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钦州市“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101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位于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中心位置,是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大对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暂行办法》(钦政办〔2016〕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人才10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二、招聘对象

  2021年以来毕业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书;

  (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考核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七)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五)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七)有学术不端问题的;

  (八)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日程安排

  时间 考点 联系人及电线 华南理工大学

  五山校区逸夫人文馆报告厅 卢主任:

  黄主任:

  注:非上述高校在校生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日程时间安排自行前往相应考点应聘。岗位空缺动态情况将分别于4月8日、10日、12日、14日下午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开发布,请考生注意关注报考岗位变化情况。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事业单位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风险提示:按照招聘日程安排,此次招聘活动从首站开始放出全部岗位进行报名考试,所有岗位招满即止,非首站考生会面临所报考岗位已招满风险,请考生自行酌情选择应聘考点。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名,在相关网站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网上报名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意向考点+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邮箱(),网上报名截止至2023年4月2日18:00,现场报名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填写《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②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 学历、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⑤ 其他需要的佐证材料。

  2、报名注意事项。

  ① 每名应聘人员可选报1个意向岗位。

  ②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 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单位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 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工作组对照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知符合条件的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组织考试

  在现场招聘的高校设立考点组织考试。其中,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如遇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报考同一岗位的,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统一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考生成绩。

  温馨提醒:钦州市委员会党校(岗位代码202)的职位只接受网上报名,另外在钦州组织现场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可与钦州市委员会党校组织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

  (四)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

  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1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

  (五)考核、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入编

  经过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签约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提出自愿放弃时,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择优依次递补。

  六、享受待遇

  符合我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引进人才,除享受引进单位工资待遇外,还可享受钦州市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生活补贴标准如下:正高级职称获得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有副高级职称者、出站博士后30万元(税后,分5年发放,下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2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15万元。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会,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州市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实行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问题查核专办、联办制度,严厉查处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严格问责。

  (三)本公告由钦州市委人才办、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相关单位联系:

  钦州市委人才办

  钦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灵山县委人才办

  浦北县委人才办

  钦南区委人才办

  钦北区委人才办

  点击查看>>>附件1-5

  1、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

  2、钦州市2023年钦聚英才春季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

  4、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

  

钦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8日

2023广西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考试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和《钦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钦政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23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4个事业单位面向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工作人员4人。本次考试为全区统一报名、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已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钦州军分区工作处备案的驻钦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消防救援人员家属(原现役消防部队人员随军家属);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20日-2005年3月20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3月2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各有关机关列为失信人员,且还在记录期内的;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3月20日前(含20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3月2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报考人员统一登录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该平台网址链接将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该网站发布的链接信息,及时进行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本次考试报考岗位在网上报名平台统一表述为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考生统一报考,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后,再按要求和程序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进行选岗。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名单见附件1。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6日17:00。

  报名前,报考人员要对照《2023年钦州市市直、钦南区和钦北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钦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钦州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参见附件3),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者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3月28日17:00。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者诚信报考,报考者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3年3月22日8:30-3月29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开考比例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3年5月1日8:30—5月7日10: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者,需自行从全国人事考试服务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为报考者参加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者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相关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工作的内容和组织实施

  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的命题和阅卷,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统一负责。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笔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7月中上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总体成绩共同确定。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资格审查及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总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确定为面试人选。有缺考、违纪情况的,不能入围面试。

  面试人选名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7月上旬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随面试公告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前,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知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度广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所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发放《面试资格确认书》。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的选岗程序。

  4.组织实施

  2023年7月30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面试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1)实行验证制度。结构化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资格确认书,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者的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2)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结构化面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3)成绩公布。当天结构化面试结束后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四、选岗

  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以及定向招聘人数,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组织依次对定向招聘的具体岗位和条件进行选岗。总成绩相同时,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按照选岗结果,市直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钦南区、钦北区定向招聘岗位的考核、体检工作分别由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

  (二)人选公布。按照选岗结果,确定定向招聘具体岗位的考核、体检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公布。

  (三)考核。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报考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者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报考者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者的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材料须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出现考核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由定向招聘具体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在3个工作日内向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体检。考核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合格者到人社部门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对经体检医院确定为怀孕的报考者,暂不安排体检,待孕期结束后再及时组织进行体检。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五)报送考核、体检结果。考核、体检结束后,由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权限将考核、体检情况报人社部门。

  五、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入编、定岗等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以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递补考核、体检人选。

  定向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人员为初次就业的,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应为3年以上,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安置随军家属是我市落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具体举措,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定向招聘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七、有关说明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http://qz.gxrc.com/)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二)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的考试大纲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选岗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公示后逾期不报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视为已安置,不得再作为未就业人员享受待遇和参加今后钦州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线.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后勤岗位表(随军家属)(20230301)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网上报名系统考生使用操作手册

  

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3月15日

2023广西钦州钦南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招募特聘农技员2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强队伍、推技术、带小农的基础支撑作用,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特聘计划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1〕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畜牧水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区实施农技推广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2名,主要从事畜牧水产技术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畜牧水产技术工作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畜牧水产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影响力。

  (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几类群体中招募:一是农村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畜牧业以招募防疫员、家畜繁殖员为主;五是特聘农技员的常住地为钦南区范围内,应常驻钦南区开展工作。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8日后至2005年9月17日前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

  1.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1.为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当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推广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

  2.为我区从事畜牧水产养殖户提供技术帮助。联系我区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和指导新型经营主体、农村养殖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并对养殖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

  根据生产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根据服务内容计划全年开展服务工作。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17日

  (二)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南区畜牧站,电线(邓**),地址:钦州市钦南区南珠西大街266号。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原件1份)及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纸质《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2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

  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钦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申请,钦南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钦南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用。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基本服务补助按每月500元/人标准预发,服务期结束再根据特聘农技员工作任务、工作量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依据考核情况依据考核情况分等次给予激励补助,一等奖补助1500元,二等奖补助1000元。

  查看附件>>>

  钦南区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表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

2023广西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招募特聘农技员1人公告

  为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广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3〕116号)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农业机械化局关于印发广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8〕18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特色产业和其他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决定在我区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特向社会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公开招募特聘农技员1名,主要从事水稻产业农技推广工作。

  二、特聘农技员招募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二)主要从以下群体中招募:一是农业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

  (三)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8年7月26至2005年7月26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女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应聘:一是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二是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者,不予申报。

  三、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及时间

  (一)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我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对接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提供技术指导与服务咨询,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展示示范先进适用技术;二是为我区脱贫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联系我区相关专家,配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基层干部,协调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指导乡村振兴带头人和脱贫户科学发展特色产业。对农户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

  (二)服务时间。根据农事季节及生产需要,特聘农技员服务时段8-12月份,年服务时间5个月。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6日-8月1日。

  (二)报名地点: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钦州市钦南区锦春路9号),联系人:刘文灿,联系电话。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要求:凡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且有意报名的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表(原件1份)及本人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填报《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特聘农技员报名表》纸质2份。

  五、聘用办法

  (一)特聘农技员招募录用程序。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特聘农技员招募工作,按照需求通过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首先向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申请,中心组织初步评选和技能考核,经考核确定初步人选后,对拟特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录用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实行一年一聘。

  (二)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特聘农技员的招募、使用、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农技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招募。

  (三)特聘农技员的补助。特聘农技员基本服务补助按每月1000元/人标准发放。

  查看附件>>>

  附件: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钦州市钦南区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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