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忻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实施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果遂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
岗位:果遂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名额及专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不限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在本县内或本县常住人口;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
(七)熟悉电脑操作;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忻城县果遂镇党建办公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上报名(邮箱a5672128@163.com)。
(四)提供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同时交以上证件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五)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人员需填写报名登记表确认。面试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
(六)联系人:何建丁,联系电话:18176414637。
四、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
五、岗位待遇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招聘单位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综合考核合格的,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为每月2000元,社会保险费(简称“五险”)含个人承担部分由县财政承担,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劳动关系存续期满后,视单位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续签合同或解聘。
六、附则
(一)凡在报名、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由果遂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忻城县果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广西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5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工业园区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市公安局来华分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一)招聘人数:15人;
(二)岗位设置:
岗位一: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勤务岗位9名(基层一线,男性);
岗位二: 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文职岗位6名。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工作实际情况。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应聘勤务岗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应聘文职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3日-2002年5月12日期间出生);
(四)应聘勤务岗位的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应聘文职岗位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 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 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曾在来宾市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7.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13日至 5月22日止;
(二)报名地点:来宾市公安局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
(五)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士官、士兵还应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311办公室(来宾市兴宾区阳华路128号)进行报名,报名时还须携带填写好的《来宾市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另《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2571692240 @qq.com邮箱)。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册。
五、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公告下方二维码)同步发布。
3.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评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能测评的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具体如下:
1.男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项目标准
30岁(含)以下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14″1≤14″4
800米跑≤4′20″≤4′30″
纵跳摸高≥230厘米
体能测评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应聘勤务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应聘文职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评三项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
(三)面试
1.参加面试的人员:根据笔试分数在体能测评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时间、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四)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
3.体检标准: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进行,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五)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由招聘工作组具体实施。
(六)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
在来宾人才网、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微信公众号华侨公安同步发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与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辅警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及相关要求
(一)工资待遇:按现行辅警待遇标准执行(每人每月3241.3元,含五险一金单位、个人部分)。
(二)辅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辅警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违法或不履行职责,以及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
(三)被聘用的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联系单位: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华侨管理区分局,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772-4226305。
附件:来宾市公安局2020年招聘辅警报名表20200513.xlsx
广西来宾市人口普查办公室招聘公告
广西来宾市统计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宾市统计局关于公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全市公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商调岗位及人数
副科长(含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1名。
二、商调范围
来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在职在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及综合协调能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计算机、经济、统计、数学、会计与审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0日后出生);
(六)具有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符合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中员优先;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商调: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担任领导职务未满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商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担任领导职务试用期、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1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商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22日。
2.报名应提供的材料:《来宾市统计局商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近三年个人工作总结、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达来宾市统计局办公室直接报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4楼西前403室)。
(2)网上报名:将以上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来宾市统计局邮箱:lbstjj@126.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面试时携带材料原件到市统计局办公室审核。
(二)资格审查
根据调入岗位需求的资格条件,由来宾市统计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初审合格后,由市统计局组织进行面试,按最多1:2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如无合适人员,经市统计局研究后可不进行商调。
(四)考察
来宾市统计局派出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确定人选
来宾市统计局党组根据面试和考察综合情况,确定商调人选。
(六)体检及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选调的人员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出具体检报告,体检合格即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统计局联系。联系人:林俐,联系电话:0772-4278800,13977208800。
来宾市统计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