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钦州市钦南区招聘22人公告
广西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公告
钦南区位于广西钦州市主城区,是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广西与东盟联系的桥头堡、北部湾(广西)经济区水陆交通枢纽和世纪工程平陆运河出海口,向海优势突出,向海潜力巨大。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大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力度,积极融入钦州市实施建大港、壮产业、造滨城、美乡村四轮驱动战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钦南区急需紧缺人才2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本次招聘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5)。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国(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位和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钦州市(含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和编外聘用人员;
(四)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五)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六)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员;
(七)有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八)政治素质、道德品行、社会责任感、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信用情况较差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的原则,主要采取现场招聘的方式进行,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好报名登记表(附件2),可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提交。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招聘的前两天,报考人员将邮件主题及报名材料按报考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材料发送至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邮箱:qnqrcg@163.com。同时,此次招聘活动在桂林市、南宁市两地进行专场招聘,应聘人员可在招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1.网上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引才聚贤集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及电子版)。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并须提供由第三方专业的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加盖翻译专用章的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须有学校公章)。
④其他佐证材料。
2.现场报名人员提供以上①②③④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意向岗位。
②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③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其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一致,经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可以报考。此项由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须由应聘人员提交本人在校学习期间所学专业课程目录(须有学校公章),以及任意一所学校与岗位要求相同专业的课程目录(须有该校公章)。如报名报考阶段未能举证的,须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附件3),并于考核阶段提供给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核,符合举证条件的填写《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4),逾期未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举证材料或《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承诺书》扫描件须于报名时与报名材料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
⑤本次集中招聘报名、考试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组对照本公告的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招聘考试。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现场招聘面试,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成绩表以及其他有效证明。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招聘宣讲及现场报名。此次招聘活动在桂林市、南宁市举办专场招聘会,招聘现场进行宣讲活动并接受现场报名,具体安排:2022年12月27日在桂林市全季酒店(桂林市七星区栖霞路48号)进行专场招聘;2022年12月29日在南宁市天龙湾漫悦酒店(南宁市西乡塘区秀厢大道69号3号楼)进行专场招聘;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当天上午12点。
(四)组织面试。现场报名截止后,由招聘工作组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根据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面谈考核。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具体安排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签订意向协议书。根据意向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方可签约),由招聘工作组与其现场签订《钦州市钦南区2022年招聘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签订人才引进意向协议书后,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按时签订的要及时与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沟通说明原因。
(六)考核、体检和公示。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工作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指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经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拟聘用为钦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考核、体检合格和公示无异议的,按权限分别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四、招聘日程安排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对符合《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钦南区办发〔2021〕1号)条件的,还可享受人才生活补贴、租房和购房补贴、医疗优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文件详见附件6。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招聘会前半小时,招聘工作组将举行现场招聘宣讲,向应聘人员介绍钦南区区情、人才政策、招聘岗位需求及条件要求等情况。
(二)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相关要求,阳性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须按规定完成健康管控措施后,方能参加现场应聘。应聘者参加现场应聘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级别以上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建议尽早完成全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主动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最新政策相应调整,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提示,且不符合本次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造成后果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与钦州市钦南区委人才办、钦州市钦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777-2693557、0777-2101958。
附件5.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
附件6.关于印发《钦南区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钦南区办发【2021】1号).pdf
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人才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2022年广西钦州市浦北县小江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浦北县小江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7号)及浦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我中心2022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负责为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转移就业等农村社会保障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二、招聘岗位
招聘的岗位为社保管理员(性质为高校生公益性岗位人员),人员数量共2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大专学历及以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2、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5、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浦北县人民政府政务平台(小江街道办事处平台)网站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招聘时间
时间: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提前招满人员或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广西浦北县小江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广西浦北县小江街道希望街18号)、联系电话:0777-8314286。
(二)招聘方式
采取电话报名或现场报名,并进行现场面试的形式。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我中心将拟聘用人员基本信息在浦北县人民政府政务平台(小江街道办事处平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022年广西钦州北部湾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17人公告
北部湾大学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素质优秀,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工作,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4.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中员(含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学位,学历及学位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月后出生);
4.在校学习期间综合素质高,全面发展,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5.在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曾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在高校从事过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2月18日。有意应聘者,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命名姓名+毕业院校+应聘专职辅导员)发送至xgczp123@163.com邮箱:
1.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材料
2.北部湾大学应聘人员信息汇总表
以上证明材料中需包含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对应招聘条件的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专兼职辅导员工作证明等扫描件,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论文及证明材料等扫描件。应聘人员提供本科和硕士学历、书扫描件,报名时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书的提供硕士研究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就业推荐表;国(境)外留学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材料。所有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见,因材料不全或清晰度过低影响审核而产生的问题,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待接到考试通知后,准备好相应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在面试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在考试时须提供原件核实。
(二)资格审查、考核
由人事处与学生工作处根据应聘者的材料,对照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人事处与学生工作处统一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工作部(处)何老师,0777-2808029;咨询邮箱:xgczp123@163.com。
北部湾大学人事处
2022年1月17日
2022年广西钦州市灵山县招聘初中_幼儿园教师600名公告
202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初中、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为及时补充我县初中学校和幼儿园教师,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200名、幼儿园教师4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口所在地限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中师)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户口所在地为灵山县范围;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书;
(八)报考人普通话水平等级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对报考乡镇非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等级可适当放宽到甲等;女性50周岁以上(1971年7月25日以前出生)、男性55周岁以上(1966年7月25日以前出生)人员对普通话水平等级不作具体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十)本次招聘考试的专业名称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附件3);
(十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2022年7月25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读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
9.未满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二)其他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脱产、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等)的毕业生于2022年7月25日前取得毕业证,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可以报考。
2.除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历书、、普通话等级证可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以外,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2年7月25日前(含25日)取得,所有非因本人原因造成当时不能提供证件的,经与灵山县教育局协商同意后,可以在考核阶段提供。
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2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告并取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因相关部门不知情或不同意报考而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初中教师
1.从本县在岗临时从教人员中招聘初中教师10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2.从社会青年中招聘初中教师190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二)幼儿园教师
1.从本县在岗县聘代课人员(以下简称县聘代课人员)中招聘幼儿园教师20名,要求中专(中师)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2.从本县在岗临时从教人员中招聘幼儿园教师280名,要求中专(中师)以上学历,且截止2021年10月30日连续教龄满一年及以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且2022年12月31日前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均可报考。
3.从社会青年中招聘幼儿园教师100名,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5日至2004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查询笔试成绩,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统一登录http://exam.gxrc.com/User/UserLogin.aspx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风险提醒:报考人员须按上述发布渠道登录和报名,请勿从其他网站或搜索引擎等渠道登录,否则可能出现无法登录等异常情况,延误报名时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8:00—7月29日18:00。报名前,报考人要对照《202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1)、《202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附件2)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职称或职业资格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联系0777-6428351,6428848。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注册并报名。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报名操作说明,按照操作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确认后将无法进行任何修改。
报考人要诚信报考,提交的所有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8:00-7月30日18: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8:00-7月30日18:00。
资格审查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1.县聘代课人员、临时从教人员采取网上资格审查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审查,先由招聘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再由灵山县教育局进行复审。
县聘代课人员、县临时从教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簿、可照顾加分证件(县级及以上)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所有证件须在报名期间提供。
2.社会青年采取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与考生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时,要严格依据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及时在网上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网上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向报考人说明理由。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在网上资格审查期间,要求报考人诚信报考。报考人暂不须提供纸质报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报考人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可以直接改报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以2022年7月2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25日8:00—7月30日18:00。
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报考人自行承担责任。
风险提醒:如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名登记表,或个人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单位无法比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可能导致审查不通过退回而延误报名时机,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将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同时,如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容易造成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及时进行报名。
(三)考生缴费
考生缴费时间:2022年7月26日8:00—7月31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在网上缴交考试费,若未按期缴交考试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四)不达比例开考岗位处理
在笔试中,原则上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岗位方能开考,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达不到1:3及以下岗位的必须向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开考,经同意后可按实际缴费人数开考。
(五)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8日8:00—8月13日9:00。
完成网上报名程序且成功报名的报考人,需自行从网上下载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电子版(建议保存至个人电脑备用),并于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打印内容应为报名系统自动生成,任何自行更改均无效。
风险提醒: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是报考的重要凭证,其中准考证为报考人参加本次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报考人务必及时打印、妥善保管,因不及时打印或保管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提供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的,后果自负。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组织实施
本次笔试实施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两科,笔试工作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2年8月13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D类)》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D类)》的分值各150分。
3.笔试地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有关要求
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二)笔试总成绩和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以身份证、户口簿上记载为准。
2.属县聘代课人员报考面向县聘岗位和县临时从教人员报考面向临时从教人员岗位的,可按照顾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对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县级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门联合授予或教育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教龄、职称给予适当加分。
照顾加分的项目及分值详见附件4。灵山县教育局应在各中小学校内公布报考人员附加分的有关情况。
3.照顾加分由灵山县教育局核准,计入笔试总成绩。
4.照顾加分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25日。
(三)笔试成绩查询
2022年8月下旬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面试
1.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由2022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岗位名额和笔试总成绩情况,由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报考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核准开考的岗位按实际比例确定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名单由2022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随面试公告发布。
3.面试方式及合格分数线
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试教),面试分值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试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岗位招聘名额与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4.组织实施
2022年9月5日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桂人社发〔2012〕79号)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1)灵山县教育局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制定面试工作方案,报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方能组织实施。
(2)实行验证制度。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按规定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因提供的证件与应试人员不相符的,取消报考人的面试资格,报考人的笔试总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人承担。
(3)实行严格监督制度。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面试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督。
(4)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灵山县教育局书面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成绩。
五、考核、体检
(一)组织实施
考核、体检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具体工作由灵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人选
40%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确定的考核人选统一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考核
考核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时,要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察被考核人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被考核人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被考核人应按报考岗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由招聘单位复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考核材料,须经考核小组成员签名和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分合格与不合格等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由灵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合格者到符合规定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体检中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六、公示、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核、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后,新聘用人员原则上要在15天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凡经批准聘用者,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作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初中学校的教师使用事业编制或周转编制进行招聘,幼儿园教师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进行招聘,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要求,使用事业编制或周转编制进行招聘人员直接入编;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县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公开招聘考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招聘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县成立组织2022年灵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安全、公正、按时完成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任务。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
(三)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报考人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钦州人才网和灵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桂教规范〔2019〕19号文件执行。
(三)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77-6428351、6428848。
2.监督电话:0777-6886286。
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
附件1.202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初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事业编制和周转编制).xls
附件2.2022年灵山县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及条件表(聘用教师控制数).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