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94人)

2024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94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至2006年9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和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由资格审查部门(单位)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有户籍限制的招聘岗位要求在2024年9月1日(含)之前已正式办结落户手续;

招聘岗位等级及资格条件由事业单位设置,具体以《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2024年10月12日(含)前,已被招聘为2024年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以发文为准);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为2024年12月31日;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angluo.gov.cn/)、“秦云就业”微信小程序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可查看本公告《岗位表》选择报名岗位,如需咨询专业、学历、学位等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拨打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附件6)。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shangluo.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3日18:00。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9月12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的缴费确认报名人数。9月12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缴费确认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9日08:00至2024年9月14日18:00。

资格审查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的,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报名结束(9月13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4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笔试按照每名报考者每科50元的标准收费。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9月19日08:00至月20日18:00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914-2311064,工作日接听时间08:30-11:30,14:30-17:30),待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和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9月18日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招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相关部门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10月9日08:00至10月12日24:00从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六)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本市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11月初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10月14日08:00至10月16日18:00,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商洛市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之后陕西省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见附件7)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民主路1号行政中心7楼717室)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划定本市区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并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等事项,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八)考察

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安排部署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商洛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三、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各县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审查以专业名称为主;专业为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的,该一级学科(或专业类别)下所属的单个专业均可报考;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商洛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商洛市委组织部0914-2392732,商洛市人社局0914-2335508,2311064)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914-2385592、2311064,029-85717700

3.网上报名期间咨询:

商洛市委组织部0914-2392732

商洛市人社局0914-2393209

附件:1.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商洛市咨询电话

7.2024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1-2024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

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试大纲.doc

附件【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doc

附件【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doc

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6-商洛政策咨询电话.docx

附件【7-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申请表.doc

原标题:2024年下半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angluo.gov.cn/info/1097/141229.htm

2024下半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4208考试公告

2024下半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4208考试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启动。此次联考共征集提供13个市地、34个中省直部门的2999个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4208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2日进行全省统一笔试。

此次联考采取统一命制试题方式,设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同时,根据各类岗位职责和测试重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具体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等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原标题: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ADA234C823D0D8E0630A0012AC6697&selected=zpxx

2024下半年七台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人公告

2024下半年七台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1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6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七台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年龄有特殊要求的,须符合该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疫情防控一线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9月18日(含)后出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工作。

关于“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等有关要求与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报名条件相同;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培养管理等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qth.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按照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边远艰苦地区、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可适当降低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七台河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七台河市考试鉴定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选择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医疗卫生类(E类)”考试的考生应注意:该科目由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所有应试人员必答;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七台河市考试鉴定中心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th.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qth.gov.cn/)公布 (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其余情况均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七台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64-8252327;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64-8252315;

监督举报电话:18945582588;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1:七台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岗位有关政策及要求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七台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qth.gov.cn/qth/c100181/202409/237db35e22c94c1183e359df042ba934.shtml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2024下半年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人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有关规定,市粮食和物资局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管理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赛达大道480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处级)

(四)主要职能:负责华北地区中央救灾物资的代储保管养护;负责天津市常年救灾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消毒、包装、运输及日常捐赠物资和资金管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管理岗九级,人数1名。从事物资物流管理及参加救灾物资抢运工作。

以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4届高校毕业生,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其中,30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6. 专业须为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对应的主修专业,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布的专业目录。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报考人员需参与物资抢运工作,抢运工作期间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现役军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年限(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4年9月10日,在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s://lswz.tj.gov.cn)发布招聘方案。

考生也可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查看招聘信息。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三)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https://hrss.tj.gov.cn/jsdw/rsksw/)左下方的“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

招聘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9月18日9:00至9月26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每个岗位的实际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如果报考人数达到3人的,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的岗位可开考;如果报考人数不足3人的岗位不能开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站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在线下进行,如出现不能开考的岗位,由招聘单位联系有关考生是否改报本单位其它岗位或其他单位已开考岗位,改报不成功的予以退费。改报时间:9月27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各为150分),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10月30日9:00起,考生可从网上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11月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公布成绩:2024年12月7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满分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等材料到我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我站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递补过程中出现成绩并列考生,同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规定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报考人员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面试人选空缺的,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生成绩相同导致进入面试人选超过1:3比例的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12月21日。进入面试人员须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六)成绩汇总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我站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项目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我站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由我站组织实施,考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我站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方式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我站应当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进行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果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持报名表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政策调整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22-83983135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383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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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救灾物资储备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天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lswz.tj.gov.cn/SY8181/TZGG2382/202409/t20240910_67224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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