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公告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钦州市救助管理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业务值班。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工作安排及管理,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写作功底和沟通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具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曾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4)有严重不诚信行为。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5月7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请下载填写报名表(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材料电子版,发至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邮箱:qzsjzz@126.com。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钦州市救助管理站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考察不通过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属于编制外招聘,对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合同聘用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再次签订合同聘用3年。

  四、薪酬待遇

  基本工资2900元/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工资标准80%计发。五险一金个人应缴部分从每月应发工资中代扣,单位应缴部分由单位负责。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差旅补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钦州市及市救助管理站有关规定执行,如政策改变,按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手续费。

  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救助管理站联系。联系电话:0777-3893218。

  附件:钦州市救助管理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钦州市救助管理站

  

2022年4月21日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审判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广西区内公开选调2名法官助理。

  一、公开选调范围、职位

  从广西区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2名法官助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拥护中国党的领导,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4、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A证;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7、有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且2018年至2020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曾受过刑罚处罚、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2022年5月8日止。

  2、报名方式: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登记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特快专递(报名的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或直接送交至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材料的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邮寄报名材料可寄复印件,面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对)

  (1)身份证;

  (2)公务员登记表;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学历书;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书面证明;

  (7)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

  (二)资格审查

  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织人员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通知面试。选调职位与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专业知识、仪表仪态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进行调整。

  (四)考察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组成干部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同意选调书面材料的前提下,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对考察对象的考核情况,由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选调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由本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对拟选调的人选按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部

  地址:广西钦州市钦北区行政信息中心政通街6号

  电子邮箱:qbzgk3686183@126.com

  邮编:535000

  联系电话:0777—3686183

  联系人:韦厚益、马源

  附件:《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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