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人公告

2024年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7人公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邵阳市双清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事业编制人员,整个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料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查询相关信息请登录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政府网查询(http://www.shuangqing.gov.cn)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1、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1

2、招聘岗位信息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3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招聘程序

(一)公告公示

公示时间:202492日-910日(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918日-92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邵阳市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清区第三办公楼会议室,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面)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它方式报名)。

4、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考中因违纪违规受处理,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我区范围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离开我区未满一年的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电子认证表)、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者可自行在邵阳市双清区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见附件2)。

6、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7、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多报或重报,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通知。

8、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关于考试纪律、诚信的规定,并在报名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3)。

9、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则上不得降至1: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10、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邵阳市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1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41010日至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持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市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12、委托报名需提供委托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报名所需的必备证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3、笔试内容;见附件1

4、成绩合成:笔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名单在邵阳市双清区政府网(http://www.shuangqing.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为实际操作,教师岗位为微型课,其中幼儿园园长、幼儿园

管理人员岗位增加才艺展示(微型课和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其他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4、成绩合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邵阳市双清区政府网(http://www.shuangqing.gov.cn)公布。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仍相同者,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优先)。实际参加体检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数,则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2、体检标准: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参加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体检时间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者不予聘用,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由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邵阳市双清区政府网(http://www.shuangq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并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进人员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公示期内对经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人员聘用后被查明有影响聘用的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聘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其他

1、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均在邵阳市双清区政府网公布,不再对考生进行单个通知,凡不按规定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其资格。

3、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的要求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面试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

、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参与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

3、对在考试聘用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及时调查处理。举报或投诉电话:0739-5270973

、本公告由邵阳市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9-5261823

附件:1、2024年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2024年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工作经历证明(模板)

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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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邵阳市双清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huangqing.gov.cn/shuangqing/gggs/202409/af17e896eba7456a8dceaff1fc559135.shtml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

2024年金华事业单位招聘公告-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人

因工作需要,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2024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按国内相近专业认定;

4.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学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查询并再次报名→网上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6:00止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人才招聘-考生登入”,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选择“公开招聘”,完善“个人信息”后,点击“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9月13日09:00至9月20日17:00止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在“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看结果。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4年9月23日0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该时间段再次提交后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9月24日09:00至9月25日17:00止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缴费”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当缴费确认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时,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16日09:00至10月19日09:00止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s://www.zjwjrc.com),选择“公开招聘-状态查询-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

7.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占总成绩50%):笔试考相关专业知识,各试卷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资格复审。笔试结束之后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能通过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应聘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在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资格复审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等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占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不足以上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体检、考察及录用

(1)体检。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体检结果为不合格,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的结论为准。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

(2)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

(3)公示录用。体检、考察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职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如遇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录用。一经录用,根据岗位执业资质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在婺城区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期),并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未办理录用手续视作放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则解除聘用合同。

四、监督

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网址:www.wuch.gov.cn)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录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2225108),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资格证书、上岗证、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和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9月13日(含)止。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3.参加并通过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的考生,还未取得结业证书的,可使用考试通过证明替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4.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进行设定。

6.招聘对象范围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服务期内的定向生、服务期内的委培毕业生、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的。

8.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9.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应在规定时间(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未在2024年9月13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10.资格条件中执业医师包括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个类别。

11.有关专业、学历、学位等具体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的联系电话在工作日进行咨询。

本公告由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表:2024在编招聘岗位详细总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2024年金华市婺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uch.gov.cn/art/2024/9/9/art_1229713696_4184155.html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6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挂中共河北省委讲师团,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牌子,下同)为省委、省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理论宣传、理论教育,组织实施重大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基层理论宣讲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干部在职理论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提供学习服务,指导各市党委讲师团的业务工作。

(二)深入研究阐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点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建设马克思主义坚强阵地。

(三)加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开展经济、文学、历史、哲学、社会、法学、新闻传播、人才、生态等学科研究,特别是具有河北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研究。

(四)发挥“河北中心智库”作用,开展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重点开展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研究,特别是对河北省情和政策进行战略性、前瞻性、应用性研究,建设具有中国特色、河北特点的新型智库,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支撑和咨询服务。

(五)负责发挥省委、省政府联系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科联团体会员工作。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所属学术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负责省级社会科学成果奖励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工作。

(六)以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为主体,与省直部门所属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共建机制。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院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拟选聘博士研究生6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后出生)。

具体要求详见《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为满足科研工作任务需要,急需选聘一批优秀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毕业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网站(https://www.hebsky.org.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加校园双选会,在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方式接收报名,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后,需主动来电联系确认(联系确认电话:0311-83058694),非经来电确认,不视为报名成功。人事处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相关证件。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依据岗位条件要求,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协商后提出符合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经院领导同意后组织开展测评考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组织实施。通过查阅科研成果、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测评考核具体工作程序:

1.专业考核。有关院领导、用人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部分学术委员等若干人组成专业考核小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及科研成果、深入座谈交流、探讨专业研究领域问题等方式,充分了解应聘人员的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综合研判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确定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经用人部门分管院领导同意后送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院党组审定。

2.综合测评。有关院领导、人事处、科研组织处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综合测评小组,综合测评小组拟定测评谈话提纲。测评小组成员通过面谈综合测评入围人选的政治素质、学识水平、思辩能力、语言表达及举止仪表等。综合测评当场打分,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根据考生综合测评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考核入围排名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测评考核。当次测评考核后,选聘计划空缺的岗位继续接收报名,并再次组织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我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3058694(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3650(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53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河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孔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3058694、66035280

电子邮箱:hbskyjob@163.com

附件: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省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950115013ero&id=1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网址:http://yjgl.hlj.gov.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 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⑥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的拟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网址:http://yjgl.hlj.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或考生报考的事业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察或体检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87010350;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87015866;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BDDE788A201E19E0630A0012AC9DB7&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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