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崇左市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招聘103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深化“南疆国门聚英才”行动,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招聘一批我市重点领域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高校和社会,从本市行政区域外公开招聘引进,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含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包括市直事业单位、教育、卫生、企业等4个领域板块,共有20个用人单位拿出65个岗位计划招聘103人。具体岗位信息可登录崇左人才网、崇左党建网查看《关于发布崇左市2019年度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的公告》(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用人单位岗位相关要求,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需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有关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

  
二、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招聘和常年网络招聘两种方式,招聘岗位招满即止。市属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公告要求自主招聘人才,也可选择参加市委人才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引才活动招聘人才。

  
(一)集中招聘

  
1.随团招聘。根据自治区人社厅统一组织安排,10月中下旬将分别赴北京、哈尔滨、成都、广州和武汉等城市的有关重点高校开展现场招聘会。行程安排如下:

  
10月11日(周五9:00-13:00)北京大学(邱德拔体育馆)

  
10月16日(周三9:00-13:00)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

  
10月20日(周日9:00-14:00)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中心)

  
10月23日(周三9:00-14:00)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

  
10月26日(周六9:00-14:00)上午武汉大学(工学部体育馆)

  
2.专场招聘。2019年10月下旬,分别在中南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大学等高校举办崇左市人才招聘专场,行程安排如下:

  
10月18日(周五9:00-14:00)广西师范大学(地点待定)

  
10月25日(周五9:00-14:00)中南民族大学 (地点待定)

  
10月29日(周二9:00-14:00)广西大学 (地点待定)

  
(二)日常招聘

  
除赴高校开展集中招聘外,还将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八桂英才网、崇左人才网、崇左党建网等网络平台面向社会常年接受报名并及时组织招聘工作。

  
三、招聘流程

  
(一)市属综合类岗位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招聘会现场接受应聘人才报名,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填写《2019年崇左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应聘者选择符合条件岗位〔查询网址:崇左党建网(http://www.czdjw.gov.cn/)、崇左人才网(http://cz.gxrc.com/)〕。将报名材料扫描件统一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压缩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rsrck7968396@163.com,报名材料包括:《2019年崇左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身份证、学历书(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有专业成果的附上,面试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另附一张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本人姓名为照片名称)。

  
引才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不作要求,如有比例要求的报市委人才办同意后执行。应聘者入职前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入职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核

  
市属事业单位综合岗位由市委人才办统一审核并反馈有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定面试面谈人员。如无完全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经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岗位实际集体研究并报市委人才办同意后,专业、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条件与岗位资格要求相近的报考人员视作符合资格条件。确定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核结果。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可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也可多种方式相结合,重点考察拟招聘人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赴区外招聘和专场招聘结束后,市委人才办将于11月下旬统筹组织一次集中的面试考核。另外,根据日常网络招聘的报名情况,由组织方结合实际研究确定启动日常招聘面试考核,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

  
面试时需复核应聘者报考资格(应聘者需提供《2019年崇左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一式四份及报名材料原件)。

  
若某一岗位少于3人报考的,用人单位视应聘者综合素质等情况研究确定是否聘用,确定不予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反馈应聘者。

  
4.考察体检

  
通过面试考核并达成就业意向的,用人单位及时与人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或聘用意向书,在市委人才办统筹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聘者开展体检、考察等工作;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若通过面试的应聘者放弃考察、体检或聘用的,需提供本人书面放弃声明;如无法联系的应聘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5.公示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相关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市属企业、教育类、卫生类岗位

  
报考市属医院、学校、企业岗位的应聘者可在招聘会现场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填写《2019年崇左市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报名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网络方式发送个人报名材料至相关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市属学校、医院、企业等各用人单位根据报名受理情况,自行确定面试面谈(试讲)人员,并按规定程序及时组织开展考核、体检等有关工作。市属学校、医院拟聘人员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市属企业所招聘人才符合《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外,还可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的有关优惠政策待遇:

  
(一)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符合《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崇发〔2016〕15号)、《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崇办发〔2016〕54号)规定资格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享受安家费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有关待遇,安排入住人才公寓,并在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生活问题方面给予优先帮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对德才表现好、专业能力强、有发展潜力的,可择优选派到市各级部门挂职工作锻炼,并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

  
(二)聘用为市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如符合《崇左市工业产业人才支撑计划实施细则》规定资格条件的人才,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对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的招聘,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

  
(二)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此次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四)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与考生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咨询电话:崇左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71—7969829;崇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科0771—7968396。

  
(六)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崇左市招聘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信息登记表.xls

  
附件2:崇左市2019年度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目录.xls

  
附件3:崇左市简介.doc

  
附件4:崇左市招聘人才报名审核登记表.doc

  


崇左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广西梧州岑溪市乡镇卫生院招聘40人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市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和人数

  
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40名,招聘单位为我市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岑溪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乡镇卫生院)》。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五)身体健康;

  
(六)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0月28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后出生),具体按岗位要求的条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在职人员需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招聘条件有时间限制的,计算截止日期以2019年10月28日为界;

  
(九)如有户籍条件限制的,入户登记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24:00时以前;

  
(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不得拒绝其报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必须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点

  
岑溪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广南路85号,电话:0774—8239397)。

  
(三)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28日、29日、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有效材料,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两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2.在职人员持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进行。

  
(一)面试人选确定

  
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择优遴选后,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开考。

  
(二)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择优遴选进入面试的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74—8223121、8239397。

  
(三)面试须知

  
本次招聘经资格审核领导小组择优遴选后再进行面试。面试由岑溪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限为12分钟(含2分钟审题时间)。

  
4.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时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的酌情扣3-5分。

  
5.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6.逾期不参加面试的作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考核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学历也相同,则以全日制学历优先;如此情况也相同,则以取得执业资格证等级高者进入考核程序;如执业资格证等级相同,则以先取得执业资格证者进入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考核过程发现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取消其考核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依次递补。

  
七、体检

  
(一)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二)体检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四)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体检合格择优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实行公示制度。拟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张榜公示,同时在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岑溪市卫生健康局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办理审批和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人员聘用

  
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

  
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按照《关于加快建立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36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文件规定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按用编人员管理,录入市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岗位设置和聘用制度管理。新招聘人员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用编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在工龄计算、工资套改和公租房的住房分配等方面享有同等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其所在单位应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按时足额缴交社会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并按规定为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十、纪律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遵守组织纪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完成招聘工作。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处理;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招聘工作人员与所有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岑溪市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乡镇卫生院).xlsx

  


岑溪市卫生健康局 岑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2019年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我城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9年我城区拟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五)应聘岗位需要执业(职业)资格的需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具备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9年9月24日(如35岁及以下,为1983年9月24日以后出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及《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下载)一式两份到现场进行报名,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报考者所填写的报考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在《报名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报考者填写信息资料虚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9月30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周六日照常上班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同时还需提供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1寸彩色证件照3张。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江南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简要说明理由,并现场反馈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改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对于报考江南区苏圩中心卫生院、江西中心卫生院和延安镇卫生院岗位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经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且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三)改报岗位时间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基层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又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于2019年10月8日12:00以前以书面形式报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方能开考。对确定不开考的岗位,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报考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改报岗位时间:2019年10月8日-10月9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0月10日-10月11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准考证领取地点: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江南区行政服务中心A座5楼0520办公室)。

  
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特殊情况可与考务办公室联系。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卫生专业基础知识,其他专业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19年10月13日(星期日)上午 09:00-11:0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陆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会同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人选确定为面试人员名单。

  
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经江南区卫生健康局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有困难的,可在考核阶段提供。验证时,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核对报考者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查询报考者的失信行为情况。报考者因须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总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核。考核后,考核小组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如考核阶段仍不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江南区卫生健康局有权取消考生的考核资格。

  
考核工作结束后,经2019年江南区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人员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复检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招聘程序确定拟聘人员后,在江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的内容对照拟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公布拟聘人员相关信息及招聘工作监督电话等。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当及时进行复查。

  
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江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批办聘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严肃纪律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考务办公室咨询电话:0771-4887897;监督电话:0771-4804766。

  
附件1:南宁市江南区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19年南宁市江南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南宁市江南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9月24日

  

2019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招聘公告

  

  

2019年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

  
一、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党领导,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年龄25周岁以上。

  
3.具有2年的办公室工作经验。

  
4.工作地点:银海区。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材料的起草、报送等流程。

  
6、大专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2019年4月16日,正常上班时间。

  
2.联系电话:0779-3228326,联系人:小顾;

  
3.应聘人员将身份证、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发送至yhq3228326@sina.com。

  
三、薪资待遇面议。

  


北海市银海区海洋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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