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24下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北京市检察官学院设置2个职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名。

职位具体情况详见《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3.报考人员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符合所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内容)。

(二)其他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网(网址:https://www.bjjc.gov.cn/),进入“公开招聘系统”,实名注册报名账号、填写报名表、上传下列材料的图片(格式为jpg、png或jpeg):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提供);

4.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资格资质证书;

5.个人简历。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周六)9:00至11:30

笔试地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

笔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笔试形式: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笔试成绩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个人可通过登录报名账号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未达到1:5比例的,按成绩不低于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统一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考生可通过登录报名账号查询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由招聘单位公布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选的重要参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综合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因考生报名信息不全、不准确,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考生应保证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阅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公示前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等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未能按照时限及要求完成的;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10-58762955;

监督电话:010-58762909。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 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原标题: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8/t20240821_3778483.html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48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主要职能:负责华北地区中央救灾物资的代储保管养护;负责天津市常年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包装、运输及日常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管理岗九级,人数1名。从事物资物流管理及参加救灾物资抢运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 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人员需参与物资抢运工作,抢运工作期间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10日,在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wz.tj.gov.cn)发布招聘方案。

考生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果报考人数达到3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可开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站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9月27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30日9:00起,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11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1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站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我站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我站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我站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我站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398313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83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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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swz.tj.gov.cn/SY8181/TZGG2382/202409/t20240910_6722448.html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下半年黑龙江省体育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关中级职称(含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高级职称(含相对应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至2024年9月17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体育局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体育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体育局官网(网址:http://tyj.hlj.gov.cn/)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体育局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1-58019730;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01973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01973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体育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体育局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tyj.hlj.gov.cn/tyj/c112431/202409/c00_31767294.shtml

2024下半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公告

2024下半年浙江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51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部分机关乡镇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51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公告提及的附件,可登录下列网站下载查询:

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198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或45周岁(1978年9月17日至2006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4.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资格、户籍等要求;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

本次招聘驾驶员岗位线下报名,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驾驶员岗位

①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点:金华市兰台街33号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346办公室(2号电梯口3楼)。

②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金东区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见附件2),同时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1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其他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请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③资格审核

由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驾驶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其他岗位

①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

②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应在相应栏目里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③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20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要注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4年9月16日9时—9月18日17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岗位招聘人数3人以下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岗位招聘人数3人及以上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不足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接到工作人员通知后应于9月19日17时前完成改报。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四、考试

驾驶员岗位考试形式为“驾驶技能测试+面试”,金东区人武部专职民兵教练员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军事科目技能测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 笔试(驾驶技能测试)

①驾驶员岗位

通过路上驾驶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驾驶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20日9时—9月22日9时。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5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

岗位招聘计划为1人的,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招聘计划为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对象(不含驾驶员岗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有户籍要求的岗位,考生还应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报考区残联工作人员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还应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退役军人如按高中学历报考,还应提供退出现役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放弃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或取消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3.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

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军事技能科目测试由金东区人民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驾驶员岗位总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60%。

五、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军事技能科目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其录用资格。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和程序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岗位最多递补1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金东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新招聘的编外用工一律实行劳务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编外用工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或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条件和要求,请按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招考专业由招聘单位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

2.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学历学位、户口本、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6日。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4年9月16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八、纪律、咨询和监督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金东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9-82193265。

2.招聘相关信息(笔试、面试、体检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do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点击下载>>>

1.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驾驶员招聘报名表

3.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dong.gov.cn/art/2024/9/9/art_1229400254_41841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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