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促进社区建设,充实城区社区人才队伍,确保社区工作有序开展,根据《青秀区招聘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工作方案》有关规定,我街道决定向社会开展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简介

  社区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大陆地区城市街道、行政建制镇的分区即社区的居民组织,即城镇居民的自治组织,地位类似于农业区的村民委员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为城市、镇非农业居民为主。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职责和任务: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

  二、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 本次定向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共11人(编外聘用人员)。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任劳任怨、乐于分享;

  2.具备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2004年9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5日后出生),持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证书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

  3.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

  4.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要求;

  5.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优先录用:

  对持有社会工作师证书和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的专业人才,符合专职社区工作者条件的,持有中级以上社会工作师证的优先直接录用,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证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处于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请及时关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现场免费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26日-2022年10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长湖路1号建政街道办事处1楼大厅党群服务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771-5772253。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提供《南宁市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简历表》(统一用A4纸打印),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报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如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相关证书,请提供相关材料;

  ④如是党员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详见《南宁市青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简历表》,请严格参照样板填写;

  (4)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可彩打)。

  (二)考试安排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社区工作有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

  面试对象的确定办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分×40%+面试分×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政治素质、违纪违法情况、学习情况、工作情况、现实表现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名单公布

  1.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结束后5日内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若发现问题,可以举报,举报提倡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五)体检

  考核合格的应聘者于一周内统一组织至南宁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如选定对象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顺延确定体检人员和时间。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及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拟聘用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正式聘用。聘用人员与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书》,按所辖各社区空缺人数分配,被聘用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及管理

  工资待遇按照《南宁市青秀区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南宁市青秀区建立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的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

  1、应聘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如有资料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电话及信息通知。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不再逐一通知。

  3、招聘具体事宜也可到南宁市青秀区政务信息网站查询,有意应聘者自行下载报名信息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

  4、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聘人员需主动做好个人防护,参加面试时除面试过程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消毒等防疫工作。拒不配合者,取消考试资格。

  6、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者: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安排的;

  (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

  (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5、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卜小峰 电话:5772265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建政街道办事处

  

2022年9月26日

  附件:青秀区专职化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机关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青秀区机关的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党建工作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数量、岗位性质、聘期

  (一)招录数量。拟招录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城区机关岗位)。

  (二)岗位性质。党建工作指导员为青秀区公开招录的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原则上在党建岗位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三)聘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聘期为3年。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

  (二)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三)中员(含预备党员);

  (四)具有较强的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治安管理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截止到8月18日中午12:00)

  2.网上报名所需上传的材料:《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按要求签名、盖章确认无误后,将《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党员证明》及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等有关证件以扫描件PDF压缩打包形式发至邮箱: qxqrdb@126.com,文件命名格式:姓名+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个人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审核

  1、审核时间:2021年8月10日--8月18日(限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

  经网上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会致电或短信通知考生(请务必保证手机通讯畅通),按要求带上相关材料到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号)24楼2406室审核。审核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验讫);

  2.《青秀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一份供现场审核时使用,一份供用人单位资格复审时使用),贴上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由现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党组织审查并按要求盖章;

  3.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2)。

  四、素质能力测试和体检

  (一)笔试

  笔试主要包括党务工作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等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参加笔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时间地点待定。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报考人员广西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方可参加考试;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报考人员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西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门户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报考人员可登录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面试。招录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届时将通过短信、电话形式告知面试入围人员相关事宜,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参加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核验。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必须到达60分(含)以上)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2.体检。体检应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

  (一)确定聘用人选

  招录岗位按照考生最终成绩、综合考虑考察、体检等情况分别确定党建工作员拟聘用人选,并在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二)签订合同

  确定正式聘用名单后,由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视为自愿放弃。党建工作员聘用期满后,如聘用单位需要且本人愿意,经考核合格可继续聘用,不再续聘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商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但不包含个人缴纳部分。

  六、待遇政策

  党建工作指导员在聘用期间比照青秀区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及时足额发放。

  本简章由南宁市青秀区机关负责解释。

  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工作的未尽事宜,请向南宁市青秀区机关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mdash;5826029,联系人:谢雯雯。

  

南宁市青秀区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附件1:青秀区党建工作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党员证明.docx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