市本级和区(市、县)合计40家事业单位46个岗位,具体岗位和选调条件详见《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

二、选调范围

川渝两地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川渝两地各级各类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央在川渝两地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良好。

2.年龄、学历要求详见《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2),其中德阳市外(不含6区<市、县>)人员报名参加德阳市本级岗位选调的,需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符合平行流动和顺向流动原则,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试行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调)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4.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5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通过公开招聘试用期未满的,以及不约定试用期或试用期满但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尚在国家、四川省或重庆市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刑事处罚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及工作秘密、工作延续性等不宜流(调)动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8.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规定应当回避的。

9.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5月31日08:30至6月6日18: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后续邮件不再有效。

考生限报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pdf格式报送,以下简称《报名表》)、岗位条件所需材料扫描件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头像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0KB)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现工作单位全称”。

(二)资格初审

报考单位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岗位要求、工作需要对报考人员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学历等条件进行审查。报考单位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三)笔试

笔试包括《综合应用能力测试》1科,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际工作能力以及公文写作能力。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选调名额或取消选调岗位,岗位取消的已报名考生接通知后可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1.笔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6月25日9:00至6月29日9:00。登录四川人事考试基地网(http://www.jdpta.com)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确保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自负。

3.笔试地点及要求:见准考证。

笔试最低线为所有选调岗位且分数大于0的考生平均笔试成绩的80%,未达最低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者,不参加排名,且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岗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本人需提交岗位条件所需的原件资料和相应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具有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岗位所属主管部门按考生人数与招聘名额 3:1,将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考生;各岗位此时若不足 3:1,则考生全进面试资格审查;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本次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将通过德阳人事考试网发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察和体检由岗位所属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主管部门党组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由各岗位所属主管部门在德阳人事考试网公示拟选调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本次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二)各环节未入围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条件的重大事项,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条件的,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严明选调纪律,考生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本公告由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2222043,各岗位咨询电话见附件2。

监督电话:0838-2533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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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中共德阳市委组织部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德阳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63-6A50F8961C678056

202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51人公告

2024四川南充市营山县引进高层次人才51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引进优秀人才,助力“一攻坚两提升”行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相关要求,现将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引进人才51名(其中:事业单位35名,企业16名),具体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核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含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需求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需求表》中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一栏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4)年龄按《需求表》中各用人单位具体要求执行,《需求表》中原未明确年龄条件的按用人单位新明确的年龄条件执行。

(5)南充市市域外的在编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以及是否处于最低服务期、能否流(调)动等书面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市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报考事业单位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填报打印好的《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地址:营山县行政服务中心 营山县绥安大道66号)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县属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报考者,于2024年6月18日至6月1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填报打印好的《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四川绥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营山县一环路东一段138号东湖上院售楼部)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及分类参考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专业类别认证由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提交资料

1. 《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签字版2份(附件2)、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2.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 学历、学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考生,需提供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4. 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其他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医师执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中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报考者所在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和至少一年及以上工作年限的社保缴费清单,如有技术职称的,可一并提供。

未按时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其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或者发现其在考核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取消参考资格或者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核

(一)考核方式。对非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对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方式进行。

(二)开考比例。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营山县事业单位实际,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为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岗位的面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征求用人单位意见后,经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调整开考比例为2:1,若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2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内容按教育、卫生、其他三类行业分别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0: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2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本公告第四条第(一)款的考核方式进行。

(四)面试方式和范围

非教育事业单位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专业技能水平等。教育事业单位讲课教材以我县现行相关课程教材为准。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面试考核工作在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人社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制定面试实施方案另行组织实施。

(五)成绩计算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面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因面试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非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的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个工作日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上网查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责任自负。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结论在整个体检及复查工作结束后在营山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对象,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牵头、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体检、考察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公告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递补体检、考察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按程序对公示无异议和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为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通过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编等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县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通过最终审核确认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取得聘用资格人员须自通知之日起半月内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到所选单位报到上班,非特殊正当缘由未经同意的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及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九、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对原《四川省南充市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中营山县个别岗位条件进行了更正,请以本公告附件1为准。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营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招聘条件系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

(四)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和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办:0817-8297056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7-8377693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17-8286617

营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817-828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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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2.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营山县委组织部 中共营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9日

原标题:营山县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4-05-31

文章来源: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9389.html

202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补充公告

2024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补充公告

2024年5月21日,我厅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官网发布了《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中部分表述调整如下: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人数之比未达到2:1的,对应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调整为“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选调人数),对应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8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其他事项不变。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5月28日 

原标题: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jtt.sc.gov.cn/jtt/c101530/2024/5/28/d302304eca55429482e73398dd3063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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