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秋季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公告(广西)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1日讯: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市委办公室相关科室岗位6人,所招聘人员为聘用性质,具体详见下表(见附件)

  二、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聘用人员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试用期(考察期)月工资2000元,期满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500元。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实报实销。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在本人工资中扣缴。

  (三)聘用期间,单位不安排住宿,每月发放300元伙食补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11月23日止。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请携带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和复印件,以及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全身生活照各1张,到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崇左市新城路1号,崇左市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区4楼406室)报名(双休日不接受到办公室现场报名),或者在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赴区内高校招聘工作小组到各高校开展现场招聘时报名,现场填写《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也可自行从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下载后填写打印,现场报名时提交)。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从崇左人才网、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及其他开展招聘的高校下载《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将居民身份证、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及个人近期小2寸免冠彩色照片、全身生活照电子版,一并发送至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人事科邮箱:swbrsk015@163.com。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材料,对提供虚假证件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所提交应聘材料恕不退回,招聘单位将对应聘者个人资料予以保密。

  (二)资格预审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深入面谈方式进行,由市委办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安排到市委办公室相关工作岗位进行为期1个月的跟班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确定聘用人员

  综合各方面情况后,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劳动合同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联系人及电话:胡0771-7968015,钟0771-796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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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崇左市委办公室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人事考试网2021年11月11日讯: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来宾市人民政府的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科工作人员1名,工作地点在来宾市城区。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年龄在18-40周岁,男女不限;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专业等相关要求:大专(含)以上学历,财务、会计、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8日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证明等材料扫描后并发送至邮箱lbzfgjj@vip.163.com(邮件名请注明姓名)。

  (二)面试

  我单位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者的相关材料进行预审后确定入围人员,并通过电话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聘用及薪资待遇

  1.我单位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聘用人选。聘用人员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签订2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我单位综合考核通过,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正式聘用。

  2.工资标准每月2470元(如有对应职称,工资标准则按单位现行系数相应提高)。单位按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科咨询。

  咨询电话:0772-421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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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来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1月10日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编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三)计算机专业,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的组织活动能力,熟练计算机维护和管理。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有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1年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1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请应聘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后,发送至邮箱qtzwzx@163.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4日前。资格审查合格的,列为面谈人选,由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电话通知其本人。

  

(三)面试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统一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确定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为聘用制劳动合同工,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被聘用人员与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签订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聘用期限结束后,如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优先聘用。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联系(联系人:黄黎泽 电话:0775-4656488)。

  

附件: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文标题:广西贵港市覃塘区大数据发展和政务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202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考试大纲、历年真题(MD5:0b37d57f8219485a0c61819b5e467c96)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和《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实名制编制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和后勤服务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发〔2017〕43号)精神,组织实施桂林市社会福利院等38家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非实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实名制编制共113个职位,计划招聘150人;非实名编制共20个职位,计划招聘23人;聘用人员控制数共9个职位,计划招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以2021年7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4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4日至2003年7月14日期间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宽年龄的岗位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15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4或附件5或附件6)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附件1、2、3)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确认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统一格式(电子表格)制作报考人员名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同一招聘职位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视情拆分考场,考场拆分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的1:2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三)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面试形式分为专业面试、公共面试两种形式。每个职位只采取其中一种面试形式,具体面试形式详见《职位计划表》(附件1、2、3)。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过程中除身份确认、回答问题之外全程需要佩戴口罩,凡是有发烧、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新冠肺炎症状的疑似人员,请主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四)面试成绩公布

2021年广西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182人公告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实名编制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四、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选派2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合格或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报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二)组织体检时,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含体检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第四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查实,经核查属实,不得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后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合同时间应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计算。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业的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疫情防控要求

  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7)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申领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并持有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和佩戴口罩,验证进入考点。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核对。报考人员本人所学专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中没有列入的,报名时可以选择与所列专业相近(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的职位报考,是否符合职位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核准。

  2.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举办的面试培训班,均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报名、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解释电话: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73-2866296、2815018

  附件: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jyrd)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a.xls(提取码:gmxr)

  2021年度桂林市本级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实名编制人员职位计划a.xls(提取码:0s1y)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gtd7)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7you)

  2021年度桂林市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a.doc(提取码:fb06)

  7.桂林市本级2021年度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疫情防控须知(提取码:oa9i)

  8.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3年修订)(提取码:ssnq)

  9.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提取码:di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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