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公告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救助管理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业务值班。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材料电子版,发至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邮箱:qzsjzz@126.com。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四、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工资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救助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777-3893218。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4月21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审判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2名法官助理。
一、公开选调范围、职位
从广西区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法官助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2018年至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受过刑罚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政通街6号
电子邮箱:qbzgk3686183@126.com
邮编:535000
联系电话:0777—3686183
联系人:韦厚益、马源
附件:《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2022年4月26日
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
根据市公安局2020年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计划,我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6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包括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和留置看护辅警。
1.市公安局机关辅警:即市局各部门执法执勤类、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公安民警开展预防制止犯罪、治安管理、巡逻防范、场所检查、疏导交通、安全保卫、监所管理、窗口服务等勤务辅助工作,以及协助开展文书管理、窗口服务、信息釆集与录入、技术支持和保障等文职辅助工作。由市公安局统一调配、管理和使用。
2.留置看护辅警:即执行留置看护任务的专职人员。主要工作职责是对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的被调查人进行全天24小时轮流看护。看护辅警参照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使用,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市监委管理使用,没有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管理使用。
(二)招聘人数:176人
岗位一:33人,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岗位二:71人,要求男性,不限专业。
岗位三:10人,要求女性,不限专业。
岗位四:18人,文秘岗位,男性5人,女性13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文秘专业或文秘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五:22人,专业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岗位六:4人,专业岗位,财务岗位2人,医学岗位2人,要求财务、医学相关专业。有财务、医学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七:8人,铁骑岗位,要求男性,身高1.75米以上、有摩托车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
岗位八:10人,留置看护岗位,要求男性、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1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放宽至40周岁。
(四)具有高中以上学历。除岗位七外,退伍军人可适当放宽。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9;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5米;有纹身者不予聘用。
(六)自愿服从市公安局统一工作分配。
(七)符合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受到处罚的,或因酒驾、醉驾或毒驾被处罚过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教师及其他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的;
8.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从事过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本市各级公安机关在岗辅警,但暂缓过渡人员、报考岗位八的辅警除外;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注意事项】本市各级在岗辅警不得报考岗位一至岗位七,但可以报考岗位八;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暂缓过渡人员可以报考岗位一至岗位八。
三、招聘程序
(一)普通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主要程序为: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二)特殊招聘程序
1.特殊退役军人简化程序: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即不需参加笔试。考生为退役军人,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简化招聘程序:
(1)士官;
(2)服现役期间,有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烈士子女的;
(4)在边远地区和艰苦地区服役的。
2.岗位五、岗位六、岗位七作为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化招聘程序。其中,岗位五、岗位六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即不用参加笔试和面试,而是采取专业知识测试或考核的方式招聘。岗位七在测试考试环节中,参加体能测试和面试,即不用参加笔试。
四、招聘具体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00:00至8月25日18: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写《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网址链接和报名二维码附后。
3.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必须为材料原件,材料上的字迹和图片应当清楚可辨。上传复印件或影印件,或字迹太过模糊,无法辨认的,均视为材料缺失。
①本人户口簿,要求:地址页(即第一页),本人页。
②本人身份证,要求:正、反两面。
③学历证书,要求:有证书编号,有本人照片及毕业信息。
④本人照片,要求: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⑤退伍证,要求:有证件编号,本人照片及退伍相关信息。
⑥摩托车驾驶证,要求:报考岗七的考生必须上传驾驶证(含本人照片),驾驶证副页(含有效期)。
⑦符合简化程序和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为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是否符合简化程序,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考生上传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招聘条件且上传材料齐全的,经审核后为报名成功。
5.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五个工作日后再次扫码(报名二维码或登录)对审查结果进行查询,或在体能测试前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注意事项】
1.关于网上报名。考生可用电脑打开网址或用手机扫二维码进行报名。一旦发现恶意填写报名表影响招聘工作的,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安机关进行查处,追究其相关责任。
2.全程资格审查。在测试考试前,将公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但是,应聘资格的审查将贯穿招聘全流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有伪造、假冒、修改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从事留置看护或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逾期不再受理。
(二)测试考试
1.体能测试。资格审查合格即可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长跑,即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计分数,满分为100分,评分标准参照附后。
【注意事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自觉放弃测试。
2.笔试。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考生为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的,民警配偶或子女的,退伍军人的,全日制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的,加10分。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只加一次,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特殊招聘程序的考生,不再享受以上加分。
3.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专业技能测试。岗位五、岗位六的计算机、医学、财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和水平。
5.考试综合成绩折算方法。按照面试成绩占45%、笔试成绩占35%、体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其中,岗位五、六的考试综合成绩,按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岗位七、特殊退役军人按面试成绩占80%、体能测试成绩占20%计算。综合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以此类推。体检安排在钦州市市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除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外,其他体检内容和指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政审考察
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对考生开展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呈报局党委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天。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各岗位出现缺额的,由市公安局统筹调配,在考试分数线以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岗位分配
签订劳动合同后,由市局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五、薪酬待遇
平均工资待遇约为3000元/月(包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费用,不包含单位应缴费用)。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钦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钦州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钦州警方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77-2819660、2868636。
(二)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确保能够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招聘信息。招聘期间,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以免影响聘用。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或不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身份核验。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应聘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
附件:2020广西钦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176人公告s.docx
钦州市公安局
2020年8月14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4人公告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员2名、聘用制司法2名,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综合能力相结合的原则。被聘人员由钦北区人民法院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聘用制法院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聘用制员2名、聘用制司法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类专业优先录取);
(二)具备员岗位必需的速记速录等业务技能,速录水平达到60字/分;
(三)具备司法岗位必需的身体素质;
(四)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遵纪守法,热爱法院工作,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五)有文体特长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6 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为:qbzgk3686183@126.com。报名简历中应有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彩色照片,要求清晰、亮度足够。报名材料为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相应的技能证书、荣誉证书等。
(三)联系电话:0777—3686183。
(四)资格审查。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测试资格。符合招聘条件者,通知参加测试。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五、面试、体能测试 考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司法需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双)杠、俯卧撑。
六、体检
(一)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
(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有权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政审。政审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视为不合格。对政审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人员。
八、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劳动人事关系,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办理聘用手续。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工资待遇2600元左右(未扣除五险一金部分),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享受工会会员相关福利,年底有岗位考评奖。
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