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2024下半年广东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2人公告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是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单位工作需要,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博士研究生的,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sklbgs@dg.gov.cn)。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ZJ1+张三”。

(三)报名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word版);

2. 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PDF扫描件;

4.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5. 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社保缴费证明及与参保单位一致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PDF扫描件。

(四)资格审查

由市社科联办公室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及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试者与岗位职责相符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合格。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方式及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共东莞市委宣传部和东莞社科联网站公告。

(三)面试资格审核

硕士研究生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博士研究生应聘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资格审核人员。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计算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东莞市委宣传部和东莞市社科联官方门户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和入编手续。

九、递补聘用

当出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时,由我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届硕士研究生未能于2024年7月31日前、应届博士研究生未能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以及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东莞社科联网站(http://dgsk.dg.gov.cn/)查询。

(六)应聘人员应密切关注我单位官方网站,并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保持联络畅通。

(七)本招聘公告由市社科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7227826,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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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东莞市社会科学院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东莞市社会科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sk.dg.gov.cn/dgsk/s29984/202409/ef83cc19b8e148829f5193ac5d716206.shtml

2024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4下半年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人公告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联考工作实施方案》(黑人社发〔2023〕9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2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情况详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9月18日(含)至2006年9月17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9月17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公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可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点击“2024年下半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报名入口”链接跳转至“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准考证等操作。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9月24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等文件规定,项目生(“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含毕业当年上半年入伍且符合毕业条件人员)、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等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2024年9月17日(含)。笔试结束后,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另行通知进行政策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9: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9月24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90元。考试实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5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规定可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于9月26日及时关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网上通知要求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于7个工作日内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24年10月29日9:00至11月2日9:00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http://zp.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2/3+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试题采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联考试题,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科满分均为15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形式为五类试卷,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可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1)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根据考试题型的不同要求,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考试的考生携带以备使用。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30%+《综合应用能力(150分)》×7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3+政策性加分。(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3)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时间为2024年12月下旬。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通知中查询本人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等信息。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到省委办公厅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可根据岗位需求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含相关人员考试总成绩)。

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以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附件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51-58002696;

网上报名技术、考务咨询电话:0451-82326662;

监督举报电话:0451-58002765;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7×24小时客服)。

特此公告

附件: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24年9月10日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2024年下半年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ADA234C823D0D8E0630A0012AC6697&selected=zpxx

2024下半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6人公告【编制】

2024下半年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聘46人公告【编制】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是一所由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公益二类(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拟公开招聘人员4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高校人才网(www.gaoxiaojob.com);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www.tzvcst.edu.cn,“人才引进”栏目)。

其中,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义务;

3.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等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附件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附件2)为准。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是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按照门类、类、具体专业进行设定。单位将结合专业目录和招聘岗位实际需求,对专业条件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接受应聘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对应。专业的认定以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招聘计划(一)”实施至2025年2月28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应聘者须提交真实详细的报名表(见附件3)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博学历证书、本硕博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技能证书等),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tzvcst.edu.cn(应聘电子邮件主题要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面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报名流程如下: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9月11日9:00-10月10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学院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审查的结果。

实训教师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其它岗位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指定平台公布。

(二)发布入围名单公告

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在指定平台上发布入围人员名单公告。

(三)资格复审

考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公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务考核及评鉴

对入围人员以笔试、技能操作、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师德、业务能力的考核,具体见附件2。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或书籍。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遇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总成绩也相同,则需另行复试)。

实训教师设技能、试讲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其他岗位设面试成绩、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业务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在指定平台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时在指定平台上公布考试结果及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采用《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考察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录)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使用报备员额事业编制,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管理,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办理聘用手续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录用、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决定是否从本岗位业务考核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外,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的待遇,具体见下表:

五、专业带头人认定标准

专业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省级“海外工程师”;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特级教师;省高校教学名 师;省级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高层次人才。

(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博士学位(艺术类硕士学位),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者主持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或省级教学能力比赛一等奖;

2.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教学资源库研发等专业建设第一负责人;

3.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示范重点专业(群)、省级优势、省级特色、重点专业主要负责人(相同级别的学科 带头人亦可)。

(三)(境)外高层次人才要求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教学或科研项目,在权威期刊发表过论文(前3),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标志性成果,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专业带头人引进。

六、相关事项说明

1.工作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11日。其他资格要求取得时间(计算时间)截止资格复审前。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属于勤工俭学,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2.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3.参加考试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报到手续,未在规定时间解除聘用关系的,视作放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各环节中提供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5.应聘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七、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嘉木路288号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学校行政楼B408)。

邮编:318020

联系电话:0576-89188030,89188098

联 系 人:颜老师,王老师

(二)监督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76-89188053

台州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处):0576-88511069

附件下载>>>

1.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一)

2.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招聘计划(二)

3.台州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台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4/9/9/art_1229045970_3965379.html

2024下半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4208考试公告

2024下半年黑龙江事业单位招聘4208考试公告

2024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联考启动。此次联考共征集提供13个市地、34个中省直部门的2999个事业单位岗位,计划招聘4208人,2024年9月18日9:00至9月2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11月2日进行全省统一笔试。

此次联考采取统一命制试题方式,设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同时,根据各类岗位职责和测试重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具体科目设置、考试内容等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登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常用下载”栏目查阅)。

原标题: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平台

文章来源:http://gkzp.renshenet.org.cn/zp/detail?id=21ADA234C823D0D8E0630A0012AC6697&selected=zp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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