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招聘基层人员公告

  柳州人事考试网2020年09月11日讯: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加强广西公路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单位人才需求实际,现本单位2020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8名,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一步助推脱贫攻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桂人社规〔2020〕6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专项高校毕业生(专项高校毕业生指: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2018年、2019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特岗,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可以参考。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入伍参军的退役后,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名。剩余岗位招聘不受此限。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岗位条件等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条件和身体条件;

  (五)专业知识扎实,工作态度积极向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创新及奉献精神;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艰苦边远地区不设专业限制岗位,年龄设置为40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0日(含)以后出生。

  三、发布公告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将在广西人才网(http://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gxzf.gov.cn/)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http://www.gxglj.cn/)网站发布。

  (二)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符合报名基本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已聘用到公路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报名期间,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只接受到所报考岗位单位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各单位具体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8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4.报名要求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凡符合条件自愿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基层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签订报名人承诺,可从广西人才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广西公路发展中心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所报考岗位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具体专业以公告所列专业为准,涉及专业大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是否符合岗位招聘其他条件要求(2018年、2019年未落实就业的择业期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需签订未落实就业单位承诺书,进入考核阶段另行核查确认);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材料及报名表填报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的规定,每位报考人员需缴纳考试费用50元,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缴费。

  五、考试及考核

  (一)笔试

  1.按照报名人数进行笔试,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后方能开考。

  2.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均为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截止报名5个工作日内发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

  4.笔试采用闭卷作答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合卷考试,分值分别为100分和50分,总分值为15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5.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规定1:3比例,又确实需要招聘的岗位,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准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后方能开考。直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地点和时间在笔试成绩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如若遇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审核同意并公布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道程序。

  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要求进入下一程序,如该岗位所有考生的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面试考官组成,公开招聘面试考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外单位专家组成。

  5、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于当天在考场工作区域内公布,次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公布。

  (三)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同分时,由用人单位对同分考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2、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术、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经历实绩、岗位匹配度等。

  3、考核形式: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核查。通过查阅档案以及直接听取或通过函调方式了解考核对象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等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根据了解到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4、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3)发现不能与所报考岗位相匹配的;

  (4)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发现考生填报信息虚假或隐瞒的;

  (6)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5、考核中若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递补。

  六、体检

  考核结束后,经市级公路发展中心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以医疗机构出具体检结果为准),在同岗位考试人员中,按前述考核人选的确定方法递补,考核合格后按规定进行体检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公示与聘用

  (一)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党委研究同意后,并在广西人才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网站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依次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自治区党委编办办理编制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三)如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有不符合聘用的情形,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先行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此协议作为聘用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本单位本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对部分艰苦边远地区不限专业岗位,在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该期限内,不得调出或辞职。

  八、招聘纪律

  (一)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115997

  (四)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陆菲、覃思 0772-3864268

  九、不诚信报考行为的处罚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我单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诚信档案。

  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涉考人员须配合做好健康检测、管理等相关事项;考生(受委托报名者)在报名期间服从报考点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笔试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笔试、面试通知中另行明确;考生违反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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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城区公路养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doc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公路系统公开招聘现场报名疫情防控工作指南.doc

2020年广西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招聘公告

  

2020年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工作性质

  
(一)招聘人数:专技人员3名;林业辅警3名

  
(二)工作性质:全职。

  
二、招聘条件及工资待遇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素质和职业品行,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2.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综合岗位专业不限(有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用人单位统一安排。

  
4.具有适应招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3月19日以后出生)。(学历较高或能力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参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江政办发〔2019〕39号)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5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周末、节假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柳江区自然资源局四楼411室。

  
3.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报名人员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表(详见附件)1份前往报名。属退伍军人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到报名地点报名时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即办理招聘报名手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向应聘者说明原因。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柳江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

  
(四)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自行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人员聘用

  
1.根据面试、体检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工作岗位。聘用后人员具体岗位入职后由柳江区自然资源局统一安排。

  
四、联系方式

  
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塘福路2号

  
办公电话:0772-7212122

  
附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柳州市柳江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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