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简章
一、招聘岗位:
队(站)部文员1名(限男性),从事战训及其他相关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从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吃苦耐劳,忠于职守,顾全大局,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应急救援事业;
2、具有初中、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年龄18 - 35周岁,身高160厘米以上,限男性,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视力不低于4.6,符合消防职业健康标准;
3、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有灭火救援、车船驾驶经验、以及具有篮球、足球、唱歌、演讲、文字编辑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4、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体能测试运动强度较大,存在一定风险,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合剧烈运动的人员应主动向监考组说明。);
5、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应聘人员应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被消防队伍辞退、解聘记录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原因不宜进入应急救援队伍工作的。
三、工作地点:
1、城东消防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北四路188号)
2、凤凰小型救援站(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文化中心旁河鑫社区内)
四、聘用
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2个月内,由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大队将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为期60天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制),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和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区财政保障,实行按级定酬、量化绩效。
2、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2200元/月,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单位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3、转正后工资3000-5000元(到手工资),年底13薪(一个月基本工资)。
4、大队按照政策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按照12%比例缴纳)。
5、与在职消防员一同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在岗执勤备战,每月可享受8天轮休假,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享受10天带薪休假,每年享受1-2次免费体检,工作期间的食宿、被装由大队免费提供和发放。
6、因工作成绩突出,由大队推荐参加国家消防救援队伍招录并参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应当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扣除绩效、处分等,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线上报名:将个人材料发送至大队邮箱(3313565776@qq.com)
线下报名:带齐个人材料到来宾市兴宾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宾市北四路188号)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2日至招满即止
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近期个人1寸免冠照
咨询电话:15613661287(王副站长)
13788288586(刘班长)
0772-4211292(办公室)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简章
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附件:来宾市兴宾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招聘高中编外教师公告
来宾市兴宾区招聘高中编外教师公告
单位名称:来宾市第四中学
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英语2、数学2、物理2、化学2、历史2、地理2、1、体育1。
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基本要求:35岁以下,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达二级乙等及
聘用期限:签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
工资与待遇:①每个月的基本工资3000元,全年发放12个月工资;②绩效工资按学校相关文件与在编教师同类同样标准发放。
招聘原则: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择优聘用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20日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之江路与华侨北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546115
联系人::13768931009
蓝老师:13737212312
报名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普通话登记证的扫描件打包发送到学校邮箱:liqihong_78@163.com。
来宾市第四中学
2021年8月10日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5人公告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的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后勤保障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工作;
公务用车驾驶员2名,主要从事公务用车驾驶工作
接待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政府公务接待工作;
会务股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会议茶水服务工作。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2.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具有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调配、乐于奉献等良好职业素养,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五官端正;
5.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操作,财务专业、计算机专业及土木专业(能熟练的掌握CAD专业技术)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公务用车驾驶员,适合男性,熟练掌握车辆驾驶技术,取得C1及以上相关驾驶证件,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7.接待股工作人员和会务股工作人员,适合女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服从管理,无不良嗜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辞退公职的人员;
2.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者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将《象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送至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县人民政府二楼207室)或者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zxjgj2012@163.com。
三、聘用程序
应聘者报名提交资料,由我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面试,择优录用。
四、聘请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
待遇:公务用车驾驶员工资为2000元/月;其他工作岗位大专及以下学历为2100元/月,本科学历为2200元/月。试用期满视个人试用期期间表现决定是否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间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
本简章由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2-4309029
象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