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韶关市在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我市决定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韶关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对象
 
在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招录中报名参加韶关市各级机关公务员选调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所列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含见习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将相关资料发送到招聘单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见附件1),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姓名+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名称”。请考生在发送电子邮箱报名后于报名截止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6日。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资料:
 
(1)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准考证;
 
(2)韶关市在2024年选调生招录中同步开展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
 
(3)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推荐表;
 
(4)身份证(正反面);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证件。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须与广东省2024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系统(考试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一致,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聘用等阶段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成绩以考生参加广东省2024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专项招录笔试成绩为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名人员笔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笔试成绩须达到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的合格线及以上,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核。面试前,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或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通过审核,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直接向考生反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和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韶关市及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报考人员应承诺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海南热带海洋学院招聘14人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自然资源部、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四方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海南省立项建设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卓然屹立在祖国最南端的公办大学,是国家唯一的热带海洋大学。学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琼中琼南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的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2008年学校成功开辟三亚校区,实现山海跨越,办学空间进一步扩大。2013年,学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5年,踏上转型发展道路,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填补了海洋大省没有海洋大学的空白;2016年,获批成为海南省应用型本科试点高校。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海南开启自由贸易港建设以来,学校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先后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办学层次再上新台阶。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整建制转隶学校,为学校向海发展注入强劲新动力。2021年9月,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崖州湾创新研究院揭牌成立,深度融入海南自贸港建设,并与入驻崖州湾科技城的多所国内顶尖大学协同发展。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有关要求,依据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为适应学校高质量转型发展和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需要,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实际,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14名。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职数、专业要求及任职条件
 
  详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符合岗位年龄要求;
 
  5.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工作;
 
  6. 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考生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起至2024年6月5日18:00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网址:https://syhr.ikaowu.com/exam/1301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
 
  (4)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与岗位需求专业相近且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
 
  (5)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 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未毕业考生需提供个人承诺书;
 
  (6)报考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按手印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学历),获取时间截止为2024年8月31日,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初审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专业目录对照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
 
  (四)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五)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招聘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布。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考生纸质版报名材料及相应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提交的审核材料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供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违反招聘规定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六)面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试讲,重点测试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招聘岗位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通过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向社会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医院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3天。应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示的3天内向学校申请复检。复检由学校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最终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八)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上报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官网公示,公示7天。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学校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招聘的主要材料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聘用和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员额制人员与事业编制人员待遇相同,按照国家、海南省及学校工资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员额制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工作纪律与监督
 
  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抽调参加考察的人员应公道正派,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始终。应聘考生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我校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来我校参加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的考生交通、食宿等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本方案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电子邮箱:hntou2024rc@163.com
 
  联 系 人:刘老师、王老师、谢老师(人事处)
 
  联系电话:0898-88656594(人事处)
 
  监督电话:0898-88651718
 
  技术咨询电话:0898-88256728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4年5月15日

2024年广西外事办公室直属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办直属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单位简介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到广西访问的外国国家领导人的接待翻译工作,自治区领导重要外事活动及出访的翻译工作,以及协助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在广西举行的有关国际会议的同声传译和口译工作,负责区内外事文件、涉外文书和重要资料的笔译、校译工作,指导全区外事翻译工作。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管理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广西因公电子护照制作的相关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首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专业分类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标准执行。
 
  7、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8、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因外事活动翻译工作需要,须五官端正,形象气质较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普通话标准;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已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未满或服务年限未满的;
 
  6、现役军人;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招聘的。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在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a3f5ea9b1b.zipv6.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wsb.gxzf.gov.cn)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投递方式,请有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指定邮箱。本次报名不收取考试费。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翻译室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电子护照制证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报名表里上传近期正面2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Word电子版和有本人亲笔签名的pdf扫描版,无亲笔签名者将直接视为报名无效。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海外留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外文证件及其他报名材料需提供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的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5)彩色全身照片。
 
  (6)其他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报名材料,需将原件进行扫描,按以上提交材料顺序号标注好文件名和序号(如:1、张三报名表;2、张三身份证;3、张三学历证,张三学位证,张三学历证明等),一并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rsc@wsb.gxzf.gov.cn,材料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如:张三越南语翻译岗)。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则作为无效报名处理。报名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如发现报考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报名登记表填写不实的,取消报考资格。
 
  (2)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申请,取得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后,方能报考。一经聘用,因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报考人员本人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业资格等级证以及翻译能力测试等。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在资格复审环节安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1、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所对应的本级学历学位层次或上级学历学位层次的,可以通过学历学位和专业的资格审查;报考人只具有拟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下一级学历学位层次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通过。报考人员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
 
  发布资格复审公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由自治区外事办统一组织开展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相关材料的原件,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签名处需手写签名),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时,全部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不参加翻译能力测试的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
 
  翻译能力测试采取口译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按报名岗位资格复审随机领取的排序号即同时为翻译能力测试题号,按题号对应题目答题,并进行全程录像。资格复审结束后,由自治区外事办组织外语专业考官对参加翻译能力测试人员进行统一测评,测试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应聘人员翻译能力测试由两位考官同时评判通过方为资格复审合格,才能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如该岗位翻译能力测试通过人数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人数核减公告。
 
  资格复审结束后3日内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公告资格复审结果。报考者可自行在网上查看,招聘单位不单独另行通知。通过翻译能力测试的应聘人员,请关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在指定的时间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和笔试的依据之一,逾期不领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和笔试
 
  1、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应聘人员资格复审通过后,全部进入面试和笔试环节,先进行面试,后进行笔试。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并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面试和笔试公告,同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进入面试和笔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及外语专业能力,分综合测试和外语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考生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名。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笔译水平,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7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生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含)以上的,才能进入考核环节。
 
  3、总成绩发布:面试和笔试结束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发布全部考生的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核
 
  面试和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单门成绩均须达到7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如遇比例内末位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并根据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考核着重对应聘人员在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核。在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考核对象的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受到纪律处分且尚在处分期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不服从工作安排;
 
  (7)存在其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形的。
 
  如有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会视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人选,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如考核不合格的,需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对象经考核合格的,按要求及时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关于印发及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则从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并进入考核程序。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招聘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机关纪委,0771-5622249。
 
  (三)招聘相关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人事处,潘凤婷,0771-562359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湖北鄂州市勘测院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有关规定,结合单位事业发展需要,经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鄂州市勘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才3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鄂州市勘测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隶属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单位。现拥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专业测绘甲级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界限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测绘乙级资质。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及岗位要求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本硕专业或研究方向应相近。
 
  1、测绘类专业(测绘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遥感科学与技术)1人;
 
  2、地质类专业(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资源勘查工程)1人,地质学及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限应届生报考;
 
  3、林学类专业(林学、地理信息科学、森林保护、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1人。
 
  4、非测绘类岗位未招满空出的岗位数,可灵活调剂至测绘类岗位使用。
 
  (二)报考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2024届高校毕业生;
 
  (8)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取得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录用后即形成任职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公益二类事业编工作人员相应层级岗位的工资待遇及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薪酬和绩效挂钩。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鄂州市勘测院负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每天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填报《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按招聘要求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到鄂州市吴都大道规划建设大厦市勘测院7楼(709办公室)进行现场初审及报名。
 
  联系电话:027-53083069
 
  ②网络报名:将已填报的《2024年鄂州市勘测院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1)电子档、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等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原件审核在笔试当天进行),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244187102@qq.com
 
  3、报名要求:
 
  (1)按照公告的招考条件,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考生。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
 
  五、考试
 
  考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份,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者笔试成绩加5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职称以上或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之一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40%)和专业知识测试(6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入围人选确定。根据招聘计划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入围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不足规定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内完成。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笔试和面试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和资料。
 
  六、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职位名额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靠前的优先体检。
 
  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按招聘公告的规定程序办理。
 
  七、公示与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合同聘用制管理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合同制聘用手续,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拟聘岗位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决定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拟聘人放弃拟聘资格而导致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九、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二)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和体检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公告解释权在鄂州市勘测院
 
  咨询电话:027--53083069(鄂州市勘测院)
 
  监督电话:027--60698539(鄂州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竭诚欢迎有志之士来我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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