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20日讯:根据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广西高校毕业生留桂就业计划暨2022届广西高校毕业生双选会的通知》文件要求,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以及《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7个岗位113人。(具体岗位需求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2.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学历以上,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3.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独立完成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中岗位要求的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3.各级各类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辞聘未满5年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的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事项: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取得相应职称资格时间、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1年10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例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5年10月30日至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服务年限:

  详见《隆林各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免费。

  时间:2021年10月30日9:00-16:00

  地点:南宁国际会展中心B1展厅

  2.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1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后果自负。

  (3)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报名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3。

  (4)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彻整个招聘工作过程。现场报名期间由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给予报名。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审查、聘用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考试方式

  县直部门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试题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统一组织命题和评卷。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1∶3比例需要开考的岗位,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在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分值各15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设在隆林县县城内。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3.笔试成绩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招聘组织单位统一反馈。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百色人才网发布通告。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少数民族照顾加分。

  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

  (五)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参加公共科目(2个科目)笔试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有任一笔试科目为0分、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人才网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审查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全部报名所需原件,如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等证件原件。

  如在面试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招聘工作小组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将视为放弃聘用。

  3.面试实施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毕业院校、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扣减面试成绩3-5分。

  考区所有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应签名确认。

  4.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四、综合成绩计算标准

  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入围体检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应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实施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报考人员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百色人才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审核,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出现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公示不合格或上报的审核材料不合格等情况的,均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经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和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凡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笔试,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考生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如果疫情防控有新要求,请及时关注百色市人才网官网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

  八、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与公开招聘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会议讨论等工作。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与聘用单位人员涉及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五)诚信管理

  对有以下情形的,将记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供招聘单位聘用考察时参考。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发布面试公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环节放弃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及时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为半年;累计2次出现上述情形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未提供书面放弃申请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2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特别提醒: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咨询电话: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776-8217110。

  监督电话:中共隆林各族自治县纪委监委驻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0776-820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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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岗位计划表

  2021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报名登记表

  2021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2021年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9日

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03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国土资源部南宁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成立于1956年9月,位于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号,是隶属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独立法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级计量认证资质,主要承担广西地质找矿实验测试、选冶试验研究、岩矿鉴定及岩土物性试验、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修复等任务,参与地方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并为广西公益性地质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从事的业务有:矿产资源检测、选冶试验、岩矿鉴定、岩土及工程检测和技术研究;土壤、农产品和食品检测及评价;生态环境监测、影响评价、咨询、竣工验收、水土保持、土地调查评估和规划方案编制等相关技术研究和服务;公共场所和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及评价技术研究和服务;矿山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研究和服务;以及政府购买或社会委托的其他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和服务等业务。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的各岗位序号、名称、人数、考试方式、各环节分数设置、总成绩统计方式如下表:(详见官网:http://www.gxpta.com.cn/contents/410/9691.html)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6.本公告中高校毕业生包含2021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7.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均以报名首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学习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因违法或违纪正在被查处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生(含在读研究生);

  8.专业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有关要求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信息以及其他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等情形的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xdkcs.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考试通知、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xdkcs.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考生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dkj.gxzf.gov.cn)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xdkcs.com),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填写完成后,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扫描件和一张两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中心邮箱gxdkcsyjzx1956@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和文件包中同时写明应聘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岗位+姓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2021年11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要求

  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并确保现场资格审查时间距报名结束时间至少有5个工作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材料: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2.从本次招聘公告附件下载打印的报考人员本人的报名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并在表中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外硕士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考岗位所要求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加盖公章)原件一份。在职的报考人员,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说明,经我中心同意,可在考核前提供。考核前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考核资格。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7.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和附件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一份)原件,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资格审查以个人承诺为主,如若在其他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即取消聘用资格。

  8.现场资格审查当日广西健康码个人信息截图复印件一份。

  9.亲笔签名《健康承诺书》(附件4)一份。

  10.报考人员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11.报考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明确被委托人姓名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12.其他事项

  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请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保持电话等通讯畅通。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4日(4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号地矿局大院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开考岗位确认和公布

  1.原则上,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确需补缺的,按规定进行核准后才能开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安排或增加考试考核环节的,按规定程序进行核准后才能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在本中心工作区域张贴。同时由本中心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调整招聘岗位条件后原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进行二次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无需二次报名,报名方式不变。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的,按规定程序核准备案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中心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并在本中心工作区域张贴,由本中心通过电话告知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同一直接面试岗报名人数超过30名(不含30名)以上时,将在面试前增加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

  (四)笔试

  1.笔试公告

  笔试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发布笔试公告,公布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笔试公告发布日距笔试之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前,考生须按要求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相关事宜:在笔试公告中公布。

  3.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按招聘岗位业务类型确定,同类岗位笔试科目相同,使用相同试卷。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两大部分组成,各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6。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试时限为180分钟。笔试岗位考试科目在笔试公告时对外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笔试公告)。

  (五)面试

  1.面试方式

  根据岗位不同,面试方式分为两种:实验测试岗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以下简称实操面试)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自我认知程度及其他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能力。实操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实验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实验操作基本能力。

  同一岗位的结构化面试和实操考试分别安排在同一天的面试和实操考场进行,使用同一套考题,由相同的考官组评分,当天完成。结构化面试时限为12分钟,含审题时间2分钟;实操面试时限为20分钟,含审题2分钟。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确认开考的直接面试岗位,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如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超过30人(不含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的直接面试岗位,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增加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其余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含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两部分内容。面试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内容含面试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结构化面试或实操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距面试之日至少5个工作日。

  4.面试成绩相关事项

  核准开考因考生缺考,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成绩均须达到满分值的70%(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结束后,面试(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宣布,并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和广西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网站公布,成绩排名为结构化面试和实操面试两项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

  5.面试时间和地点

  待定。具体见面试公告。

  (六)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结构化面试及实操考试的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实验测试岗1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实操比例为4:3:3的权重计算,即总成绩=笔试×40%+面试×30%+实操×30%。环境监测岗1和矿物加工岗的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比例为4:6的权重计算,即笔试×40%+面试×60%。直接面试岗位,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时,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员,结构化面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同进入考核环节,根据考核情况由中心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者报考者自愿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工作由中心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指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医疗通知》(桂人社函〔2019〕160号)文件规定,到自治区本级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情形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按招考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聘用人选。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自治区地矿局网站、中心网站进行拟聘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本中心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待遇及工资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广西事业单位线下公开招聘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各类现场笔试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引》的相关要求和规定,考生服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接种疫苗和申领健康码,从广西区外前来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到访前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证明。并作出书面承诺,在进入笔试、面试考场时,向工作人员提供以上证明。

  (二)属于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且在治疗或隔离期间的考生,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四)若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室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进入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时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报考人员有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等情形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若以上与南宁市最新防疫制度相冲突,以南宁市最新防疫制度为准。

  七、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5626515(中心纪委)。

  本公告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人事科负责解释,不尽之处,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赵雷,0771-5604345;韦东,0771-562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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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测试研究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4.健康承诺书;

  5.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1年11月2日

2021年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14日讯:为了及时补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区共4个职位计划招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职(执)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职(执)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它: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户籍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10月22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10月22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3日至2003年10月22日期间出生),具体详见《职位表》(附件1)。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实行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22日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2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3楼办公室(雁山区雁中路18号);

  联系电话:0773-3550899;

  凡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委托人及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同一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报桂林市雁山区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为2个以上考场,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三名进入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专业知识问答。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确定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成员由两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对应聘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报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册送桂林市雁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在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若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下发同意拟聘人员名单的通知;招聘单位和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卫生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好相关聘用审批手续。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基层单位用人新机制管理方式。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八、纪律和监督

  (一)参与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各阶段工作。

  (二)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面试的试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发生。面试考官及相关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六)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七)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考试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应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不当行为。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3)核对。

  2.本次桂林市雁山区2021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名义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相关网站:

  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glyszf.gov.cn/

  桂林人才网

  https://gl.gxrc.com/

  点击下载>>>

  1.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

  2.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

  4.2021年度桂林市雁山区基层医疗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

  桂林市雁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14日

2021年玉林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0月30日讯: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单位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业务工作以及党建业务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保密意识、服务意识,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综合业务岗需农业工程类、植物生产及技术类、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党建业务岗专业不限;

  4.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的;

  3.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认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范围

  面向北流市公开招聘,招聘范围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北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请报考者在现场报名前登陆北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使用电脑填写真实准确的信息,打印一式二份留存(现场报名时提交1份)。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报考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应聘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11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

  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秘书股,地址:北流市西河南路0003号4楼,联系电话:0775-6222359。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要求粘贴近期标准的2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在职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证明须经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报名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资格审核组人员对报考者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进行审核。审查报考者的年龄、学历等条件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和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1:3的比例,依次以农业工程类专业、植物生产及技术类专业、农业经济管理类专业、学历高低(普通高校优先)、中共党员先后次序确定面试人选。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达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经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同意后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

  面试考生按抽签顺序出场面试,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3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在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张榜公布。

  (四)考核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如面试成绩相同,按照确定入围面试的办法确定考核人选。

  2.考核。考核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名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等的政审方式进行。

  3.体检。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按广西入职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八)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流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包括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面试成绩、排名、备注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一式三份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个人档案。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列入市财政预算,月工资按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社保费),聘用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

  六、纪律监督

  (一)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等相关环节须按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如佩戴口罩、测温、出示健康码等)进行。

  (二)考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招聘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排序候聘,自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如出现岗位人员空缺,可从候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办法和聘用待遇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八、本招聘公告由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5-6222359(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秘书股)

  监督电话:0775-6223595(北流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点击下载>>>

  2021年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1年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北流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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